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知识分子生活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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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规定:高级知识分子在每月定量供应的粮食内,
每人调剂1.5千克大豆3千克大米,对南方人照顾其习惯多供应大米,其余全部供应
细粮。同时,每月增加植物油0.5千克,食糖1千克,鸡蛋1千克。三级教授以上的
高级知识分子治病疗养享受保健待遇。新建住房分配时,优先考虑高、中级知识分
子。同时规定:要给老专家和知名科技工作者配备助手,允许其自选符合条件的人
当徒弟,包括符合条件的子女。省控制的外汇,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用于进口大型
精密仪器,为科技人员提供现代化的实验条件。
  1984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又具体规定:高级知识分子按四类建房标准,
每户平均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中级知识分子按三类建房标准,每户建筑面积60
-70平方米。相当于三级以上教授的高级知识分子,其住房面积增加到120平方米。
到1985年底。全省按照上述规定为24000多名科技人员安排了住房,还规定:每年
对中老年知识分子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查体档案制度。高级知识分子享受保
健医疗的范围,放宽到正教授、高教六级以上的副教授(含相应级别)和中青年有突
出贡献的知识分子。对知识分子普遍开展健康查体,并形成制度。到1985年底,全
省已为46000多名高、中级知识分子定期查体,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另外,根据知
识分子的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凡与其业务关系较大的会议,文件和内部资料,限
厅局级干部参加、阅读和订购的,教授、高教六级以上的副教授和相应级别的高级
知识分子参加、阅读、订购;限县处级干部参加,阅读和订购的,高教九级以上和
相应级别的中级知识分子参加、阅读、订购。
  同年还规定:对在职的科技、文教、卫生、党政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
中的大专毕业或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基本工资在100元以下,工作满18年的知
识分子,每人每年发给40元的图书补助费。
  1985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规定:工资级别在18级以上、中教5级和小教3
级以上、文艺11级和相应级别以上的专业人员,在看文件、听报告、住房、医疗等
方面,享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