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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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
1981年1月,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 。1982年3月, 教
育部召开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会后印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
谈会纪要》,要求“鉴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仍处在试验阶段,不宜马上展开,但可以有计划、有
领导地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扩大试点的原则是:(1)专业与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对口;(2)
职工文化水平较高,业余教育开展的好,自学人数较多,有考生来源;(3)有负责考试的力量;(4)
在各方面有充分准备; (5)采取由少到多、稳步前进的办法。根据以上原则,1983年成立了山东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
干规定》,《规定》(摘要)内容如下:
(一)方针任务
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须根据全省对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
有步骤地进行。通过考试,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壮年奋发自学,系统提高马列主义和专业
理论水平,取得高等教育学历,以加速科学技术人才的造就和选拔,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促进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试委员会)。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省教育厅,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主考高等学校由省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高等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二至三名专职工作人员,办
理日常工作。
各地、市教育局负责接纳报名、主持考试、承办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考试事宜。
各地、市教育局应有相应的机构,确定必要的工作人员办理这项工作。
(三)考试对象
凡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公民,除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脱产学习的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外,
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均可申请报考。
(四)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工作证或户口簿,到所在地、市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和考试的当天(当日不能往返者包括往返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五)考试专业
根据全省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和有关高等学校的办考能力,确定自学考试专业。各开考专
业的考试计划,经全国考试委员会批准后,于考期半年前在报纸上公布。
根据各专业特点,自学考试学历分别为大学本科、专科。
(六)考试方法
考试由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主考高等学校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具体考试日程提前
半年公布。
(七)成绩管理
考试合格者的成绩、登记表及试卷,由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档案,统一管理。
(八)社会助学
为“四化”培养人才,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办学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团
体,可以根据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为考生开办各种形式的业余辅导班。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经过批
准,也可以根据开考专业举办自修大学。各地新华书店要积极为考生供应教材和自学参考书。
(九)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无论在职人员经过业余自学或待业人员自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都承认其学历。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
们的工作;待业人员由省人事、劳动部门根据需要择优录用,按其所学专业安排适当工作。工资待遇,
待业人员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工资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的,按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经费
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需经费,从省级教育事业费开支,各地市自学考试机构所需经费,由各地
市解决。
山东省教育厅于1985年6月制订并印发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细则》,内容涉及准备
工作,报名工作,考试工作,评卷、统分和通知成绩,颁发证书和成绩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并完
善了考试管理制度。随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这一《细则》,又制定了一系列
的管理制度,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意见》、《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关于对
自学考试中违反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等,从制度上为更好地实施自学考试提供了保证。
二、考试
(一)开考专业
1984年,山东省开始实施自学考试制度,当年开考的四个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党政干部基础科、
法律学、会计学,均系全省统一的面向社会开考的学历考试。1987年后,根据社会用人部门的需要,
山东省又创设了部门助学、国家考试的面向行业系统的委托开考形式。
到1990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有专科22个,即:党政干部基础科、法律、汉语言
文学、会计、英语、政治教育、农业经济管理、统计、历史、数学、价格学、体育、财政、税收、金
融、中医、行政管理、政治管理、海关管理、公安管理、教育管理、 染织设计;本科专业5个,即:
汉语言文学、统计、财政、税收、机电一体化。
(二)主考院校
为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 从1984年到1990年,全省共确定山东大学等9所(其中外省1所)
高校为主考院校。各校主考专业如下表:
表5—1
(三)考生构成
以1990年下半年为例,自学考试考生职业构成如下表:
表5—2
从考生年龄构成情况来看,中青年考生占绝大多数,仍以1990年下半年为例,自学考试考生年龄
构成如下表:
表5—3
(四)考试情况
1984年上半年, 山东省正式实施自学考试制度, 共开考四个专业,报考人数为40217人,实考
人数为30497人,实考率为75.8%,考试成绩合格获单科合格证书者为13188人, 占实考人数的43%。
至1986年下半年第一轮考试结束,全省共有3621名考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如期毕业获得大专学历证
书。到1990年底,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人数累计为25854人。
表5—4
电化教育

20世纪30年代,山东少数学校曾用幻灯作为辅助教学手段,但由于设备单一且十分简陋,运用的
学校也极少,因而还不能称其为电化教育。在山东省,电化教育真正作为一种重要的现代化教育形式
并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则是在1979年以后。十几年间,山东电化教育迅速发展起来,技术
装备、师资队伍和教学手段都有了显著改观,从初期单一的广播电视教育发展到广播电视教育、学校
电化教学、卫星电视教育三个方面互相依存、紧密联系的教育形式,构成了山东电化教育较为完整而
独特的体系。
一、广播电视教育
1979年2月,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创立,随后,各市、地相继建立了电大或分校,各县(市、 区)
先后建立了电大工作站。1979年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共招生20211人, 其中大专全科生6361人,大
专层次单科生13850人。当年末,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含市地分校或电大)共有教职工444人,其中专
任教师336人,另外聘请兼任教师共计1097人。山东电大建校初期,开设专业较少,到1983年,共开设
2科(理工、经济)5大类(电子、 机械、化工、经济、管理)18个专业,且主要为成人教育。为加
快发展广播电视教育,以满足社会各界对多方面人才的需求,省政府加大了对山东电大的经费投入。
1984年9月,山东电大被列为全省首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教育项目,安排世界银行贷款97万美元,安
排国内配套资金300万元。利用世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山东电大在省校建起了节目制作中心和计
算中心, 在5个分校建起了学习视听中心,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使山东电大的办学条件
得到明显改善。 到1990年末, 山东电大(含市地电大或分校) 占地面积5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达
27.3万平方米;共有教职工3549人, 其中专任教师1409人,另外还有外聘兼职教师739人。在专任教
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54人,中级职称的624人,初级职称的563人。山东电大开设
专业发展到5科(理工、 经济、文科、农科、师范)17大类(机械、工程、电气、化轻、土建、经营、
税收、法律等)59个大专专业和13个中专专业,同时开展了6个大专层次的岗位合格证书教育, 已形
成了成人教育、普通大中专教育、师范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等多种层次、多种规格的教育形式。截止到
1990年末,山东电大大专层次累计招生125622人,毕业72577人,相当于同期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三分之
一;中专层次累计招生52000人, 毕业12100人。 同时, 组织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131082人次,
其中大专层次单科生90082人,为全省各行各业培养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
1981年,山东农业广播学校成立(时称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山东省办公室,1985年更为现名) 。
到1986年,山东农业广播学校下辖14个市、地分校,128个县级分校,共有专职办学人员600多名, 开
设2854个教学班。 学校开设了农学、 农经、 畜牧、淡水养鱼4个专业, 1981年—1986年共招收学员
18.4万人,占全国同类学校招生总数的20%。1986年农学专业毕业1.6万人,占全国同期同类毕业生总
数的21.33%,居全国之首。 1986年7月,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第七次工作会议在泰安市召开,会上表彰
了全国21个先进市地分校, 其中山东省有8个,占38.1%;表彰了全国25个先进县分校,其中山东省
有11个, 占44%。会议期间,400多名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泰安市的教学班和县分校,给予了较高评价。
1988年,对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决定农广校纳入教育部门管理。省教委根据国家
教委《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和国家教委、农业部《关于改革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管理体制及有
关问题的意见》精神,考虑农广校远距离教学和农民学习的特点,从学校设置、招生计划和毕业考试
等几个方面, 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管理。1990年,省教委组织力量对全省156处农广校分校进行了验收
评估, 经过认真细致的考察评审,有122处农广校县(市、区)分校符合省教委、省农业厅《贯彻国
家教委、农业部〈关于改革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的办学规
模300人以上,财政单列办学经费3万元以上,校舍达标,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学校管理较为完
善的基本条件,已予以批准备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达了农广校招生计划,组织了全省统一入
学考试,并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组织了全省农广校八七级4个专业4.2万人的毕业验收考试,共有约
1万人考试合格,获得了中专学历证书。
1985年3月, 济南广播电视业余中等专业学校建立。该校以业余学习为主,通过广播、电视、辅
导录音、面授辅导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设有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财务会计、计划统计4
个专业。当年招收学员8440人,共设置了59个教学点,组编了284个教学班。 各教学班均配有专兼职
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该校招收的学员多为企业在职职工,学校主管部门为济南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在
业务上接受山东电大中专部的指导。广播电视中专学校的建立,丰富了广播电视教育的层次和面向。
到1990年, 全省广播电视中专学校发展到38所,其中广播电视职工中专学校3所。累计招生7.43万人,
其中全脱产学员1.28万人,函授、业余学员6.15万人。累计毕业3.86万人。1990年末,全省广播电视
中专学校共有专职教职工677人,其中专任教师401人,另外还聘有兼职教师856人。
山东广播电视教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播电视
中专学校为主体的广播电视教育系列,并逐步由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等非学
历教育方面发展,以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给山东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学校电化教学
1980年10月,教育部电化教育局在福州市召开了全国中学物理学科电化教学经验交流会,要求电
教工作要深入教学,狠抓普及推广,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省教育厅积极贯彻会议精神,狠抓电化教
学在中学教学推广应用的普及工作,至1983年,全省已开展电化教学的中学占学校总数的10%, 高
于全国同期平均7.5%的水平。中学电教器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中学有幻灯投
影器3070台,电影放映机445台,电唱机1313台,录音机39 01台,放像设备8套,建成语言实验室7个。
同时,省、地(市)电教机构还录制了部分知名教师的教学录像带,参加观摩的中小学教师达30多万
人次。在抓好中学推广电化教学的同时,省教育厅在有条件的小学指导开展电化教学,使电化教学在
小学也得到初步开展。 到1983年,全省开展电化教学的小学已达学校总数的5%,大大高于同期全国
0.88%的平均水平。据11个地(市)的统计,小学共拥有幻灯投影器1986台, 电影放映机103台,电
唱机1100台,录音机1794台,语言实验室1个,放像设备1套。
“七五”期间,全省电化教学发展较快,尤其是高等院校,用于电化教学设备购置的经费逐年增
加,提高了电化教学的技术水平,一大批先进的电化教学设备广泛应用于课堂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
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引进先进设备应用于电化教学的成效尤为显著。如山东工
业大学的金属材料专业建于1952年,直到1987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电镜课和γ射线金属学课还
只能在课堂讲原理,而无条件进行直观的实验和演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引进H800透射电镜等设备后,
解决了实验上机难题, 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提高。山东教育学院及6所市(地)教育学院利用世界银行
贷款引进电教及微机教学系统,制作中学实验教学与管理系列专题片、优秀教学录像片,充分运用先
进的电化教学手段开展远距离音像教学,配合省教委组织的全省13.5万人的中学在职教师培训卫电师
专和高师、音像教学的辅导工作,使培训质量大幅度提高。
经过近十年的推广应用,学校电化教学已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电化教学的设备水平和
音像教材的制作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继幻灯、投影之后,录音、录像、电视、微机等手段逐步进入
教学领域,许多学校还具备了制作音像教材、教学辅导片(带)的能力。到199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
校中已拥有教学用幻灯机5144台,投影仪26487台, 录音机49770台,录像机5256台,电视机7639台,
语言实验室644个,微机2352台。所有高校均建立了电教中心,95%的中专学校建立了电教室,35%的
中小学把电教手段有效地应用于教学实践。
三、卫星电视教育
卫星电视教育的播放和接收系统的建立,是电化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1986
年7月,“中国教育电视”试播,同年10月正式播出,每天播出17个小时的教学节目,主要是小学师
资的课程。省教育厅及时抓住“中国教育电视”开播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并实施山东省的卫星
电视教育,并结合山东省人口多、地理条件复杂、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提出了“统筹规划、
分批实施、因地制宜、综合利用、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方针,积极推广小功率、多布点的建站方
案,使全省卫星电视教育接收站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到1987年末,全省已建成卫星电视收转台20个,
建台数量居全国第7位;建成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232个,约占全国建站总数的七分之一,居全国第1
位;有2100多个放像点服务于教学工作,数量居全国第1位,达到了县县有站、乡镇试点的目标,初
步形成了全省卫星电视教育的网络。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卫星电视教育网络的效益, 省卫星电视教
育办公室于19 87年先后举办了两期卫星地面接收站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班。各市、地还根据卫星电视
教育的需要,加强了对卫星电视教育教学的规范性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卫星电视教育设备的效益。据
1987年的统计, 全省共有5.1万名小学教师、2万多名初中教师、3.8万名电大学员通过卫星电视进行
学习。 另外还有1.8万余名财会人员、4000多名工程师通过卫星电视进行岗位培训和接受继续教育。
在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工作中,滕州市一直走在全省各县(包括县级市)的前列,创造出一套适合
本地特点的建站和教学管理的经验。从1986年起,该市为尽快解决中小学师资不足、素质不高的状况,
花大气力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多方筹集资金,以乡镇为单位建起卫星地面接收站20座, 小功率收转
台1座,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市、乡两级卫星电视教育网,全市有2700多名中小学教师收看教育专
题节目。该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卫星电视教育的管理:一是成立了“市电教
领导小组”,协调卫星电视教育工作,下设电教中心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在乡镇一级建立了师训
站,把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二是各乡镇建立健全了学员的学籍管理制度,以及学习考勤、辅导和作
业批改检查等制度,强化了教学管理;三是采取措施出台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学员的工学矛盾;四是
加强技术管理,对乡镇地面接收站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卫星电视教育节目的正常接收。由于
管理工作得力,滕州市卫星电视教育成效突出,1987年底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第一次考试中,该
市中师学员及格率达到72.5%,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该市还重视提高卫星电视教育网的综合效益,
开办了乡镇企业管理、会计、无线电技术以及养殖、种植多种专业技术培训班,通过卫星电视教育网
为乡镇农村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
到1989年,全省卫星电视教育地面站建站总数达到383座,教育电视台2座,放像点2500余处, 收
看人数近20万, 开展各种类型的短期技术教育培训500余万人次,卫星电视教育覆盖面已达50%。到
1990年,全省卫星电视教育在加强接收设备研制生产的基础上,教育电视收转网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
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累计建成教育电视台5座(另有13座正在建设中),卫星地面接收站658座,放
像点5000多处,为几十万人系统地学习各种专业课程以及广大农民学习实用农业技术提供了十分优越、
便利的条件。
1990年12月24日,经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与国家教委联合开通中国教育电视第3个频道。
由国家教委负责提供卫星转发器,山东省负责卫星上行站建设及组织对卫星发射的软件,并决定卫星
上行站与“山东教育电视台”同时建设,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由省教委实施统一管理。中国教育
电视第3个频道主要为基础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术及农村实用技
术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提供播课服务,其信号能覆盖全部国土及亚洲大部分地区。该频道开通后,
将大大提高山东在国内外的影响,是山东及全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