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林营林区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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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8年,德国侵占青岛在崂山造林时,已有造林前的规划设计、树种选择和水
平阶整地、针阔叶树混交、适当密植等技术措施。民国初年,山东第一林务局在造
林实践中总结出沙石山栽松和青石山栽侧柏的经验,并根据山东春秋干旱和夏季雨
量集中的特点,提出“针叶树造林以夏季为主”的措施。
  1958、1961、1979年,全省进行了三次林业区划。1979年林业区划,将全省划
分为4个林区、11个亚区,并分别规定了林种、树种。4个林区是:渤海平原农田防
护林区、鲁西南平原农田防护林区、鲁中南低山丘陵水源林经济林区、鲁东丘陵水
源林经济林区。各县也根据省林业区划的要求,制定了县级林业区划。
  1958-1959年,山东省造林典型设计工作队对影响森林植物生长的主要自然因
子进行调查,综合编制全省482个不同造林典型设计图式和说明。
  60年代转入平原地区的荒滩(地)和农田防护林设计,70年代后期进入以丰产林
设计为主的阶段。设计内容主要是林种、造林密度、苗木规格、造林措施等。
  1983年,又进行了类型调查和修订补充,编制了40个立地类型及37个造林设计
类型组,包括143个造林典型图式,成为山东不同类型造林的设计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