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对外科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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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以来,山东对外科技交流大多是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协定进行。
1949-1960年6月,主要同苏联及东欧国家进行科技交流活动。1960年,苏联单方中
断合作项目,科技交流基本停止。自1963年,同亚非拉国家的交流进一步发展,同
英、法等国开始民间科技交流。自1966年6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除同
越南、阿尔巴尼亚进行科技交流外,同其他国家的交流趋于停顿状态。1970年开始
同罗马尼亚、朝鲜恢复科技交流关系,1973年开始同美国有科技交流活动,1979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科委于1984年成立山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国际科
技交流活动空前活跃,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技交流局面,既增进了
国家间的友谊,也促进了山东经济和科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