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社会科学事业管理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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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事业的管理与建设,包括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学术团体的建立和
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开展,社会科学的规划与管理等。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科学工作,逐步
加强了对社会科学事业的领导和管理,社会科学事业得以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破
坏中迅速恢复,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设逐步完善。
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两个时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二三十年代,在山东就有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山东
乡村建设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但研究规模都比较小。
新中国成立以后,山东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才真正发展起来。1958年10月,中
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计委、山东大学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社会科学方
面设有哲学、 经济、历史、教育四个研究所。1960年9月,山东省文联所属山东省文
学研究所成立。1967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出现曲折和倒退,山东省的社会
科学研究机构大部分被撤销。
“文化大革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在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正确路线指引下,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山东省的社会科
学研究机构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1978年3月,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1980年
又扩建为山东社会科学院。与此同时,青岛、济南两市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相继成立。
各部门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所属的科研机构也纷纷建立起来。
到1995年,山东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规模和格局已基本形成,大体由三方面组
成:一是省市独立的专业科研机构;二是山东省直部门的专业研究机构,分属于中共
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其所属的各个职能部门,共有22个;三是高等
院校所属研究机构,共有33个。
第二,社科联与社会科学学术团体逐步建立健全。
山东省的各种群众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联合组织--社会科学联合会 (简称社科
联) ,以及以研究社会科学为宗旨的各群众性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
其成立和发展,在山东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建国后至60年代初, 山东省曾先后成立了哲学、 历史、教育、经济四个学会。
“文化大革命”中,各学会停止了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和政府的重视
关怀下,社会科学事业进入恢复发展新时期,山东省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会陆
续恢复成立,到1995年底有省级学会近200个。
伴随着社会科学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恢复发展,省、地(市)也相应成立了
各群众性学术团体的联合组织--社会科学联合会。 山东省社联筹委会于1960年8月建
立, “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1978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发文恢复成立山东省社会
科学研究所,并责成所党组着手恢复原学会,筹建新的学会。1981年10月,中共山东
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同年12月3日至6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第一次
代表大会在济南举行,正式选举产生了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1987年
9月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1992年10月,山东省社会科
学联合会更名为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并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
届委员会。 1984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编委联合发文转发山东省社联《关
于建立健全地市社联的意见》,各地(市)社联也建立健全起来,到1995年,全省17个
地(市)已有15个成立了社联。
第三,研究队伍逐步壮大,内外学术交流逐步活跃。
山东省的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在建国后、“文化大革命”前的一个时期,随
着研究机构的建立曾经有所发展,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以后,人员随即
流失。因此,其真正的发展壮大,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迅即带来了研究队伍的扩大,
同时人员素质也不断得到提高。 到1995年,全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达到11600人,其
中专业研究人员2100人。 与1978年相比,研究人员总数增长近4倍,专职研究人员增
长更达10倍之多。 在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2987人,有9
1人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学术交流是学术发展、社会进步、文明提高的重要条件和途径。山东省的社会科
学内外学术交流,可以说古已有之,孔子率弟子周游列国、齐稷下学宫百家争鸣,即
是古代学术交流的典范。近现代学术交流,山东也是走在全国前列的。但是,山东的
近代学术交流,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痛苦的、被动的,因为它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者的
炮舰和一项又一项不平等条约而来,西方教会及其传教士既充当了文化侵略的急先锋,
又成为当时中外文化交流的主要中介。山东近现代的学术交流,同学术研究一样,大
体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一个多世纪里,山东的学术交流发展缓慢,中外学术交流主要
是外国传教士通过传教活动在中国建立学校、学术组织及学者互访或互相应聘讲学、
任教;省内外学术交流主要通过学者往来和学术讨论进行。1901年山东第一所新式大
学--山东大学堂创办时, 即聘有英、德、日等国教习8人,总教习是美国长老会传教
士学者赫士。外国人在山东创办的学校很多,其中多有外籍学者任教,特别是基督教
会创办的齐鲁大学,先后聘任赫士、聂会东(美长老会传教士) 、怀恩光(英国浸礼会
教士)、明义士(加拿大学者)等许多外国人任教。外国学者来山东访问考察的也不少。
山东学界组团或个人出国进行学术访问和考察,特别是留学生在学术交流中起了极大
的作用。一批批的外派留学生回国后把海外文化学术带回山东,极大地影响和促进了
山东学术研究的近现代化。如何思源、傅斯年、杨振声、赵太侔、王近信、吴金鼎、
丁佛言、丁惟汾、牟宗三等,都在融会贯通中外文化、促进山东社会科学研究的近现
代化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但由于战乱动荡等种种原因,学术交流有很大局限。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的社会科学学术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又明显分
为三个时期:建国初期(1949年至1966年),虽然有了大陆统一的和平安定环境,但由
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封锁和国内政策上的原因,对外学术交流限于半个世界 (社会主
义阵营和第三世界,其中先后也有变化)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至1976年),
学术内外交流受到限制,几乎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的新时期(1977年至1995年),山东学术交流蓬勃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国际学术
交流渠道开通,学者互访、互聘、互派留学生,部门、单位、机构、学术团体、研究
课题的国际合作关系建立,国际性学术讨论会的召开等,成为普遍的学术交流形式。
如山东大学同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十几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
好关系,与世界上三四十个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学术团体建立了学术合作交流关系。
仅1978年至1987年, 山东大学便聘请外国学者195人来校任教或讲学;接待来访学者
千余人; 培养外国留学生700多人。十年里,山东大学还先后派出进修教师、研究生
600多人;派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及进行国际性合作研究近300人;每年举办几次国际
性学术会议。据山东社会科学院统计,1980年至1995年,先后接待海外来访专家2 49
批,528人次;派出访问学者90多人次。与台湾、香港、澳门的学术交往也不断加强。
二是省际间学术交流经常化。为了开展许多重大社会科学问题,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
和全国性的社会、历史、文化问题的研究,建立了各省参加的许多全国性学术团体,
如中国历史学会、中国哲学学会、中国先秦史研究会、中华孔子研究会、中国墨子研
究会、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全国义和团运动史研究会、中国甲午战争研究会、李
清照研究会、中国考古学会等,山东都是其中的重要成员,经常与这些学术团体联合
在山东举办全国性学术讨论会,并参加在外省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有的学科还成
立了国际性学术团体,如国际儒学联合会(1994年在北京成立)等。内外学术交流极大
地促进了山东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与学术水平的提高。
第四,社会科学规划与管理逐步加强。
山东省的社会科学规划与管理工作, 始于1978年着手制定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
“六五”规划。1978年至1982年,山东省“六五”时期的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在中共
山东省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和山东省教育局参与主持
了规划工作。1982年11月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山东省的社会
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始由领导小组主持, 并正式起步。1983年1月,山东省哲学社会科
学规划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分学科座谈会,并审议全
省申报的重点课题。3月4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批准31项课题正式列入山东省哲学
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计划。1987年6月,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
规划会议召开,成立了学科专家小组,审议了“七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制定了重
点课题经费资助与管理暂行办法。会议之后,组建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七五”期间共有142项课题列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
划重点研究课题计划。 1991年5月,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会议召开,总
结了“七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审议批准了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研
究课题计划。 “八五”期间共有272项课题列入了重点研究课题计划,并根据需要设
立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1995年,在对全省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课题进行规划和管理的基础上,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进行社
会科学事业发展全面规划的调研工作,开始着手制定社会科学全面发展规划,标志着
山东省的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的奖励,始于1983年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1987年,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试行办法》,成为由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
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的山东省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到199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选10次,共评出获奖成果1959项。1993年,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发出鲁
宣发[1993]13号文件《关于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精品工程”的意见》,社会科
学成果也包含其中,成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又一项奖励。到1995年,“精品工程”
奖共评选两次,有30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