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签证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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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青岛商检局签证印鉴主要为篆书体,方形、长方形印模。1929年7月6
日, 该局签证局印为“工商部青岛商品检验局关防”长方体印模。1932年2月,更换
为“实业部青岛商品检验局关防”,证书签署由局长、检验处主任、技正分别盖章。
在改装证明单上盖有“请附上原证书单独此单无效”的专项业务章。
1938年,日伪青岛商检局签发使用“青岛商品检验局TestingBureauofTsingtao”
的圆形中英文印章,更改证书使用“青岛商品检验局”扁圆微型校对章。
1946年,青岛商检局使用“经济部青岛商品检验局印”(方形)。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青岛商检局签证使用“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青岛商品检
验局” 方形局章。1951年5月25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青岛
商品检验局”圆形钢印。同年,证书签署使用局长、主任的人名方章,不再使用橡皮
手签章。证书校对使用长方形“校对”章。
1953年1月1日,青岛商检局启用“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青岛商品检验局印”
(方形)。6月,改用圆形章。同期,按外贸部规定的格式、式样制作使用了签证钢印。
1955年6月15日, 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青岛商品检验局”圆形章,并更
新使用全国统一的“校对章”。
1956年,青岛商检局签证加盖带局徽的钢印(1959年1月1日停止使用)。1959年,
使用证明出口商品发票的专用章。 1960年5月10日, 启用统一式样的“放行章” 和
“监督检查章”。
1969年,青岛商检局证书签署使用的局长章改用工宣队负责人名章。1973年,签
证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商品检验局章”。1974年2月1日,启用“进口检验计费
章”、“自验”、“会验”、“审验”、“厂验”章和“已接受报验章”。1977年,
启用“检验合格鉴定章”,证书签署分别使用局长、主任或兽医人名章。
1978年,青岛商检局停止使用局长、主任方章,签署证书均由检验负责人手签。
1980年, 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进出口商品检验局QingdaoImport&ExportCommo
dityInspectionBureau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的局签证章。同期,使用的
印章还有出口放行之章、校对章、检验合格检定章、认证产地、发票之章、委托检验
专用章。
1984年, 山东商检局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ShandongImp
ort&Export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的局签证
章。同年,启用统一刻制的放行章、封样章、校对章、证明产地专用章和证明发票专
用章。1988年,在证书签发时加盖“CCIB”钢印。1990年1月1日,启用“已接受登记
章”取代“已接受报验章”。1994年1月1日,启用带有编号的新放行章。
1995年底,山东商检局签证印章有:中英文签证局章、“CCIB”钢印、出口商品
“放行章”、进口商品“已接受登记章”、“进口车辆检验专用章”、“委托检验专
用章”、“边境贸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