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制定与修订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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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准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的重要依据。
1929年至1930年,青岛商检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青岛商品检验局检验通则》
以及《豆类检验细则》、《牲畜正副产品检验细则》作为检验标准。1931年,随着检
验业务的扩大,制定《糖品进口检验细则》、《生牛皮出口检验细则》、《蹄角骨类
检验细则》、《骨粉类检验细则》、《猪鬃类检验细则(草案)》、《肉类、动物油脂
类、动物毛类、毛皮类、蛋类、肠衣类、原料羊皮和特殊原料皮类检验细则(草案)》、
《火酒进口检验规程》、《生羊皮出口检验细则》;公布执行了《糖类检验合格标准》。
1936年,修定发布《动物油脂检验暂行细则》。
1938年,伪青岛商检局修定《桐油检验暂行细则》、《麦粉小米检验规则草案》。
1941年,修定《实业总署青岛商检局糖品检验暂行细则》。1947年,修订《青岛商检
局化学检验规则》。
新中国成立后,加快了检验标准制、修订进度。1950年,青岛商检局执行《暂行
标准》 , 并将部分条款译成外文,作为检验依据。同年,制定《颜料检验暂行标准
(草案)》、《花生果、花生仁分级标准(草案)》、《出口鲜苹果检验暂行标准》。19
51年,提出《火腿检验标准(草案)意见》,补充了关于火腿检验结果项目中分类不明
确的问题。同年,制定《进口保险粉检验标准》、《红矾钾、红矾钠输入商品检验暂
行标准》、《松香检验标准(草案)》。
1953年3月,该局拟订了石膏、重晶石、高岭土、石灰石4种检验暂行标准(草案),
制定《磷甲苯胺暂行标准(草案)》、《氯酸钠、丙酮、明矾以及二氧化二钾的扦样方
法(草案)》,并公布执行对外贸易部发布的《输出入商品检验暂行标准》。195 4年,
制定《出口骨胶检验方法》。同时,还对辣椒干、姜干、杏干、楂片、花椒、槐米、
草辫提包、生姜、大蒜、猪大肠头、猪牛膀胱、牛拐头、牛食道、猪毛绒、虾米、虾
皮、海产品(鱼干13种)、当归、沙参等19种产品进行调研并拟出检验规格方法上报外
贸部商检总局。
1956年,青岛商检局公布执行对外贸易部修订的《输出入商品检验暂行标准》。
1958年7月, 对粉丝检验标准修订后,将修订草案上报外贸部商检总局。同年,制定
《蛋白质含有量测定方法》,并改进了《烤烟的检验方法》。
1962年后,该局基本未制定、修订新的标准,主要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工农业产
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外销产品统一执行生产主管部门的标准。
仅1963年8月,制定了《冰晶粉的测定的方法》。
1973年,青岛商检局检验标准制、修订工作再次启动。1978年,为《成品茶检验
手册》编写放射性检验方法,提纯了“六六六”的甲、乙、丙、丁四个异构体标准农
药和“滴滴涕” 的三种标准农药。1979年4月,完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
二辛酯、 癸二酸二辛酯、己二酸二辛酯、硝酸钡、硫酸钡和碳酸钡等7种化工原料的
检验方法汇编。
1980年9月, 青岛商检局组织各检验科室和下属商检处对出口商品检验标准进行
清理整顿,其中,确认标准44个,新增订和修订国家标准28个。1981年,参与《出口
冻兔肉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标准草案》的验证和修改。1981年
至1982年,制定《进口美国大豆检验方法标准》、《进口加拿大大麦检验方法标准》、
《出口水产品中有机氯农残检测方法标准》、《出口水产品扦样比例标准》和《出口
速冻水产品解冻重量检验方法标准》,并对国家商检总局的《出口商品检验方法标准
化管理办法(讨论稿) 》提出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在1984年国家商检局颁布的《进出口
商品检验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大多数被采纳) 。同年,完成《出口冷冻水产品解冻及
重量检验标准》,参与完成《出口水产品检验抽样方法》等5项国家标准。
1983年5月, 青岛商检局完成国家商检局下达的制定《水产品、植物油、酒含农
残检验方法国家标准》任务。11月,受国家商检局委托在青岛主持召开了《出口镁石
检验方法国家标准》预审会,通过了由青岛商检局和呼和浩特商检局起草的《出口镁
石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
1984年7月, 山东商检局派员参加全国《钢铁化学分析标准方法研究》讨论会。
山东商检局起草的《钢铁化学分析标准》中的《碳量测定方法》受到采纳。11月,完
成《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方法标准》的制定任务,并于12月份在烟台通过
审订,确定该标准为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方法专业标准。同年,转发了国
家商检局颁布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并对进出口农副产品、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家用电器、纺织品及服装、五金矿产品、化工品运输包
装和进出口商品鉴定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1986年,山东商检局成立了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对山东省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
进行调研、整理、编辑、制、修订工作,同时制定了《标准化小组简则》和《山东商
检局标准化工作“七五”规划要点》。1987年,对标准化工作实行归口管理。1989年
3月, 起草的《出口冻煮杂色蛤肉检验规程》在青岛召开的审定会上通过审定,并上
报国家商检局审定批准。至1990年,共制定检验标准75个。
1992年5月9日,山东商检局转发了国家商检局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化工作
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规范了制标工作,特别是
农残、兽残、生物毒素方面的标准制订工作得到加强。根据本省实际和欧美、加拿大、
日本、俄罗斯等主要进口国立法要求,把影响外贸出口较大的农药、兽药及生物毒素
检验方法标准的制订放在首位,给予优先安排。把出口美国、西德的蜂蜜中的杀虫脒,
出口日本的冻鸡肉中克球酚和二氯二甲吡啶酚,出口西德皮革中的五氯酚,出口水果
中乐杀螨,出口粮谷中黄曲霉毒素B1、出口水产品中毒杀芬、出口禽肉中拉沙里菌素
等首先列入1992年制标计划中,使标准制订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1994年,参与了
《铬矿石国内外标准汇编》的编写工作。1992年至1995年,完成标准制、修订4 1项,
农、兽、残标准19项,其中水产品中聚氯联苯测定方法标准获国家商检局科技进步二
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