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出口金属材料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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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青岛商检局开始受理出口生铁委托检验,主要检验项目为化学成分,以
GB7 17-65、GB718-65为检验依据。
1984年7月1日,出口钢材被列入《种类表》,成为法检商品。1986年,开始出口
法兰盘, 有材质、尺寸和外观3个检验项目,检验依据为美国ASTM标准。同时,镀锌
焊管、铁丝、铁丝网、铜丝、电焊条、电缆盖等产品也有批量出口。其中,镀锌焊管
的检验标准为GB-1387,电焊条的检验标准为GB-5117-85,铁丝检验标准为GB9972。
1987年3月,出口钢材实施法检的有5大类37个品种。全省出口生产厂家也扩大到
27家。针对乡镇企业多、质量不够稳定的情况,山东商检人员一方面严格检验把关,
一方面提供技术资料及信息,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培训商检认可检验员,对产品
质量好的企业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颁证考核,有效地提高了山东钢材类产品的出口质
量。
1988年,铁合金等开始出口。其中,硅铁、金属硅、钼铁、铬铁、锰铁、稀土硅、
硅钙合金等较多,主要输往日本、韩国和香港地区。1989年,钢丝绳和钢绞线开始出
口。同年底,山东商检局制定了《出口焊缝钢管检验管理规定》,对出口焊缝钢管的
检验程序、管理办法、检验标准和检验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0年5月, 山东商检局制定《山东口岸出口金属材料检验管理办法》,对出口
生铁取、制样工作,产地检验和口岸查验工作,批次管理工作,和商检内部协作配合
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1年4月, 山东商检局在临沂召开全省出口铁合金检验工作会议,在严格要求
标准取样、制样和检验的同时,重点提出加强出口铁合金的批次管理,把全省生产出
口铁合金的企业实行统一编号,要求外贸经营单位的仓储部门的货物入库和出库必须
凭商检检验合格单核对批号。 7月,在青岛召开全省出口钢材、生铁检验工作会议,
讨论修定了《山东口岸金属材料检验管理办法暂行补充规定》,并下发执行。
1992年,山东商检局制定《贯彻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的实施意见》,结合宣传
《商检法》及外经贸知识,为出口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出口企业解决生产和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管理差的企业的质量,派出检验技术人员,帮助完善技术流程,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了出口产品质量。
1993年,出口铝锭国外反映良好,质量稳定。出口钢坯多有钢号、尺寸、外观包
装超出标准要求的情况,对此,商检人员与发货人共同研究,查找原因,改进了包装
形式。1994年,山东商检局受理一批出口的20MnSi螺纹钢,经检验发现混入部分普碳
钢的螺纹钢,严重影响出口质量。为此,派员跟班作业,经调研落实,最终查出系夜
班工人错把普碳钢锭投入炼炉所致。此举确保了整批货物的出口质量,受到出口企业
的一致好评。
1995年,山东出口钢材增长幅度较快,其中以生铁、钢坯为主的进料加工量增多。
山东商检局在检验工作量增大的情况下,为保证出口质量,充分发挥认可实验室的作
用, 在青岛认可2家研究所的实验室,长年负责出口金属材料的扦样、制样和检验工
作。 在局内检验设备上,新增加了ICP等离子体及α发射光谱仪、氧氮测定仪、电子
控力机等大型进口设备,使用后,提高了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检测水平,缩短了检验
周期,促进了实验室的软件管理。

1981年-1995年出口金属材料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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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批次│重量(吨)││年度│批次│重量(吨)│
├──┼──┼────┤├──┼──┼────┤
│1981│11 │51435.05││1984│17 │5617 │
│1982│11 │11438.4 ││1986│27 │2012 │
│1983│19 │2074.165││1987│158 │1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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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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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批次│重量(吨)││年度│批次│重量(吨) │
├──┼──┼────┤├──┼──┼─────┤
│1988│50 │15782 ││1992│174 │139387 │
│1989│92 │14981 ││1993│470 │49566 │
│1990│229 │68711 ││1994│591 │312836 │
│1991│590 │232392 ││1995│405 │108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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