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出口机动车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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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青岛商检局对出口汽车开始检验,主要受理委托检验业务。车辆品种主
要有青岛牌QD351型、QD352型自卸车,黄河牌JN150型、JN162型载重汽车等型号,主
要销往非洲和东南亚等国家。
1979年至1980年,山东口岸出口车辆以完成国家的外援任务为主,均经检验合格
后装运出口。 1981年8月,青岛口岸输往巴基斯坦的25辆黄河牌自卸车,未经检验,
部分汽车漏油、 焊缝裂纹、毛边等现象严重,一度造成不良影响。11月4日,出口汽
车列为法检商品。
1982年5月,青岛商检局与省机械主管部门在济南联合召开全省出口机电产品产、
销、检工作座谈会,对出口汽车实施法检统一认识,并对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
形式和单证格式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具体措施,确保
7月1日按时实施法检。 至1986年底,累计检验出口援外汽车,共计617辆,无索赔现
象。
1987年11月,山东商检局执行国家商检局、国家机械委联合下发的《出口机械产
品质量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的组织、领导、审查和
监管工作,并负责抓好检测单位和商检实验室的认证工作。会同有关省工业主管部门
对出口产品及企业进行检测、 考核。1988年1月,下发通知,决定自3月1日起对出口
汽车实行批次编号管理。1989年6月1日,执行国家商检局制定的《出口汽车检验规程》,
对出口汽车进行检验。
1990年11月,山东商检局派员参加全国进出口汽车检验工作会议,并按照会议的
有关部署及要求,统一出口汽车检验目光,协调有关工作,加快了推行汽车实行质量
许可证工作步伐。同年,济南汽车制造总厂生产的黄河牌载货汽车获得国家商检局和
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出口质量许可证”,成为山东省首家获证生产出口汽车企业。
1992年9月, 山东商检局贯彻执行国家商检局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印发的《出
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和《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试
行) 》,围绕出口汽车产品企业生产条件评审办法、质量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质量
检验项目、评定依据、方法和颁证纪律等方面,开展组织落实工作。
1993年,山东商检局开展出口机电产品国际认证工作,在制定规划措施、开展咨
询服务、加强基础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4年,山东商检局会同省机械工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的
颁发和管理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同年,对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烟台汽车制
造厂进行了颁证前的预考核工作。同年,“烟台”牌YT1041型轻型客货汽车开始出口。
1995年1月11日, 山东商检局依据《欧共体安全指令涉及的产品和执行日期》中
对中国出口机械产品的规定及要求,与省外经贸委联合制定《山东省出口欧共体机电
类产品安全质量规定》,下发执行。同年,对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青岛专用汽车制
造厂进行了颁证前的预考核工作。

1980年-1995年出口汽车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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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批数│数量(辆)││年度│批数│数量(辆)│
├──┼──┼────┤├──┼──┼────┤
│1980│10 │81 ││1988│2 │18 │
│1981│12 │79 ││1989│6 │70 │
│1982│14 │78 ││1990│11 │43 │
│1983│12 │136 ││1991│5 │82 │
│1984│13 │120 ││1992│8 │87 │
│1985│10 │96 ││1993│9 │57 │
│1986│7 │27 ││1994│18 │273 │
│1987│3 │34 ││1995│16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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