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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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的社会科学事业管理,在体制上,同全国一样,没有统一的上下贯通的系
统,接受省委、省政府领导,归口省委宣传部;在机构上,没有列入党委或政府部门
的常设专职管理机构,非常设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事业发展的协
调工作,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进行具体事务的管理。社会科学两支最大的
队伍,山东社会科学院和高等院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则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和山东省教
育委员会的科研组织处具体负责。

一、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需要成
立的。1982年10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山东社会科
学院院长蒋捷夫等参加会议。之后,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正式向中共山东省委提出建
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报告。报告批复后,1982年11月25日,山东省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守璞宣布了领导小
组名单, 组长是蒋捷夫,成员有刘守璞、宁汉戈、赵凌、葛平、张振礼、张逊三等6
人。至此,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1987年1月16日, 中共山东省委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的需要,对领
导小组作了调整,发出《关于成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正式
公布了领导小组17人名单。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苗枫林任组长,山东社会科
学院院长刘蔚华、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吕可英和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
席林江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是:于占德(省文化厅副厅长) 、赵锦良(山东社科院副院
长)、何宗贵(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欣(省计划委员会主任)、郭长才(省财政厅
厅长)、郭新璋(省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光华(省人事局副局长)、尤芳湖(省科学
院院长)、陈鸿儒(省委党校副校长)、张文杰(山东经济学院院长)、陈之安(山东大学
副校长)、王荣纲(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车全保(济南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
1991年4月15日, 中共山东省委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的需要对规划
领导小组再次作了调整。调整后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中共山东省
委常委、宣传部长苗枫林任组长,山东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鞠茂勤,山东省教育委
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吕可英,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梁自洁任副组
长,其他成员是:于广礼(省委研究室副主任)、于占德(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光华(省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礼训(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王国华(省出版总社党委副书记、社长)、王裕晏(省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孙
光远(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乔幼梅(山东大学副校长)、朱关兴(省科学院
院长)、何宗贵(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鸿儒(省委党校副书记、常务
副校长)、赵锦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郭新璋(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研究中心党
组书记、主任)、胡积建(山东经济学院院长)、黄可华(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二、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会议之后,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经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常设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
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1987年7月1日,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建立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
室的批复》 ,同意建立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处级单位,编制8人,由山
东社会科学院代管。 1990年1月19日,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省社会科学规划
管理办公室改变代管关系的批复》,同意将由山东社会科学院代管的山东省社会科学
规划管理办公室,改为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代管,单位性质、任务、级别均不变。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历任负责人为陈建坤、王启信、江奔东。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在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的征集、检查、监督;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
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的年度拨款、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重点研究课题成果的鉴定、奖励和出版资助工作;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
展规划的草拟和对高教、科研、党校、社联、实际工作部门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协调
工作;负责同国家以及兄弟省、市(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联系和交流;负
责承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事项。

三、山东社科院科研组织处
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成立于1980年。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院中长期
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负责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院内外计划课题,
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基金课题、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软科学研究课
题、省古籍整理课题、院重大课题和年度课题等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山东省社会科学
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重大学术活动的计划、策划与组织管理;对研究机
构设置、重点学科调整与学科建设等提出建议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全院学术组织与
非实体性研究机构的管理;负责全院科研经费管理、成果鉴定、出版资助、优秀成果
评奖、科技统计以及科研档案管理;负责组织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
重大课题;负责协调、推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院外学术兼职;负责编辑《科研要
报》、《科研简报》并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前,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委托,
山东省的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由山东社会科学院承担,“六五”规划制定、实施的具体
工作职能在科研组织处。1987年省规划办成立至1990年,与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
处合署办公,承担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与全省规划重点课题的
管理工作,并参与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会议的组织。
至1995年底,山东社会科学院“六五”、“七五”、“八五”科研规划的制定,
以及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均由科研组织处具体组织实
施。期间,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管理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山东社会科学院重
点课题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山东
社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社会科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条例》、《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业务档案管理试行
办法》等。
至1995年底,历任处长为:宋姜生(副处长,主持工作)、陈建坤、郑贵斌。

四、山东省教育委员会科研处
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原为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成立于1987年,主要负责全省高等
学校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与研究机构建设等项工作,其中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
作是一个重要方面。其主要职能是:组织高校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
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社
会科学研究工作;编制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进行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
至1995年底,制定了《山东省教育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科研
机构和专职研究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重点资助研究所(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教育厅文科科研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试行
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八五”期间,具体负责组织了省教委系统
16个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学科、 1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选工
作,对其进行重点资助和扶持。
山东省教育委员会科研处还承担着山东省古籍整理规划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98
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成立山东省古籍整理规划小组, 其办公室挂靠在省教委,与
科研处合署办公,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至1995年底,组织编辑出版了《山东文献书目》,
具体组织论证、编制了山东省古籍整理研究“七五”、“八五”规划,对全省古籍整
理研究、 机构建设、人才培养等作了统筹安排。古籍整理研究计划立项450项,给予
经费支持,给予部分项目出版资助,其中《张尔歧遗书》、《郝懿行遗书》、《聊斋
志异校注》、《兖州府志》、《针灸甲乙经校注》等古籍整理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
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