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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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
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同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成立
贯彻落实上述文件领导小组,在统战部设办公室,由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
局、劳动局、公安厅、民政厅、法院等部门参加。此后,山东为绝大多数右派(包
括知识分子右派)摘掉了帽子,并给予妥善安置。
  1982年,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由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局和省科委具体负责,进一步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遗留问题。
  1984年,中共山东省委进一步强调:对过去的积案,要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
去掉错划“右派”结论的“尾巴”。“文化大革命”中被赶回农村的教师,以及随
其转到农村尚未结婚就业的子女,应同教师本人一起收回,恢复其城市户口。
  到1985年底,全省为3.1万多名知识分子,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