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干部中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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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于1948年创办,当时以培训区、乡干部为主,没有统一的组织管理
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到1953年, 全省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共有291所,学员4205人;除配备专职
教员外,还聘请了兼职教师373人;分初小、高小和初中3种班次,学制均为2年。初中班招收具有高
小毕业或相当于高小毕业程度者,学习以业余为主,每周授课24课时。
建国初期,干部文化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干部队伍整体文化素质仍然较低。 据1953年
统计, 全省各级机关干部和企业干部共24.9万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2506人,中等文化程度约5.8万
人,小学文化程度约17.25万人,文盲1.57万人。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指出:“大量培养和提拔工农干
部和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各项建设事业中的骨干,乃是贯彻党在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通过开展干部教育,“使文化水平较低的干部,
逐步提高到相当于高小以至初中毕业的水平,以便有效地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同时使一部分工农干部能够具备条件升学深造”。次年,中共山东分局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颁发了
《关于1954年干部文化教育工作计划》,提出了“对机关干部文化补习学校采取‘巩固提高,适当发
展’的方针”。当年全省脱产的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发展到21所,96个班,学员3732人。另有部分干部
进入工农速成中学或部队转业干部速成中学学习。
1957年—1960年,对干部进行中等文化教育的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种:
高等学校工农预科 1958年7月, 工农速成中学停办的同时,省人委发出《关于1958年高等学校
工农预科招生的通知》,根据中央关于在今后若干年内利用工农速成中学的基础,在高等学校设置工
农预科和由省、市举办工农中学的指示,为“对一些参加革命较久的工农干部、劳动模范和战斗英雄
等加以培养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决定在山东各高等学校设置工农预科。工农预科对生
产劳动、革命工作、革命战争中选拔的优秀工农干部、青年工人和战斗英雄进行重点培养,打好中学
阶段的文化科学知识基础,使他们有可能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入学条件是35岁以下,具有初中毕
业文化程度,科级(或车间主任)以上的干部、3年以上工龄的劳动模范、3年以上军龄的战斗英雄。
原定名额为800人,通过选拔和考试,仅录取了34名,编为一个理科班(含医科14人) ,附设于山东
工学院,学制3年。高等学校工农预科只招此一个班,后即停办。
干部业余文化学校 据1957年统计,全省共有618所,3342个班,学员14.85万人。此类学校多为
扫盲和小学教育性质,亦有少量初中、高中班。
干部(离职)文化学校 此类学校分期分批抽调不具备初中毕业水平,在业余时间坚持系统文化
学习有较多困难的区级以上干部入学,逐步提高到初中毕业水平,以便更好地工作,同时使一部分能
够继续升学深造。1957年全省有27所,学员5790人,至1959年减至22所,学员5006人。学制两年半,
其中小学阶段1年,初中阶段1年半。1960年停办。
“文化大革命”中,干部中等教育中断。
中共十二大提出“对干部进行正规化培训”战略任务以后,通过贯彻《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
干部教育由业余、短期逐步走向正规化,中等教育得到发展。此后创办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具
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干部,未达到初中文化程度者,先要补习初中文化。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一般脱产学
习2年,开设4类课程:政治理论课、文化知识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政治理论课文科占总学
时的20%,理科占10%。 据1990年统计, 全省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35所, 在校生11627人,其中全
脱产3346人;教职工1364人,其中专任教师757人,另有兼职教师2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