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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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培训
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在发展教育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教
员缺乏。因为七七事变后,学校大部分停办,教师有的参加了抗日救国的军政工作,
有的撤到了国民党的大后方,也有的返乡为民。根据地民主政府采取了多种形式,大
力开展师资培训工作:首先,大力举办教师训练班;其次,所有中学及部分干校附设
了师范班。
1940年,省战工会颁布的《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规定:基础教育师资
由县及专署举办师资训练班进行培训,训练时间为1—3个月,训练内容为抗战理论、
民主理论、民主政治与民众运动、战时国民教育的理论与实施、政治常识等。1941年
2月,省战工会再次强调:“中学应设半年短期师范班,公学应设一年短期师范班。”
各根据地纷纷响应省战工会的指示,认真组织教师培训。如1940年北海专署办起了小
学教师培训班,先后共训练小学教师1810人,占当时小学教师总数的86%。1943年,
省战工会再次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中学集中力量举办师范班,吸收现任教师受训。清
河区利用秋假举办小学教师训练班,受训人数达教师总数的63%。另以临沂地区为例,
从1940年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到1949年建国前,省、专署和各县在临沂老解放区共举办
各种教师训练班121期,训练中小学教师16480人次。训练班一般设时事政治、国语、
算术、教法等课。同时,临沂老解放区还在14处中学(或干校)附设师范班(队)50
个,共培养教师2978人。
建国初期,在职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政治、文化水平偏低,当时除从大中专学校
毕业生中充实教师队伍以改善师资结构外,主要还是采取了积极培养提高的方针。50
年代至60年代,全省各地普遍举办了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的轮训班和以文化、业务学
习为主的短训班。 “文化大革命” 期间,正常的培训工作中断,许多培训机构改作
“五七”干校,学员在干校接受的不是正常的文化业务培训,而是所谓的“改造”。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五七”干校陆续撤销,原有的培训机构先后恢复,
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短期培训工作重新走上正常轨道。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山东
省教师短期培训对象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以教材教法培训为主;教育行政干
部短期培训主要是中小学校长的岗位培训。
二、学历进修
(一)业余进修
建国后,为尽快提高全省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除进行一些速
成性质的短期培训外,自1953年起,山东省开始专设具有学历教育性质的培训机构,
当年创建了省函授师范学校,另有6所县级小学教师业余函授进修学校、3所县级小学
教师业余进修学校。此外,大部分县设有业余进修性质的早期学校。这类学校旨在通
过1—2年的业余进修,使学员达到初师水平,能基本胜任教学工作。至1956年,全省
有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24所,19 5个班,学员5973人;函授师范学校(或师范函授
部)85所(处),851个班,学员29020人。初步形成遍布各县(市、区)的小学教师
培训网,并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培训。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随着中学成倍剧增,除省教师进修学校、广播业
余大学和济南、青岛两市教师进修学院外,山东师院、曲阜师院及各师专普设高师函
授部,省设高师函授教育委员会,各专区、县分别设立函授辅导处和辅导站。至1960
年, 中学、师范参加各种形式(以业余进修为主)进修的教师共12126人,占应参加
进修人员15864人的76%。 各高师函授和进修学院设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
物、历史、地理、俄语、政治、教育等10种专业。小学教师参加各类业余进修、函授
师范和中师函授的有14万人。1960年,根据省师范教育会议确定的“从实际出发、因
人制宜、因材施教”的方针,对培训中小学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中、高师函授
业余教育的一贯制改为分段制,高师三二分段(专科三年,本科二年);中、初师三
三分段(初师三年,中师三年)。
到1965年,全省高师函授或在职进修机构有:山东师范学院业大、函授部,曲阜
师范学院函授部,泰安教师进修学校函授部,淄博市教师进修学校业大,烟台师专函
授部,青岛、济南教师进修学院等7校8处,共有学员3686人。培训小学教师的进修学
校有121处,学员62227人,其中函授部106处,函授生57623人。实际毕业生3844人,
能达到中师毕业程度的316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资培训基本停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师业余进修逐步恢复。自1977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
工作座谈会召开后, 省教育厅曾先后4次召开全省性的专门会议,重点讨论研究师资
培训工作。1980年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后,省教育厅本着“统一规划、明确要求、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针,先后制定了“六五”、“七五”期间的培训规划,其
中业余(函授) 培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85年6月,省教育厅制定了《山东省小学
教师进修中等师范函授教学计划》,规定四年制中师函授班招收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
平的公、 民办小学在职教师,每年安排总学时不少于2000学时,其中面授时间为512
学时,占总学时的26%。主要课程有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自然、史地等。
实行分段考试,学一门考一门,根据学习成绩发给单科结业证书,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者, 颁发中师学历证书。1990年,全省有中师业余函授在校生55938人,成为全省培
训小学教师的主要形式。
山东省中学教师的业余(函授)学历补偿教育自1978年后开始大面积展开,主要
由省内普通师范院校函授部和省、市(地)教育学院担负培训任务。至1990年,全省
高师业余(函授) 在校生40385人,比1981年增长10.12倍。其中普通师范院校23485
人, 教育学院16900人。在全省16所教育学院中,业余(函授)教育办学规模较大的
为省教育学院,约占全省教育学院函授在校生的1/3。
此外,教师业余进修还有电大、夜大、卫星电视教育等多种途径。
(二)脱产进修
山东省教师脱产进修学历教育的主体是中学教师,承担培训任务的主要是省、市
(地)教育学院。其间也曾有少量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承担过小学教师的脱
产学历进修。因受学校设置数量、培训规模等办学条件的限制,教师脱产进修学历教
育的规模远远小于业余进修。
1953年夏, 山东省中学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为期1年的师资培训班,设有语文、数
学、历史、物理、化学专业。1956年夏,山东速成师范专科学校招收第一届学员1500
名(其中由各市、地保送中师应届毕业生750名,经全省高师统一招生750名),设语
文、 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7科。1958年9月招收初中教师350人,设
语文、数学、理化、生物4个班,于1959年7月结业。1959年秋开始转向培训高中教师,
培训期限仍为1年,当年招收学员5 10人,1960年招收550人。
1961年下半年至1963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学教师脱产培训未再招生。1963年秋复
招收培训了100名中学政治教师。1965年秋招收一届中学政治课教师研究班400人,培
训半年后于1966年春赴日照县搞“社教”,5月提前结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脱产培训中断。
1982年起,中学教师脱产进修开始恢复,当年举办了一个政治教育大专班。1983
年开办了二年制脱产中文大专班。自1984年起,中学教师脱产学历进修实施全国统一
成人高考,教师学历培训开始走上正规化。1985年,全省教育学院系统共有脱产学历
进修学员6940人(其中本科200人,专科6740人)。1990年为4036人(其中本科473人,
专科3563人)。
80年代是建国后全省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高峰期,通过业余(函授)进修
和脱产进修,教师队伍文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其基本衡量指标—学历达标率,
高中教师由1981年的23.97%提高到1990年的36.54%;初中教师由1981年的6.58%提
高到1990年的35.92%; 小学教师由1981年的50.41%提高到1990年的77.72%。虽然
如此,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仍在全国处于落后地位,学历补偿教育的任务
依然十分艰巨。
三、继续教育
鉴于山东省中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尚低,学历补偿教育任务繁重,截止到1990年,
中学教师的继续教育问题仅处于初步酝酿阶段,尚未有实质性操作。相比之下,小学
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已接近80%,因而在继续开展学历补偿教育的同时,已具有开展继
续教育的可能与条件。根据这种情况,省教育厅在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规划的基础
上,于1990年在平度、乳山、诸城、牟平、邹县、聊城等县(市)的教师进修学校安
排开展了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试点工作。试点主要是针对具有初级职务的小学教师进
行,旨在通过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教育和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为目标
的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以适应基础教育向“三个面向”转
轨对师资的客观要求。
四、在职培养
在职培养是山东高校提高现有师资特别是中青年师资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
建国初期直至“文化大革命”之前,山东高校师资的总体水平比较高,基本能够
适应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间,山东高等教育遭到严重破
坏,师资培养也长期处于停顿状态。这种状况直接造成了高校师资出现断层,以致青
黄不接。
80年代初,恢复高考后入学的大学生毕业后较多地分配或留校任教,高校师资中
青年教师的比重加大。这部分教师虽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普遍缺乏执教经验。所以在
80年代,山东省高校重点抓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
“六五” 期间,师资培养工作的重点是:(1)为学术上有造诣的老专家、学者
配备助手; (2)加强重点专业、新建专业、薄弱专业的师资培养,特别是对有培养
前途的中年教师和青年助教优先培养; (3)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学科第三梯队的
建设;(4)加强教师运用外语和使用计算机的培训。
培养的途径主要着眼于本校和国内,同时借助国际环境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在本
校和国内培养的主要形式: (1)平常通过承担教学科研、撰书立说、承编教材、科
技咨询和代培研究生等任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不同职称的对象提出具体要求。(2)
通过各种形式的师资训练班,提高师资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经常举办各种面向中
青年教师的学科进修班、助教进修班等,对不具备本科程度的青年教师随普通本科班
听老教师讲课,通过补课争取一、二年内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对具备本科学历的,有
研究班的学校,随研究班听课,没有研究班的学校,按研究生制定个人进修计划,争
取三、 五年内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3)有计划地选派重点专业或薄弱专业的中青
年教师到省内、国内重点院校进修。邀请国内著名学者来校讲学。派出进修的主要形
式有:参加部、厅委托举办的师资培训班,重点院校举办的进修班和委托有造诣的专
业教师代培等。同时,通过对外交流提高培养师资,主要形式是“派出去”和“请进
来”。“派出去”是选派重点专业或薄弱专业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外学习,其途径
有:通过友好学校渠道对等交流;争取国外友好组织、学术团体、基金会提供奖学金;
某些科研机构提供的研究经费;边工作边学习的自费留学;国外亲友资助的出国学习
等。“请进来”是邀请外国专家、学者进行短期讲学,或者相互进行教学、科研的合
作。
“七五”期间,高校师资培养的重点是加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培养。1988
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培养中青
年学术带头人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不拘一格、不失时机地选拔“冒尖”人才,
使其尽快成长,脱颖而出。省教育厅对高校推荐的年龄45岁以下的近200名尖子人才,
认真予以筛选, 经过专家考察,认为确实突出的,采取特殊措施进行培养。经过5—
10年的努力,争取一部分优秀分子进入“国家队”,产生一批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
学术地位、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意见》强调要重视中年教师的培养,可通过学术班、
研讨班、专题讲习班、出国进修和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等方式强化培训工作。青年教师
的培训,主要通过教学、科研工作的实践提高,也可以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达到毕业
研究生水平。同时要有计划地选派少量青年教师参加研究生班、助教进修班。《意见》
决定,为了搞好师资培训工作,要建立师资培训基金,加速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争取
用2~3年时间,把现有高师师资培训中心进一步建成全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内各
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的意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至1990年,
此项工作尚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