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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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山东主要靠祖辈相传、邻里互教、拜师学艺传播推广传统技术,普及速
度甚慢。
  晚清时期,山东开始进行科学技术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主要为农事试
验场和农会。工业创办山东工艺传习所培养艺徒,传授制造陶瓷技术。对农业改良
和陶瓷业的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民国时期,省建设厅曾特设全省农业推广委员会,负责全省的农业推广工作。主要
通过农场和在部分地区设立的试验区、种子繁殖站、特邀农户等,向农民推广农业
科学技术。山东工业试验所创办模范窑厂,向窑户推广新技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
战争期间,山东解放区创办农场、设农业指导所、成立农民研究会、建立示范农户,
向农民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工业则通过举办学习班推广科学技术,收效都较大。
  新中国建立后,除组织群众进行科学实验、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外,农业还
建立了种子站、技术站、植保站、土肥站、畜牧兽医站等机构推广农业科学技术,
工业主要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对于有普遍推广意义的重大
项目,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树立样板、召开现场会、建立推广队(组)进行推广。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进一步改革科技推广机构,实行技术有偿
服务。1980年,省科委同省计委制定了《关于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暂行实施
办法(讨论稿)》,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同年,选定了67项作
为1980-1981年重点推广。1981年重新编制了1981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19项,其中
农业57项、工业57项、医药卫生5项。“六五”期间,对9704项重要科技成果的统
计,有7763项成果在生产中不同程度的得到推广和应用,推广应用率达80%。推广
应用的成果均获得显著的效果。据1985年1300项科技成果的统计,年获产值达80.8
亿元,利税约11.7亿元,是科研投资1.8亿元的6.5倍。又据“六五”期间科技发展
计划统计,有509项成果得到推广应用,获直接经济效益达44.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