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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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革
30年代的山东乡村建设运动肇源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乡村建设”被梁漱溟视为“拯
救中国,恢复伦理本位社会”的出路。他强调“教育即乡村建设”,“一点一滴的教育就是一点一滴
的建设”。他认为中国的乡村和中国的“民族精神”是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根本。自鸦片战争以来,西
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使传统的乡村社会受到西洋潮流的刺激,引起中国风气改变,乡下人精神“破产”,
这是“乡村破坏”的主要方面。于是梁漱溟认为中国的问题不是对谁革命,而是要走“乡村建设”的
道路,作广义的教育功夫,使政治伦理化,经济合作化,力求乡村内部“团结处救”。其具体作法就
是通过乡农学校、乡学村学,尽量用“情意教育”、“道德教育”去进行“精神陶练”,建立“情谊
化” 的乡村组织, 以便恢复固有的中国“民族精神”,而保持“乡村文明”。梁漱溟仿照中国古代
“吕氏乡约”,提出改造社会要从乡村着手的“乡治”主张,拟定开办“乡治讲习所”的方案,得到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批准。1929年在河南辉县办起一所村治学院,梁漱溟自任教务长,并主办《村
治》月刊。韩复榘时任河南省主席,十分支持梁漱溟及其村治学院。
1930年中原大战爆发,韩复榘因“反冯拥蒋”,得到南京政府赏识,转任山东省主席,主政山东,
河南村治学院随后停办。
韩复榘治鲁后, 电召河南村治学院原班人马赴鲁, 重新讨论在山东实施“村治”的措施。鉴于
“村治”不及“乡村建设”影响大,且“村治”偏于村治人才训练,忽视乡治实验研究,于是仿照晏
阳初在河北定县主持“平民教育实验区”的模式,改“村治”为“乡村建设”,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
究院。
1930年,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组织大纲和学则、课程,经省政府会议通过,公诸于世。邹平县
被确定为乡村建设实验区,乡村建设研究院设于区内。1931年,省政府任命梁耀祖(仲华)为院长,
孙则让(廉泉)为副院长,梁漱溟、陈亚三分任研究部、 训练部主任。院筹备处设于省实业厅内。3
月30日推荐梁秉锟为邹平县县长兼邹平实验区主任,委派总务主任叶云表(剑星)与梁秉锟在邹平县
购地建校,研究院设于邹平县东关东门外,系将盐店修缮后改建而成,有礼堂1座,讲堂7间,宿舍与
办公房百余间,购地7亩余修作操场,毗邻东西文齐庙旧址,设为研究部。
韩复榘为《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一览》作序中称“训政时期着重自治,而自治精神则在建设”。
“且四中全会决自治实施方案,踵行益不容缓,乃商之省委诸同志,全宜先储育自治人才,以端其始,
决设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并谓“区村之制,明令已颁,民命之寄托,自治之基础,庶政之根源,
莫不自乡村始,则建设舍此无所基”。表明乡村建设政治的实施已得到国民政府的肯定。
1931年5月,奉省令就济南道所属邹平等27县考取训练部262人,研究部30人,附学生6人。5月16
日两部新生入学,行开学典礼,正式成立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6月15日,省城院筹备处改为驻省办
公处。1933年1月,梁秉锟辞职,由朱桂山继任。3月3日, 省府颁发山东县政建设研究院实验区条例
及其实施办法, 邹平开始实行“政教合一”的县政体制,原“乡建院”仍沿用旧称。3月15日增划菏
泽为实验区,任命孙则让为菏泽实验县县长, 王绍常(近信)继任“乡建院”副院长。4月28日又任
命王治柯为县政建设实验区邹平县长,7月,梁仲华辞职,梁漱溟继任院长。
1933年7月30日, 在邹平实验区召开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乡农教育的理论和经验在全国推广。
次年4月,省府批准修正组织大纲,于菏泽设县政建设实验区,由菏泽就近10县发展为14县区。7月1
日,王治柯请假,梁漱溟兼署县长职务,省府批准邹平、菏泽实行变更县政经费预算办法,保留地方
收入的30%充作实验经费。1935年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南开大学及协和医校的学生参加乡政改进工
作,联合河北定县县政研究院、山东县政建设实验区,成立华北农村建设协进会,下设乡政府实习所。
该所下设农业、工业、卫生、教育、经济、社会工作、地方行政7部,并划定山东济宁和河北定县为
实验区。后因抗战爆发而未付诸实施。
抗战前夕,乡村建设研究院为协助省府训练壮丁,准备抗战,加强县政管理,拟将全省百余县划
分为若干实验区,设置相当于专员公署的政权机构。1935年菏泽县政建设实验区,以乡村建设研究院
院长王绍常担任实验区长官兼山东第三路民团总指挥, 设在济宁区长官公署,于1935年1月成立。原
菏泽县长孙则让调任公署秘书主任,以训练部主任陈亚三改任菏泽县长。后区长公署改称专员公署,
区长官改称专员,抗战前设济宁、聊城等三处专员区。
从1931年正式成立至1937年, 乡村建设研究院持续办学6年。为训练“乡治”人才,筹办了三期
研究部之研究班,四期训练部之乡村服务人员训练班;举办两期试验县区乡村教师假期讲习班。在邹
平、菏泽等试验县区内实施了乡农教育,设置县学、乡学与村学;加强了农村自卫训练,举办乡村自
卫干部训练班等。
七七事变后,日军侵入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迁徙于济宁、菏泽,后又至河南,终因战争环境日
趋残酷,师生陆续流散,组织解体。
二、主要实践活动
(一)乡村建设研究部及乡村建设服务人员训练部
乡村建设研究部和训练部办学目的有所不同,研究部侧重于培养乡村建设研究人才,使学生既具
有探讨乡村建设理论的能力,又能具体研究各地区实施乡村建设的方案。训练部主要培养指导乡村建
设实施的服务人才,使学生具有实施乡村建设方案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研究部于1931年5月在济南招收具有大学或专门学校程度的首届学生30名, 附学学生(具委培性
质的外省学生)6名,学制二年,1933年6月20日结业。拘于经费紧张, 第二届研究部学员学制定为
一年,于1934年秋招生16人,1935年6月结业。研究部设主任1名, 每30名学生划为一班,设班主任。
研究部设两类课程:一类是基本研究,包括党义、社会进化史、乡村建设理论、军事训练等课程,以
便使学生对乡村建设的基本理论有所了解。二类是专科研究,主要科目有农村经济、乡村自卫、乡村
教育、乡村自治等。学生根据本人专业和兴趣,经研究部主任批准选定科目。学生受业期间由官费供
给膳宿,每月津贴每名学生生活补贴10元,外籍附学学生,全系自费。第二届研究班提高报考资格,
取消同等学力可以报考的规定,外籍生自费改为官费,取消附学。各生待遇提高为每月生活补助20元。
第二届较第一届更注意对乡村建设的实际问题进行探讨。 学生学习4个月后,即分别分配邹平实验县
设计委员会各组,担任设计研究员,并分别担负编纂邹平各种实验报告的任务。
训练部首届训练班采取就地取材的原则, 在济南所属邹平等27县考取262人,附学学生18人其中
邹平实验县区招收43人。于1931年5月入学,学制一年;1932年6月结业。 第二届训练班自鲁西41县招
生280余人,连同附学生共307人,于1932年7月入学, 1933年6月结业。因经费困难,停招一年。第三
届在胶东、潍县等26县及鲁西北14县招收官费生299人, 附学自费生28人。分别在邹平、菏泽二地受
训。三届训练任务的完成基本实现了全省各县配备乡村建设服务人员的设想。第四届训练
班于1936年入学, 约300余人,分别在邹平、菏泽受训,后因抗战爆发而解散。总计训练乡村服务人
员约1000余人。另外,邹平还举办两期小学教师讲习班,其中一期学员291人,二期151人。
训练部招生面对世代居乡而本人至今仍在乡村的成年农民,要求略具初中文化,年龄20岁以上,
35岁以下,学制一年。课程有:(1)党义之研究;(2)乡村服务人员之精神陶练(简称精神陶练)
;(3)村民自卫之常识之技能训练;乡村经济方面之问题研究;乡村政治方面之问题研究。主要科
目有:党义、乡村建设理论、乡村自治、乡村礼俗、农业经济合作、乡村教育、农村自卫、军事训练、
造林、农业常识、土壤肥料、应用文、社会调查及统计、畜种改良、病虫害、簿记、水利、农作改良、
茧桑、农业副业、现行法令等。第二届训练班将课程分为两段,前段称为普通训练,时间三个月,着
重精神陶练和军事训练等科。第二段为分组训练,时间为9个月, 分农村自卫、国学乡村问题、精神
陶练、凿井等组,学生分组进行分科训练, 每组同时以乡村建设理论为公共必修课。至第三届训练
班改为3段,基本训练3个月,着重学习精神陶练、乡村建设理论;军事训练、普遍训练5个月,着重
教育探讨及实习, 并进行专题讲演,以便选科;选科训练4个月,学生就自卫、合作、农业、医药等
门类中选择一门,同时穿插精神陶练及乡村建设理论的学习。
训练班学生全部享受官费,每月给膳费5元,按季付给,附学生自费。自第4届训练班起全部自费,
另设奖学金。
(二)邹平、菏泽等县乡村教育的试验
1931年春, 建立邹平实验县区,1934年4月,建立菏泽实验县区。至1935年,邹平实验区设有省
立第二乡村建设师范学校一处, 乡学4处,村学29处。村立初级小学308处, 各校均设成人班及青年
训练班。 全县在学儿童10044人, 失学儿童10650人, 入学率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二分之一。1935
年下半年为推行短期义务教育,14所乡学和40所村学同时设共学处,要求每乡学、村学至少设立10处
共学处,各共学处称第×乡××村学第×共学处。
邹平省立第二乡村建设师范学校, 在1937年抗战前夕设有普通师范7班,学生255人,学制3年;
特别师范3班,学生103人,学制2年;简易师范2班,学生80人,学制2年。另训练学员46人,全校共有
学生484人,教职员59人。校长陈亚三,教导主任高赞非。
乡村建设实验区以邹平、菏泽为中心向鲁西北逐年扩大,在这些地区普遍建立了以“乡农学校”
为核心的政教合一的乡村基层组织,以及“维持地方治安,传达军令之责”的乡村自卫组织。
1.“政教合一”的乡学、村学
邹平实验县行政区划14乡, 每乡设乡学1处,代行乡公所职能,乡下各村设村学代行村公所职能。
“乡学”、“村学”既是教育机关,又是地方政权机关。
乡学设学董会, 为全乡政治、 教育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学董会推举“有资望”、“有信用”的
“齿德并茂”士绅担任学长和1—2名常务学董,其中学长为全乡政教的领袖, 然后学长和学董由县
政府委任,并择立1名常务学董委为乡理事,分管本乡所辖属的政教执行机关。另设正副分队长,负
责训练壮丁、训练乡村“自卫”,设教导主任1人,教员数人,负责教育,设辅导员1人,代表乡建研
究院指导监督全部乡学事务。
村学设学长1人,为全村政教领袖。同时设村理学1人,村组长1人,村学教员2人(1人负责成人
教育,1人负责儿童教育)。村学又根据村庄大小划为若干治闾,25户为1闾,闾下设邻,5户为邻;
闾有闾长,邻有邻长。乡学与村学犹如乡公所与村公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乡学内附设学生预备部(相当小学五、六年级)及儿童部。村学设儿童部与成人部。学生预备部
和儿童部的课程教材均采用教育部指定教材。成人部教材则由研究院编写, 普遍推广“新乡约” ,
大力推广北宋《吕氏乡约》的“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封建伦
理纲常思想。
在教育方法上,推行“导友制”和“共学团”。导友制即学生帮学生,没有先生和学生之分。各
乡学内设共学团,村学内设共学团或共学处,一般规定40人设一共学团或共学处,团设正副团长和5
个小组;每组设组长1人,政治、经济、文化导友各1人, 导友主要负责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知
识的辅导工作。一般乡学学生或村学三、四年级以上学生都具有导友资格。
共学处及导友制最初于1934年在邹平第11、 12及第7分乡学做过实验。1935年下半年在邹平各乡
学、村学普遍推广,村学共学处达40处,有的按成立时间先后称第×共学处,有的称第×乡××村第
×共学处。村立共学处,每处至少设导友1人,各导友之间组织教学研究会,以便研究教学工作,各
乡学、村学的教职员为各共学处的巡回导师,负责考察、教导之责。一般共学处主要设国语、算术、
常识等学科,有的还设唱歌、卫生讲话、新闻报告、礼节演习等活动内容,学制一般为一年半。上课
405日,约800课时,平均每日授课2小时。
各村共学处在各村定期组织全村共学处联合大会,会议多由导友以讲故事、表演等形式,宣传公
民常识和公民道德,并组织学友唱歌、游戏或竞赛、测验等,按照“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
的模式实验乡村教育。
2.“乡村自卫”的实验
邹平改实验县前, 原维持地方治安的公安局及民团大队共120人,改设实验县后,原公安局、民
团大队改设民团干部训练所。由实验县长兼所长,内分督教练、分队长、班长、一等员、二等员、征
训员、书记、司书、传令员、号兵、伙夫等职务。1935年又将民团干部训练所改为警卫所。
1933年7月16日, 邹平实验县裁撤原民团大队部及孙家镇公安局分驻所,改设民团干部训练班后,
所长下设督教练分管两个分队,即干部队及征训队。
干部队共编3班。 第一期有39人,以原公安局及民团大队为主体,同时训练各地负责治安的正副
分队长,主要培训配备县乡两级的公安干部。训练内容主要有武术、号兵操典、精神讲话、自卫要义、
野外勤务、陆军礼节、射击教范及战斗纲要等课程。
征训队主要训练和配备各乡学、村学之军训教员和户籍员,这些人员对所在乡、村有维持治安和
训练民众的责任。参加征训队的人员须由各乡学保送,系年龄18岁以上, 25岁以下并有身家财产且
具高小卒业程度的壮丁。征训期限为4个月,课程有全套士兵训练,含学科、术科、农村自卫要义、
社会调查及户籍法等。计划每年征训90人,逐步达到全民皆兵。征训期满进行严格考试,合格者发给
结业证书,不及格者予以处罚。
在全县范围内,还以乡集训和联庄会两种办法进行乡村征集军训。当时邹平人口28万余人, 25
家为一闾,共1172闾,要求每届每闾选派有身家财产者2人参加集训。1933年至1935年共开展两届联庄
会训练。第一届联庄会训练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自1933年12月12日至1934年2月12日, 计有537人参加
两个月的集训。 第二期自1935年3月5日至5月5日, 共有593人参加了两个月的集训。一部分学员受训
后,按乡编为乡队, 共分14个分队,设正副分队长,直属村学,当时全县设107个村组。第二届联庄
会训练, 从1934年7月至1935年6月,曾进行3期村组长的补充训练和村组其他组员的训练。这两届联
庄会训练共有2000余人受训。
另外, 当时实施的乡村征训还有其他几种形式:(1)各乡学、村学之成人组均严格实施军事常
识的授课和训练。 据估计,当时每乡每年约100余人受过军训。(2) 1935年举办的青年义务教育训
练班,均实施成人军事训练。这些训练主要吸收16岁以上、30岁以下青年,训练内容基本与联庄会一
致,由乡队、村组负责训练班的军训工作。 实质上是国民党军队补充兵丁的壮丁训练。 1935年统计,
全县有8589名青年受训。(3)组织国术会,普及拳脚、刀剑枪矛之术。(4)组织射击会,命乡民于
农闲或每适朔望集合打靶,有时组织乡村会射和野外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