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进口皮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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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1975年开始进口皮张,大部分由天津、上海口岸卸货后转运,由青岛商检
局检验。进口的品种有兔皮、盐湿牛皮、盐湿猪皮、浸酸绵羊皮、蓝湿牛皮等,进口
的数量较少。进口皮张检检分检质及检疫两个方面。
1976年, 青岛商检局根据外贸部商检局、 中国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联合颁发的
《进口皮张和革皮验收检验试行办法》及合同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对进口的生皮,凭
输出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兽医证书报验。对于不具备检疫条件国家的进口皮张,进行逐
张检疫,对检出的疫皮,集中消毒处理。1979年后,受理检验的进口皮张数量逐渐增
加。到货主要有蓝湿皮、盐湿皮和贵重毛皮,检质、检疫同步进行。
1980年5月, 美国进口牛面革254658.5平方英尺,经检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但由于订货部门提供不出具体品质条款和成交样品,无法对外提赔。另外,因易地检
验,有的用货部门不申请报验,所造成的损失也较为突出。针对上述问题,青岛商检
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提请有关部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具体、完善。同时,
对进口皮张实行在到货口岸检验, 未经检验不予放行。1981年1月,参与修改《进口
皮张和革皮验收检验(试行)办法》,解决了进口皮张的验收问题。
1983年, 一批进口美国蓝湿牛皮80件、6865张,经检验发现短少364.5张;一级
皮掺合部分烙印皮, 占46.1%,部分皮张皮层内含有金属砂粒。出证后收货人对外提
赔37355元。 同年,该局派员赴美国对进口皮革实施装船前检验,避免劣质皮进入国
内,收到良好效果。
1984年11月,山东商检局派员参加全国进口皮张检验座谈会,讨论制订《关于进
口皮张和革皮验收检验办法的掌握要点》,为进口皮张的检验、验收提供了检验依据。
1993年后,制革原料皮陆续有批量进口,经检验发现油渍现象严重,制革后粒面有不
同程度破损。 针对存在的问题, 检验人员编写《皮张油烧的预防》的论文,并翻译
《皮革化工材料质量检测》等有关材料,指导了检验工作。
1994年,韩国独资皮革企业增多,进料加工数量较大,由于山东商检局采取检验
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把关服务,保证了进货质量。至1995年底,共对外出具
索赔证书18批。其中,进口美国的蓝湿牛皮、香港进口的水貂皮短量;进口美国、荷
兰的蓝湿牛皮,皮层内含有砂粒、火烙印、刺划伤、描刀、破洞,影响使用;进口阿
拉伯国家的蓝湿绵羊皮,革面有严重刺划伤、烂面、残洞、色花、薄皮、强度差;进
口德国的蓝狐皮毛面流沙、板面透毛根、缺尾、陈皮板;进口美国牛皮革,厚度、尺
码规格、等级不符合合同(合同规定头层革,实际到货是二层革)要求;进口加拿大盐
湿猪皮普遍有油渍现象,经制革试验粒面有不同程度破损。

1982年-1995年进口皮张检验批次货值统计表
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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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批次│货值(万美元)││年份│批次│货值(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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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7 │350 ││1989│3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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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4 │250 ││19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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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5 │18 ││1991│3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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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8 │152 ││1992│10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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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3 │330 ││1993│16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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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9 │250 ││1994│22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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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0 │470 ││1995│17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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