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教研机构和教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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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教学研究室
在省、地(市)、县(市、区)教育厅、局内部设立教学研究室,是在50年代初
期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于1956年前后开
始的。 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前,省、地(市)、县(市、区)教育厅、局内
部均设有教学研究室。各级教研室是在教育厅、局长直接领导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业
务管理机构, 起着教育厅、局职能部门的作用。各级教研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
人。省、地(市)教研室主任一般配备处、 科级干部担任, 县(市、区)教研室主
任一般由教育局副局长(教委副主任)兼任。各级教研室内部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科室或教研组。各级教研室主要分管普通中小学的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一
般设有中学教研组和小学教研组,或按学科设立教研组。教研员从业务水平高、教学
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中选调。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教研室被撤消。
1979年9月, 经省革委计划委员会批准,山东省教学研究室恢复建立(系由省革
委教育局教材编辑处改建,与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一个机构,两个名称),列二级事业
单位, 隶属省革委教育局领导。1980年4月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独立建制后,省教研室
单列编制35人,1985年增加到75人。
为了加强各级教研室的建设, 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1979年2月,省革委教育
局印发《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意见) 》 。 1989年3月,省教委又印发
《山东省各级教学研究室试行工作条例》。两个《条例》对各级教研室的性质、任务、
机构设置、教研员条件、职责范围、人员编制、经费来源、领导人员等问题均作了具
体规定。
至1990年, 除省教研室外,全省共设有地(市)级教研室22个、县级教研室156
个,部分乡镇也设立了教研室,共有教研人员5200余人。
随着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负责。
1984年省委《关于加速发展农村中等技术教育的决定》 中规定:“省、市(地)、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学校要成立专业教学研究组,加强教学
研究,努力探索职业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1985年3月,
省编委给省教研室增加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编制20人。市(地)、县(市、区)职
业教育教研室也逐步建立,截止到1 990年,全省建立市(地)级职业教育教研室8个、
县级职业教育教研室47个,未建立职业教育教研室的市(地)、县教委内也有专人分
管这项工作,全省共有职业教育专职教研人员300余人。
二、学校内部或校际教研组(室)
学校内部或校际教研组(室) 是在50年代开始设立的。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
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中规定:“中学各学科设教学研究组,由各科教员分别
组织之, 以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为目的。每组设组长1人,由校长在各科教员中选聘。
在班数较少的学校,教学研究组由性质相近的学科组成。”同时还规定:“各学科教
研组要定期举行教学研究会议,由组长主持,校长、教导主任分别参加指导。其任务
为讨论及制定各科教学进度、研究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各科教学会议每两周举行一
次, 必要时举行各教研组联席会议。 ”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
(草案) 》中也规定:“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分别组织研究组,各设组长1人,主持
本组会议, 研究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交流、总结经验。会议每两周举行1次,
必要时召开各研究组联席会议。规模较小的小学,由同地区内几个小学联合组成。”
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两个《规程》后,各中学普遍设立了学科教研组,小学成立
了以中心小学为主的校际学科教研组,教研活动比较活跃。为了进一步明确学科教研
组的性质、 任务、工作内容,规范教研活动。1957年1月,教育部又颁发了《中学教
学研究组工作条例(草案) 》 。教育部在《关于〈中学教学研究组工作条例(草案)〉
的说明》中指出:“目前,各地中学都有各科教学研究的组织,但是名称不一,如有
的叫教学小组,有的叫学科小组等等。现根据这一组织的性质和任务,统一改称为教
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是教学研究组织,不是行政组织的一级。它的任务是组织教师
进行教学研究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处理行政事务。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
本组教学研究工作,而不是介乎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中间的一级行政干部。因之,
除《条例》中所规定的教研组工作内容之外,不应当给教研组和教研组长以属于学校
行政方面的工作”。
在50年代中期,山东省各中等专业学校也相继建立了学科教研组(始称学科委员
会) 。1955年3月,高等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发布〈中等专业学校学科委员会工作规
程〉的通知》。《规程》中规定:“在中等专业学校内一门或几门性质相近课程的教
师组成学科委员会,按普通课、基础技术课及专业课分别成立。为了领导学科委员会
的工作,由各学科委员会成员中聘任最有经验的教师为学科委员会主任,学科委员会
主任是各该学科委员会教师集体活动的直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据《通知》的要求,
全省各中等专业学校于1955年底前后,先后成立了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学科委员会从
1956年后陆续改为教研组。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各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内部或学校
之间成立的教研组(室)全部被解散。
“文化大革命”以后,各学校内部的学科教研组或校际教研组陆续恢复或重建,
教研活动也日益活跃,教研空气比“文化大革命”前更加浓厚。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等师范学校各学科的教研工作,在各地(市)成立了校际教研
组后,山东省又于1985年成立了中师12个学科的全省中心教研组。
表8—1
三、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
1980年后,山东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会和中等专业学校各专业委员会相继成
立。 截止到1990年,全省性的中小学、幼儿教育学科教学研究会有16个(见表8—2),
中等专业学校各专业委员会15个(见表8-3) 。各市地也成立了相应的中小学各学科
教学研究会。
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是群众性的学术团体,山东省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
会是山东省教育学会(或职教学会)的组成部分,是山东省教育学会(或职教学会)
的团体会员,同时也是全国性各对口专业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建立本学科(专业)的群众性科学
研究队伍,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本学科(专业)的任务,广泛开展本学科(专业)理
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活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省教育科学的繁荣和
发展,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山东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会归山东省教育学会领导,是山东省教育学会的分
支机构; 山东省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学研究会归山东省职教学会(后划归山东省中
专教育学会)领导,是山东省职教学会的分支机构。
为了加强各级教研室和学校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进一步搞好教
研工作,省教研室于1989年至1990年,在全省开了评选先进教研室、优秀教研员和先
进教研组的活动。共评出先进教研室89个、优秀教研员250名、先进教研组119个。
表8—2
表8—3
教研工作和教研成果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幼儿教育的教学研
究工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下,主要是通过各级教学研究室、学校内
部或校际间学科(专业)教研组(室)、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来进行的,它们
在帮助广大教师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掌握教学计
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了解新的教改信息,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
段,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强教学业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各级教学研究室、学校内部或校际教研组(室)、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工
作的范围、内容和发挥作用的形式不是完全相同的,但又互相联系,紧密结合,有的
工作是联合进行的。就是同一个机构或组织,在不同的时期,工作的范围、内容和开
展教研活动的形式也是不相同的。
自50年代各级教研室、学校或校际间教研组(室)、各学科(专业)研究会建立
以来,开展的教研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学习和研究教学计划、教学
大纲和教材,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并通过举办和召开各种类型的讲习班、培训班、
备课会、研讨会、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等形式,帮助各科教师掌握教学计划、教学大
纲、 教材和教法。1955年至1990年,教育部(国家教委)先后颁发了4个小学教学计
划、4套小学教学大纲,组织编写了6套小学教材;颁发了8个中学教学计划、4套中学
教学大纲, 组织编写了6套中学教材。在这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使用前,各
级教研室都及时进行了培训。 如1963年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育部颁发
后,省教研室曾于1963年1月、8月、10月分别召开了各学科地(市)教研员、重点中
学教师、其他中学骨干教师的培训会、研讨会、备课会,请有关编写人员进行辅导,
并就教师在讨论中提出的疑难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解答。再如1982年的新教材使
用前,中小学各学科都层层召开了培训会。据不完全统计,为了帮助教师掌握教学大
纲和教材,从1978年到1990年,省教研室召开各种形式的讲习会、 备课会、 研讨会
共计150余次, 地(市)教研室2000余次,省、地(市)、县(市、区)教研室组织
观摩教学500余次。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地、各学校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情
况, 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的意见。“文化大革命”前,
省教研室每学期都组织中学教研组和小学教研组分别到学校调查研究1-2次, 每次10
—15天,通过开座谈会、听课、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调查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的意见,发现好的典型或先进的教学经验,及时进行推广。
仅1957年—1958学年度,省教研室中学教研组就先后到北镇中学、黄县一中、黄县三
中、烟台一中、烟台四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一中、济宁一中、菏泽一中、淄博一中、
潍坊一中、潍坊三中、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南二中、济南五中、济
南八中、济南九中、济南十二中、济南十七中等10个市(地)的20多所学校进行调查
研究。 “文化大革命” 结束后,省教研室规定每个教研员每年听课不少于60节,市
(地) 教研室要求不得少于80节,县(市、区)教研室一般要求不得少于100节,有
的要求到学校兼课一个月。1973年—1990年,省教研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印发了
20多个有关改进和加强学科教学的意见。同时,根据发现的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先后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 和《山东省中学各科课堂教学评估标准》 、
《山东省小学各科课堂教学评估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的教学工作。
三是开展专题研究,解决教学中带有关键性的问题。“文化大革命”前后,省、
地(市)、县(市、区)教研室都根据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过多次的专题研究。
通过专题研究,解决了教学中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关键性的问题,从而促进了大面积
教学质量的提高。 1979年后,省教研室又进行了三次大的专题研究:(1)1979年下
半年至1980年上半年, 进行了中小学8个学科的专题研究。“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刚刚恢复教学秩序,教师中一些是非观念还未澄清,一些基本的教学要求还没有掌握,
再加上新时期在教学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搞好各科教学需要解决哪
些带有关键性问题, 成了当时急需研究、 解决的课题。针对这种情况,省教研室于
1979年下半年至1980年上半年, 开展了8个学科(中学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
学,小学语文、数学,中小学外语)的专题研究。每个学科的研究都事先列出专题,
拟定需要调查了解的材料和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了8个学科的专题研讨会。
通过研讨,使各科教师明确了教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推动了各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2) 1989年—1990年联合省教委有关职能处室进行了小学复式教学的专题研究。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普遍分析认为山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重点是农
村,难点是农村的复式教学班。为了找出复式教学的难点症结,专题研究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1989年2月至4月),通过普遍调查和重点调查以及走访、查阅有关档案和资
料等工作,掌握全省小学复式教学的基本情况;第二步(1989年5月至6月),对调查
了解掌握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包括复式教学班存在的原因、现状和问题以及应采
取的措施; 第三步(1989年7月至1990年底),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复式班教学。为
此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学复式班教学的意见》 、 《小学复式教学法讲义》,制定了
《山东省小学复式班教学计划》和《山东省小学复式班教学工作评估意见》,还层层
举办了小学复式班骨干教师、普通教师培训班,并评选了全省小学复式教学先进单位
及先进个人。这项专题调查及采取的措施,使全省小学复式教学走向了正规,教学质
量明显提高。(3)对聊城等8个市地和一个大企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业务管理进
行了视导检查。1990年3月20日至4月5日和11月1日至17日,省教研室组织全室人员分
两次(每次分两个组)分别对聊城、德州、菏泽、济宁、青岛、潍坊、惠民、淄博等
8个市地的17个县(市、区)和齐鲁石化公司共计293处中小学、幼儿园、中师、职业
高中(中专)进行了视导检查。听课437节,问卷调查3000人次。通过听汇报、听课、
召开座谈会、问卷、现场查看、个别交谈等形式,对这些地区的教学研究、教学业务
管理、教师队伍、教学工作、教学设备、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分析研
究,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的改进意见。通过这次视导检查,
对这些地区的教学研究、教学业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
用。与此同时,各市(地)、县(市、区)教研室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题
研究,解决了一些带有普遍性、关键性的问题,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是组织教学改革实验, 总结推广教改经验。(1)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教
学观念。 1986年3月,省教研室在各市地、大企业教研室主任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现
代教育理论,并提出了进一步组织学习的具体要求,从此,全省中小学掀起了一个学
习现代教育理论的高潮。 会后, 省教研室又编写了《教育理论学习手册》,印发全
省各地。各地(市)教研室和学科教学研究会也积极组织市(地)、县(市、区)教
研人员和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考试、测验办法。通过学习理论,
使全省上下统一认识, 更新观念,提高了进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2)积极组织教
学改革实验。省教研室从1981年开始建立教改实验点学校,到1990年由省教研室直接
联系的教改实验点发展到95处学校、 208个教学班,其中属于学制教材改革实验的有
59处学校、 139个教学班;属于教法改革实验的有36处学校、69个教学班。另外,进
行计算机教学实验的有26处学校、 34个教学班、 34个课外小组。属于市(地)、县
(市、 区)教研室控制的教改实验点学校已达1000余处。(3)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除各市(地)、县(市、区)和各学科经常召开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议外,1980年—
1989年比较集中的大型全省性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有三次:1980年第四季度召开的中
小学11个学科的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1985年12月召开的全省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交流会; 1988年3月召开的全省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除召开单科性、综合性的教学
改革经验交流会外,还通过编辑教学改革经验选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方
式,广泛宣传推广教改经验。省教研室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义务
教育教材改革实验先进单位,诸城市教委被评为全国学制课程改革先进单位。
五是组织编写地方教材、 补充教材、 乡土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文化大革命”
前,省教研室编写补充教材、地方教材40多种,教学参考书50多种。1970年—1978年,
省教研室(当时机构名称为中小学教材编写组、教材编辑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编写
教材, 在这期间共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130余种。各地(市)编写的教材38种,其
中: 烟台10种、泰安3种、昌潍3种、济宁3种、临沂3种、济南5种、淄博3种、青岛3
种、 菏泽2种、 枣庄3种。1978年以后,中小学教材主要由人教社组织编写,省、地
(市)、县(市、区)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编写部分
中小学的地方教材、乡土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以及中师教材、职业高中(中专)的专业
课教材、幼儿教育教材。到1989年底,共编写中小学教材53种、教学参考书37种,市
地编写历史、地理乡土教材48种,幼教、中师、职业高中(中专)专业课教材64种。
这些教材有的修改过多次。
六是组织开展优秀论文、优质课、教师教学基本功、青年教师讲课、教学能手评
选,以及开展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优秀论文和优质课隔年评选
一次,教学能手每四年评选一次,省教研室每年组织的各科教研活动40余次。1980年
—1989年,全省中小学、中师、职业高中(中专)、幼教、中专各学科共评选出优秀
论文2000余篇、 优质课400余节(这项活动从1986年以后在各科陆续开展)、省级教
学能手267名, 学科学生竞赛中获省一等奖的5000名,在全国教师优秀论文评选中,
获一等奖的200余篇, 教师讲课比赛获一等奖的50余人次,学生在全国各学科竞赛中
获一等奖的2000余人次。有大批教研员和中小学、中师、中专各学科教师在省级以上
刊物发表文章数篇。以上这些活动,多数都是各级教研室和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
会共同组织的。各级教研室还负责考试的命题工作,解答各科(专业)教师提出的在
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接待来信来访,选用教学用书。省教研室并负责每学期中小
学、幼教、中师、职业中学(中专)教学用书目录的制定工作。
此外,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还单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如学
术报告会、学术交流会、学科讲座、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优秀论文评选等。这
些活动的开展,对于各科教师了解新的教学信息、教改动态,学习掌握新的教育思想、
教育教学理论,提高各科教师的教研水平、业务水平,促进全省各学科(专业)教学
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起了较大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
从1981年到1989年,召开学术报告会170余次、学术交流会250次、学科讲座350余次、
经验交流会120余次,评选优秀论文120次,组织撰写专著50余部,编写教材7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