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考核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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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政府对办学有功者赏以官衔,或赐以匾额彰扬旌表。
民国时期,随着学校教育的渐次普及,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对教师任职资格的考
核(时称“检定”)也渐趋规范、严格。
1916年4月,教育部公布《检定小学教员规程》,1917年1月又制定《施行检定小
学教员办法》 ,并限1918年7月以前一律将检定工作“办竣”。山东省当时“未遑及
此”。
1918年11月,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员委员会成立,制定了《山东检定小学教员施行
细则》 ,其要点:(1)组织“检定小学教员委员会”,设会长一人,由省教育厅长
兼任,常任委员六人,由教育厅长、教育厅科长、科员、省视学及省立师范学校校长、
教员中委任之, 另有临时委员若干人。(2)调查教员资格分为无庸检定、无试验检
定及试验检定三类。(3)高等小学正教员、助教员及国民学校教员检定试验科目为:
修身、国文、教育、数学、历史、地理、理科、体操。
高等小学及初等小学检定科目虽相同,但其深度要求有别。山东省小学教员检定
自1920年开始,至1927年共举行七届,检定情况如下表:
表7—3
1928年6月, 南京国民政府取代北洋政权对山东的统治。因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教
育厅成立伊始忙于涤除积弊,故1928、1929两年未及进行教员检定。1930年—1933年,
在恢复正常检定工作的同时,先后公布了《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员委员会组织大纲》、
《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员委员会办事细则》、《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员暂行规程》及《山
东省检定小学教员暂行规程施行细则》等单行法规。这些法规的公布与实施,对小学
教员的检定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统治区学校教育勉为支撑,囿于战争环境,检定工作被
迫中断。在日伪统治区,录用教员都必须按日伪政府1939年制定的《山东检定小学教
员暂行规程》、《山东检定中学教员暂行规程》进行严格检定。检定内容首先是思想
检定,“合格”教员必须拥护“共亚灭共”的教育宗旨。凡违反教育宗旨,违反教育
法令者不得录用,录用后凡违反者、执行不力者一律辞退。1939年—1943年,沦陷区
日伪政府共举行中等学校教员检定九次, 合于无试验检定的高中、师范教员187名,
初中、简师教员352名,中等学校职员39名,共计578名。中学日语教员检定七次,无
试验合格者56名, 受试验及格者6名,共计62名。小学教员检定两届,免试验合格者
2850名,受试验及格者3729名,共计6579名。小学日语教员检定两次,无实验合格者
4名,受试验及格者25名,共计29名。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抗日根据地,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942年,省
战工会决定对小学教师普遍进行一次检定,并制定颁发了《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
办法》,规定:凡是小学教员,不论学历如何、任职久暂、成绩优劣,应一律接受检
定,未接受检定的教员一律作为临时教员;小学教员分为初级、高级、正副教员及高
级专科教师,经检定合格后由专署文教科发给服务证明书。
依据《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办法》要求,各根据地对小学教师普遍进行了一
次检定。胶东东海区、北海区和莱东县有5490人参加检定,合格的4031人,占参加检
定人数的73.4%。滨海区共有小学教师624人,参加检定的474人,经检验不合格的有
38人, 占参加检定人数的8%。对于文化水平差,工作又不努力的教师进行了淘汰;
对年龄虽大,但工作积极的教师予以留任;对文化水平差,但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
则动员参加师资培训班,培养提高。清河区有695人参加检定,其中325人定为正教员,
225人定为副教员,145人定为代用教员,及格教师(正、副教员)占79%。
1950年以后,山东省各级学校对教师进行过一定的政治、业务考查。但由于建国
后普及教育任务繁重,新建学校过多,师资极为匮乏,因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
对教师任职资格的考核难以严格,造成大量不合格教师占据讲台的局面,直接影响了
教学质量的提高。从1981年开始,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从
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效果、文化程度三个方面,对中小学
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发给合格证书;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文化专
业知识或业务能力不完全合格的,组织参加培训进修,使其达到合格;不合格但尚有
培养前途的,组织离职脱产培训,定期考核,达到合格程度的发给合格证书,仍不合
格的调离教学岗位;考核不合格,确实不适宜做教学工作的,转为职员、工人,个别
的调出教育系统。
自1986年起,山东高等院校开始定编定员,制定各类教师工作规范,明确了不同
职务教师的职责范围、质量要求、考核和奖惩办法。如山东矿业学院结合实行岗位津
贴,定其责、授其权、奖其优、罚其误;分组管理,分级考核。考核内容有考绩、考
能、考德、考勤4个方面,以考绩为主。岗位津贴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4级,
教师按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浮动系数。山东工业大学1986年在严格坚
持教师工作质量的同时,设立“教学优秀奖”、“教学改革奖”、“优秀教材奖”,
对受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并存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的重要依据。在教学管理
上实行主讲教师聘任和超工作量津贴补助的办法,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1990年,根据省教委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试行意见》,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和学校从思想品德、教学实情、班主任工作、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其他方
面五项内容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将考核工作和奖惩、晋级、评聘教
师职务结合起来。
至1990年,山东省共有中小学特级教师462名,分两批评出,第一批产生于1979、
1980年,共294名;第二批产生于1990年,共1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