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出口花生及其制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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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花生
花生是山东传统的大宗出口商品,青岛商检局于1929年12月开始出口检验,制定
了《豆类、 油类检验细则》作为检验依据。1930年6月,青岛商检局开设农产商品研
究场, 进行了花生的品种试验和改良、种植方法研究,以改进品质,增加产量。193
5年2月,青岛商检局执行实业部公布的《实业部商品检验局花生花生仁检验施行细则》
进行检验。 1939年9月,青岛商检局公布了《花生虫蚀检验合格标准》,对花生果、
花生仁的虫蚀做了最高限量。对原检验细则进行修订,制定了《青岛商检局花生花生
仁检验细则》。
1949年10月15日,出口花生仁和花生果列入《商品检验种类表》。1950年,青岛
商检局对出口花生仁、果施行法定检验,执行贸易部制定的出口花生检验暂行标准。
1953年5、6月间,青岛商检局对出口苏联的花生仁进行检疫,发现的仓库害虫有
印度谷蛾、 一点谷蛾、大粉斑螟、大黑粉甲、鲣节虫、谷蠹及粉螨等,不合格率达5
0%,但未发现中苏议定的检疫对象。
1954年,青岛商检局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对花生仁、果出口检验标准上报了修改
方案,外贸部商检总局予以采纳(1955年公布)。该标准取消了花生仁普通货,增加了
手拣不分级生仁及小生仁,并增加了手拣不分级和大路货生仁、果及小生仁的纯质检
验。
1956年,青岛商检局针对手拣分级花生仁粒实大小不匀,在烘烤时出现小粒焦糊
而大粒不熟的情况,制定了出口分级花生仁粒实均匀度检验方法(即幅度限量)。实践
证明,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简便方法,解决了分级花生仁粒实不匀问题,山东出口分
级生仁粒实均匀成为一大特色。
1957年6月, 青岛商检局根据山东花生的特点及客户反映,制定了《花生果、花
生仁品质检验内部掌握办法》。12月,通过试验采用了氢氰酸薰蒸花生的做法。同年,
为解决在花生仁游离脂肪酸检测中,不同的提油方法产生的结果有明显差异的问题,
青岛商检局进行了检测方法试验,采用美国油脂协会的石油酸冷浸法,被外贸部商检
总局批准使用。
1958年9月, 青岛商检局将出口花生仁、果的检验及检疫工作移交给青岛粮谷油
脂出口公司,青岛商检局进行定期、不定期驻厂及巡回监督。同时,还编写了花生检
验材料,供检验人员使用。
1959年11月,青岛商检局召开会议采取措施提高花生品质。在加工前,按地区、
品种选择原料, 确定对不同规格掌握幅度,并制作实物标样作为检验依据。1962年-
1963年,针对手拣不分级花生仁粒实大小悬殊、皱缩粒太多的不良反映,经调研,与
外贸公司商定,将手拣不分级生仁粒实控制在28/30箩下、45/50箩上的范围内,根据
不同地区控制在每10盎司生仁粒数在350粒~410粒之间,国外不良反映明显减少。
1963年,为保持山东出口大花生的优质特色,青岛商检局与外贸公司商定,在加
工大花生果时将伏花生果一律剔出,保证成品大花生果每盎司14粒~15粒的规格要求。
1964年,青岛商检局与外贸公司商定,大花生中的小果量不得超过7%~8%。同年,
对不同含水率的生仁进行了度夏试验 (当年5月封样,8月初启验) 。结果显示:水分
7.5%以下的无霉变情况,水分8%的有2%的生仁霉粒,水分8.5%以上的发霉明显。
1965年,由于花生易污染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西欧、北美客户提出中国出口花
生必须出具无黄曲霉毒素证书,否则不能成交。为此,青岛商检局开始进行黄曲霉毒
素检测试验,经用客户提供的方法试验,发现只能初步检出有无可疑反映。经检验,
发现山东霉变花生样品中未发现可疑反应,但为确保安全,仍规定了霉粒最高含量标
准:大袋(90公斤)每袋不超过30粒,小袋(45公斤)不超过15粒。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未
发现黄曲霉毒素证明。
1968年2月, 为解决出口花生仁因发霉导致多起索赔事故问题,青岛商检局与山
东粮油进出口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保险公司)研究
降低出口花生含水量, 确定3月至5月份出口的花生仁水分控制在8%以下,6月份远洋
运输的掌握在7.5%以下。山东省保险公司对出口花生仁合同规定水分9%提出异议,建
议改为8.5%。青岛商检局对全部索赔案件进行调查,结果未发现水分接近9%的批次发
生霉变索赔案件,由于水分9%对冬季早期发货在经营上有一定方便,因此未同意修改。
1971年4月, 日本也提出必须出具无黄曲霉毒素证书。外贸部商检局请中国医科院劳
动卫生研究所帮助解决检测技术问题, 要求青岛商检局协助,共同进行试验。197 2
年2月, 经试验建立了检测黄曲霉毒素B1的串定量方法,1973年,又试验建立了检测
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串定量方法。以上方法的建立基本满足了外贸检测的需
要。 1973年6月-8月,青岛商检局受外贸部商检局的委托举办检测黄曲霉毒素B1学习
班,培训商检检验人员和有关人员18人。
1974年, 青岛商检局邀请重点口岸商检局来青岛介绍交流黄曲霉毒素B1、B2、G
1、G2半定量测定法。
1975年10月-11月, 青岛商检局在济南为山东省粮食厅、山东省卫生防疫站举办
了检测黄曲霉毒素B1、B2、G1、G2学习班,共20余人参加了学习,为地方开展黄曲霉
毒素检测培养了检验队伍。同年,青岛商检局进口了薄层扫描仪,以进一步适应外贸
需要,提高检测水平。
1976年-1977年, 青岛商检局用薄层扫描仪进行了黄曲霉毒素全定量测定试验,
自行建立了检测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全定量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
1978年,青岛商检总局黄曲霉毒素科研项目获得了全国科技大会优秀成果奖。同
年秋,青岛商检局试验、采用了微柱法检测黄曲霉毒素B1,作为简易筛选法应用于普
查。同年,青岛商检局为外贸部商检总局举办的检验学习班编写了《出口花生检验》
讲义,并派员赴镇江为学习班讲课。后该讲义被整理收入《出口粮谷油籽检验》一书
中,于1982年出版。
1979年,英国马斯公司派员来青岛考察山东出口花生黄曲霉毒素情况,他们参观
了青岛商检局黄曲霉检测实验室, 了解了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后,表示满意。1
981年2月,该公司又派员到青岛考察。
1981年,山东出口生仁开始以分级小生仁出口为主,主要销往欧洲地区以及加拿
大等国家。青岛商检局根据国际市场对分级花生需求的变化,将大花生仁的分级规格
由2粒差改为4粒差,同时规定其幅度不超过每盎司实际检验粒数的一半。
1982年,青岛商检局会同外贸公司对花生仁、果分别规定了出口果加工幅度,手
拣不分级大花生果每盎司不超过14个果,手拣不分级小花生果每盎司不超过18个果,
大生仁中的异品种不超过10%。同年,针对外商提出山东出口花生架藏寿命 (Shelfli
fe) (耐藏性)下降的反映,青岛商检局组织了专题小组进行试验论证。对新、老花生
品种数十个样品进行了油酸、 亚油酸及维生素E的分析、化验,根据油酸、亚油酸化
验结果将样品分为三档,分别进行了30℃两个月条件下的模拟贮藏,证实老品种耐藏
性强,新品种耐藏性弱,需进一步改进。就此撰写了《山东出口花生耐藏性的初步探
讨》,提出改进意见,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育种部门接受了建议,并请青岛商检局帮
助安装、调试气相色谱仪,指导油酸、亚油酸分析方法。同年,青岛商检局试验创建
了检测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全定量方法。经鉴定,在国内外
文献中未见报道,获得外经贸部、山东省科技成果一等奖。此法被国家商检总局译成
英文与国外进行了交流。同年,青岛商检局将黄曲霉毒素检测方法汇编成册。
1984年,出口花生仁、果总体质量较为稳定,水分含量较低,不完善仁、果平均
值有所下降。山东商检局重点解决了花生撒漏问题,与外贸公司协商规定了缝袋麻线
的质量及缝袋方法、针数、扎袋角等做法,避免了撒漏、短重现象的发生。
1986年,山东商检局负责起草的《出口统级花生仁、手拣花生仁、花生果检验规
程》专业标准通过国家商检局审定并予以发布实施。同年,针对花生检验中存在的问
题,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花生生产基地,保持主体品种的数量与纯度。
1987年11月,负责起草的《出口粮食、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测定
方法》标准经国家商检局批准实施。同年,开始对输往西欧的花生检测农药残留量并
出证3批。
1990年,山东商检局加强对花生原料、成品的预验和查验,出口时再次把关,保
证了出口花生中不含黄曲霉毒素,使产品质量得到外商信任。新加坡由年进口几千吨
增至上万吨。
1991年,国际市场对手拣分级花生果需求量增加。针对花生品种退化情况,山东
商检局增加了“异形粒”生仁检验项目,规定大生仁中的圆粒和小生仁中的长粒均为
异形粒,限量最高为5%。有效地控制了不同粒形花生的互混,稳定了出口花生的质量。
1993年,出口花生的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迅速增加,由于花生脱壳时大量采用水
机脱皮方法,导致花生仁水分偏高,日后发生霉变。针对以上情况,山东商检局经深
入调查研究,参照国外的先进做法,制定下发了《出口花生登记管理、批次管理和标
签管理办法》,规范出口花生加工厂的组织机构、厂区环境、加工管理和检验工作,
规定统一由山东商检局对省内加工食用出口花生仁、果的加工厂进行登记管理。经考
核合格的工厂,由商检机构颁发登记证书和工厂代号,同时发给统一印制和管理的出
口花生标签。标签按作物年度印制发放,当年有效,出口时缝在包上。对未通过考核
登记的花生加工厂,其产品不予放行出口。同年,与瑞士Migros中心实验室互访,进
行技术交流,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对方在参观了黄曲霉毒素实验室后,认定经山东
商检局检测过黄曲霉毒素的花生出口至瑞士时勿需再进行检测。
1994年,山东商检局派员访问了马斯荷兰公司的黄曲霉毒素实验室,通过交流学
习,引进了先进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黄曲霉毒素。
1995年春,瑞士Migros中心实验室主任再次来访,对两年来的合作表示满意,并
续签了合作协议书。 6月,山东商检局在济宁召开全省出口花生加工厂登记工作管理
会议, 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登记、批次、标签管理办法。同年,共有250余家出口花
生加工厂经考核取得了登记资格,出口花生加工得到了规范,花生水分含量明显降低,
产品质量稳步回升,年出口量连续保持在20万吨以上,运销西欧、日本、东南亚、北
美、东欧等国家和地区。

1950年-1995年出口花生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8
┌─────┬──┬────┬┬──┬──┬────┐
│时间 │批次│数量(吨)││时间│批次│数量(吨)│
├─────┼──┼────┤├──┼──┼────┤
│1950-1959 │ │1513324 ││1982│859 │54467 │
│1960-1969 │ │328988 ││1983│887 │68658 │
│1970 │344 │12501 ││1984│1031│68887 │
│1971 │512 │22473 ││1985│1077│72436 │
│1972 │930 │47765 ││1986│1467│114167 │
│1973 │527 │22765 ││1987│1229│132286 │
│1974 │1011│37489 ││1988│1532│13695 │
│1975 │859 │34116 ││1989│1772│13238 │
│1976 │992 │32918 ││1990│1300│102991 │
│1977 │697 │19813 ││1991│1440│199086 │
│1978 │897 │26510 ││1992│1321│165000 │
│1979 │1177│38899 ││1993│1878│182008 │
│1980 │1088│48873 ││1994│1931│249056 │
│1981 │1971│137380 ││1995│2242│227000 │
└─────┴──┴────┴┴──┴──┴────┘

二、出口花生制品
50年代,青岛口岸有少量脱皮烤花生仁出口,50年代末,有少量花生酱出口日本。
1965年-1966年, 输往欧洲的脱皮花生仁由于长途海上运输,到货后过氧化值升高,
客户反映较多, 遂停止了出口。1969年-1970年,粮油出口公司分别在青岛食品厂、
青岛植物油厂土法试产烤花生果出口。另外,70年代初,有花生糖出口,后因花生板
糖质量问题, 栗子酥等不适销而停止出口。1971年-1972年,分别在乳山、五莲和青
岛土法试产香脆花生果、咸脆烤花生果、油炸花生仁出口。1973年,青岛东风糖果厂
引进日本油炸花生仁样机,乳山县引进烤花生果样机。1975年,青岛食品厂引进美国
花生酱生产线,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扩大生产规模。1974年,青岛东风糖果厂油炸花
生仁正式投产,开始使用氮气防氧化,但有漏气现象,过氧化值增高。1977年,改用
去氧剂,仍有少数袋被胚芽刺破而漏气。80年代初,改用进口复合袋 (牛皮纸袋内涂
聚乙烯) 后,彻底解决了包装袋漏气氧化问题。由于花生制品属非法定检验商品,青
岛商检局只凭申请受理报验,参照山东粮油进出口分公司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
1984年11月,山东商检局在乳山召开花生制品厂卫生注册工作会议,会议贯彻了
国家商检局、卫生部制定的《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举办了卫检人员培训班。会
后,指导工厂进行改造,根据《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对花生制品厂进行考
核。同年,根据日本市场需要,山东省开始加工、出口带种皮烤花生仁。
1985年以后,山东粮油进出口分公司通过补偿贸易等方式,大量引进了先进设备
并对旧设备进行了改造,花生制品的生产、出口有较大发展,逐渐形成了以烤花生果、
油炸花生仁、花生酱、脱皮烤花生仁、带皮烤花生仁五大品种为主的规模生产、出口。
山东出口花生制品占全国出口量的90%。
1986年, 山东商检局考核注册花生制品厂9个。经治理,全省花生制品厂都完善
了卫生设施,改革了工艺流程,卫生状况和产品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1989年8月1日,花生制品被列为法检商品。同年,山东商检局结合检验实际情况,
编写了《出口花生制品检验》手册,指导检验工作和上岗培训。同年,还起草了《出
口烤花生果和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程》专业标准,当年初审通过,上报国家商检局。
全年出口花生制品5.6万吨,创汇7400万美元,出口量占全国出口量的80%以上。
1990年1月1日起,山东商检局开始对出口花生制品实施强制性检验,为烟台、威
海等6个花生制品厂培训了检验人员,保证了产品顺利出口。
1994年12月26日,由山东商检局起草的《出口烤花生果和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
程》标准经国家商检局审定予以发布,自此,花生制品检验有了专业标准。至1995年
底, 山东省共有注册花生制品厂40个,年出口量8万余吨,销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换汇9000多万美元。

1990年-1995年出口花生制品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9
┌──┬──┬────┐
│年度│批次│数量(吨)│
├──┼──┼────┤
│1990│2190│65940 │
├──┼──┼────┤
│1991│2389│76400 │
├──┼──┼────┤
│1992│3368│68548 │
├──┼──┼────┤
│1993│2346│64954 │
├──┼──┼────┤
│1994│2093│56688 │
├──┼──┼────┤
│1995│2872│806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