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科技经费与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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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初,济南和青岛两市各设有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负责科学研究用
品的供应工作。1959年,省科委设财务计划条件器材处(后改为三处)。济南市科学
研究用品服务处改为山东省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青岛市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改为
山东省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青岛分处。山东省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为山东省科学研
究用品供应业务的领导机构,归省科委、省商业厅和济南市商业局共同领导。负责
全省科学研究工作所需仪器、器皿、特殊材料等物资器材的统一计划申请,组织生
产、订货、调拨、分配,并担负济南市及济宁、临沂、菏泽、聊城等地区上述物资
的供应工作。山东省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青岛分处负责青岛市及烟台、淄博、昌潍
等地区科技物资的供应工作,由省科学研究用品服务处拨给部分物资。1976年11月
24日,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建立山东省科学器材服务公司。编制50人,列
事业编制,隶属于省革委生产指挥部科技办公室。省科学器材服务公司的主要任务
是:为全省科研、设计和承担省科委科研项目的单位,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稀缺
物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做好为科研和生产服务工作。随着经济和科技
形势的发展,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和泰安等市,相继成立了科学器材供应机构,
配备了专职人员,初步形成了科学器材供应网络。
  1977年10月,省科委设五处(基建、财务),1983年改为条件处。1984年3月,
省科委制定的科技条件管理职责范围是:贯彻国家科委科技条件管理工作条例、法
规,制定全省科技条件管理办法;负责省、地、市科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计划任务
书的编制,扩建初建项目设计的审批、年度计划的安排及经费的管理、决算工作;
负责省科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计划的编制、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由省科委签订
合同项目的经费拨款和决算工作;监督检查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科
技三项费用安排项目所需钢材、木材、水泥及有色金属材料的申请、分配及使用管
理工作;审定科研仪器进口计划及申请所需外汇;办理国外图书资料的进口及同位
素订货、使用管理工作。从此,科技条件的管理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