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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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在1978年以后经过了一个恢复建制、发展壮大
的过程,到1995年已经形成了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各高等院校、党校、党政机关所属
研究机构和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团体五个方面组成的社会科学研究体系。这
个体系基本覆盖了社会科学各个学科,并且有了相当规模:有省、市(地)社会科学院
(所)5个,下设研究所(室)24个;70所高等院校中设有研究所(中心)136个;18所省、
市(地)党校中设有研究所(室)20个;省、市(地)党政机关中设有研究室(中心、所)5
9个。合计全省所(处)级专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239个,比1978年增长了8倍。在社会
科学研究体系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应用性研究机构发展
迅速,增量较大。山东社会科学院建院以来组建了12个研究所,其中有8个是应用性
研究所。各高等院校在恢复基础理论研究所的同时,新建的研究所绝大多数是以应用
研究为科研方向。省、市(地)党政部门适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组建了一批
为实际工作服务的咨询研究机构。在全省239个社会科学专职研究机构中,属于应用
性研究的137个,占机构总数的57%。二是建成了一批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研究机构。
文史和齐鲁文化是山东省的传统优长学科,在儒学、齐文化、孙子、墨子、山东通史、
中日甲午战争史、义和团运动史、蒲松龄研究等研究领域,研究机构建立比较早,研
究条件比较完备,逐步形成了明显的山东特色和在全国的研究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