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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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山东地域的许多城市就有过精心规划,其中最有代表性的
是鲁都曲阜、齐都临淄等,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上的成就代表了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
据考古发掘绘制的鲁国故城平面图可见,城区内分作坊区、墓葬区、居住区及宫殿
建筑群。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科学合理,同时在规划布局上体现了西周严格的礼制
秩序。《周礼·考工记》中记有,“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
“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等,成为中国封建
社会中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晚清至民国期间,山东自然村的形成均无规划,建筑零乱、布局松散,选址
缺乏科学依据。
  1900年德国侵占青岛时,编制了青岛城市规划并按图进行市政工程设计。把市
中心定在市南沿海风景优美的德占区提督公署一带,以突出其中心地位。在道路系
统的安排上,不采用严格的方格形路网;市政公用设施的标准也较高,路面坡度大
于15%时用块石铺砌;自来水配水管网采用环式;排水道采用雨污分流;照明一律
采用地下电缆。形成黄墙红瓦、碧海蓝天、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艺术效果和独特
的建筑风格。
  1940年,日伪时期对济南市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新辟南郊、北郊新市区及商
埠区,修建对外公路,开拓环绕市区的环城路,对城市道路宽度有较远的设想。该
规划对城市骨架和商埠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1956年,济南制定了《济南市城市建设初步规划》,注重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
相结合,绘制出规划总图,为济南城市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年,青岛市编制
了《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青岛的城市性质是一个具有国防、工业、对外贸
易和疗养的多种功能城市,同时对铁路、港口、仓库、道路绿化、居民点及广场都
作了初步规划。到50年代末,全省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已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和区域规
划的编制工作,对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布局和区域建设等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
促进作用。
  1958年,农业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在半年内对人民公社进行普遍规划。山
东各地规划设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大专院校建筑系师生深入农村,编制了大量的人
民公社建设规划。但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普遍存在着脱离实际的问题,给农民生
产生活带来不便。
  1964年农业学大寨,机械地推行大寨村的规划格局,使农村到处出现兵营式的
排排房。直到70年代初,农村开展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一般以生产
队为单位,制订对旧村改造规划。
  1979年,国家建委、农委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此后农
村规划由点到面逐步展开。
  1980-1981年,由济南市规划设计室和市政设计室完成的济南市大纬二路展宽
工程规划与设计,充分利用原有道路,保留较好建筑,并结合当地车辆流量多的特
点,充分发挥了城市中部南北干道的作用。获1984年国家优秀设计奖和建设部设计
一等奖。
  1983-1984年,由淄博市城乡规划设计室完成的淄博张店火车站广场改建计划,
突出站前广场的主要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广场综合效益。同期,由青岛市建筑
设计院承担的青岛第一海水浴场规划设计,具有浓厚的浴场建筑特色。
  到1985年底,全省已完成19个市、93个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在全国处
于前列,大中城市的详细规划已开始走在建设前面,扭转了盲目建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