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出口果干(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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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果干(脯)包括苹果干(脯)、桃干(脯)、梨干、杏干等。山东出口果干(脯)检
验工作始于1958年,一般以感官检验为主,用甲苯蒸馏法测定水分,用碘滴定法测定
亚硫酸酐。11月,青岛商检局参加省果干(脯)检验座谈会,研讨了果干(脯)卫生条件、
色泽、扦样、检验标准及输苏(联)果干合同规定等事项,解决了品质参差大、检验目
光不一等问题。
1960年,山东开始对日本出口果脯,针对日方对亚硫酸酐残留量限量要求 (苹果
脯不超过30ppm,去皮脱水苹果圈不超过1000ppm,其他果脯不超过2000ppm),青岛商
检局根据实际检验条件,采用碘滴定法测定亚硫酸酐残留量。
1972年, 青岛商检局同有关出口、 加工部门共同制订山东省企业标准《苹果干
(脯)试验方法》,并贯彻实施。
1975年,青岛商检局派员赴天津学习亚硫酸酐残留量分光光度计测试方法,用于
果干理化项目检验。同年,对出口苹果干(脯)连续3年进行有机氯农残普查。经测定,
青岛、烟台等地26批产品的农残含量均低于欧洲限量,完全符合出口要求。
1977年,青岛商检局根据国际市场对食品添加剂提出的严格要求,改进了检测手
段, 购进721分光光度计,用于出口果干检验工作。同年,检测输往日本的果脯,其
中,亚硫酸酐含量因日方与中方检测结果差别较大,客商提出退货。经多次查对证明
中方结果准确无误,此情况通知日方后,日商未再提出异议,并撤销了退货要求。
1979年4月, 青岛商检局提出专人负责制,坚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生产、不出
厂、不出口,并先后对滕县、栖霞、福山等地生产的果干(脯)质量、卫生指标进行抽
查。
1980年2月,青岛商检局根据国际市场要求,建议检验出口果干(脯) 中亚硫酸酐
含量方法由碘滴定法改为比色法。1984年6月,山东商检局组织召开出口果干(脯) 座
谈会,邀请出口公司及生产单位就质量、卫生问题进行研讨,确定建立完善厂检制度
和商检局与生产、经营部门的三级验货制度。
1986年初,山东商检局在果干(脯)生产厂推广使用分光光度计法检验亚硫酸酐残
留量。6月,在栖霞举办有21个企业的27名化验人员参加的培训班。7月,经多次试验,
解决了出口果脯类的反沙问题。
1987年6月,山东商检局召开了出口果干(脯) 厂注册工作会议,组织举办了出口
果脯厂卫检人员培训班。 1988年1月20日,山东商检局下发山东省首批出口厂注册单
位名单, 有12个厂获得注册登记。8月,正式完成《出口果脯检验规程》和《出口脱
水去皮苹果圈检验规程》等3个检验方法的起草工作,并通过审定,于1989年10月1日
起施行。
1990年7月, 为配合外贸公司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山东商检局派员赴产地指导加
工,宣传贯彻检验标准,协助生产厂加强质量管理。
1994年8月2日,山东商检局将果干(脯)列入首批实施监督抽查的非法检商品,并
实行了抽查检验。同年,通过宣传贯彻《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对新申请卫生
注册的生产厂按照规定进行指导,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
1995年7月1日,山东商检局对出口果干(脯)类商品开始实施法定检验。

1977年-1995年出口果干(脯)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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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批次│数量(吨)││年度│批次│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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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150 │1583 ││1987│186 │2031 │
│1978│212 │2552 ││1988│134 │1371 │
│1979│242 │1986 ││1989│176 │2021 │
│1980│286 │2104 ││1990│137 │2699 │
│1981│356 │2725 ││1991│114 │1438 │
│1982│328 │3297 ││1992│116 │1776 │
│1983│176 │1730 ││1993│140 │1715 │
│1984│104 │834 ││1994│122 │1737 │
│1985│178 │1664 ││1995│136 │2346 │
│1986│284 │24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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