第二辑 民国时期的山东高等院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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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政局动荡,战争频繁,山东高等院校发展步履维艰。
民国初年,民国政府对晚清实施的癸卯学制进行了改革,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
就高等教育颁行了《大学令》和《专门大学令》,全国实行六大学区制,只在各区中
心城市设立大学,各省一般仅设专门学校。山东隶属于直隶学区,按照定章,只在中
心城市北平设立大学,山东只可筹办专门学校。山东巡按使公署将晚清设立的各高等
学堂停办或转办,先后设置法政、农业、商业、工业、矿业、医学等六大专门学校。
1926年夏,奉系军阀张宗昌督鲁,将六大专门学校合并为省立山东大学。1928年,
日军在济南制造“五三” 惨案,省立山东大学停办。1930年6月,遵照南京国民政府
教育部令,在原私立青岛大学校址上正式成立国立青岛大学。1932年根据南京政府教
育部《各省市普设农、工、医三科学校方案》,国立青岛大学易名为国立山东大学,
增设工学院。30年代,山东省政府还创办了山东省立医学专科学校。
另外, 英国、 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教会在清末筹办的山东基督教共合大学,于
1917年易名为私立齐鲁大学,延办至建国后的1952年院系调整止。
抗日战争期间,国立山东大学流亡四川,合并于国立中央大学,私立齐鲁大学与
省立医专也先后迁川,国民党政府仅在山东境内筹设一所省临时政治学院。山东沦陷
区的高等学校遭到空前浩劫,校址被占用,仪器、设备、图书被毁坏。日伪政府设立
了强化奴化教育的日语专科学校,抗战后期设立了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和省立农业专科
学校。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山东大学在青岛复校。齐鲁大学、省立医专迁回济南复校。
省临时政治学院转办山东省立师范专科学校。 1947年筹设山东省立农学院。1948年9
月省立医专拟转为医学院,不久济南暨山东全境解放,从此,山东高等教育进入新的
历史发展阶段。
民国时期, 山东高等教育较之清末已有所发展。 仅就公立学校而言,1912年
山东设有5所高校,学生2021人,教员107人,职员45人;1922年高校有6所,学生787
人, 教职员154人;1926年有高校1所,学生789人;1934年高校2所,学生436人,教
职员141人;1947年上半年有5所高校,学生17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