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进口纸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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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进口始于60年代初期,主要来自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
芬兰、联邦德国、意大利、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进口品种主要有牛皮卡纸、瓦楞
纸、灰底白板纸、纸袋纸、新闻纸、铜板纸、玻璃面卡纸、玻璃纸等。纸张检验依据
贸易合同规定、ZBY32033-90行业标准、ISO国际标准及生产国家标准(如日本JIS、北
欧S CAN等)进行。分为外观检验(检查各类纸张存在的各种纸病缺陷)、物理性能测试、
重量检验和残损鉴定四个方面。
1962年,青岛口岸开始从日本、加拿大等国家进口纸张,主要品种为牛皮卡纸和
瓦楞纸。青岛商检局扦样后,赴上海或天津商检局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纸张,
再送北京或上海造纸研究所进行复验后出证。其时,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自行验收,
出现问题的申报商检局检验出证。
1970年至1971年, 该局共检验进口牛皮卡纸和瓦楞纸9批计11337吨。经检验,5
批6325吨因裂断长、耐折度、耐破度、环压强度等项目不符合合同规定,对外出具了
索赔证书。
1974年2月1日起,青岛商检局对进口纸张实行法定检验。1975年,青岛口岸纸张
进口的检验数量增至4.9万吨。 为提高检验能力,于1976年开始筹建恒温恒湿实验室
(1977年投入使用) ,购置纸张检测仪器,充实专业检验人员。6月,加强口岸局与内
地局的协作配合,明确检验分工,解决主要检验项目和出证掌握等问题。
1977年6月14日至7月2日, 青岛商检局派员参加上海进口纸张检验技术交流会,
并与其他商检局进行了技术交流。1979年10月,参与制订了《进口纸张检验工作要求》
(1980年1月1日实施)、《商检局内部进口纸张检验分工协作办法》和《进口印刷纸外
观检验办法》。
1980年1月,该局对进口纸张主要依据订货合同(包括成交小样) 、发票和签残单
进行检验。合同中无明确规定的,按国际检验方法或参照中国轻工业部部颁标准方法
检验。1981年10月,派员参加第三次全国进口纸张检验工作会议,参与讨论了进口纸
张外观检验及检验技术培训等问题。1982年10月,按新下达的《进口纸张外观检验办
法》 ,对进口纸张的外观进行检验。1983年2月,参与讨论制订了《进口纸张主要品
质项目和索赔出证掌握幅度表》(5月1日起实施)。
1985年,山东商检局检验纸张95批,12批不合格,对外出具索赔证书。针对检验
人员少、到货批次多、频繁出证的情况,重点抓了掌握到货期(船期)、集中扦样、集
中检验、复验出证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做到了“严格标准,认真检验,慎重出证”。
1986年,进口纸张由专业公司统一进口按计划调拨,改为各外贸公司自行进口。山东
商检局针对进口纸张报验不及时的问题,一方面加强了对商检政策法规的宣传,另一
方面加强督促报验,使检验工作得到拓展。
1987年4月,该局受理检验进口芬兰白面防潮卡纸700吨,货值37.6万美元。经检
验,环压强度低于合同规定,对外出具索赔证书,收货部门对外提赔后,外商提出异
议。经按合同规定标准据理力争,外商两次来青看货后,认赔10万美元。全年,完成
进口纸张检验229批计110777吨,其中8批5608吨,因环压强低、厚度及不同程度的折
子缺陷影响使用,出具不合格证书。同年,对扦样、检验周期提出严格要求,从接受
报验到检验出证,由过去的60天缩短至30天,有力地配合了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
1988年6月, 山东商检局受理检验从香港进口灰底白板纸500吨,货值26.19万美
元。初验外观有问题,扩大抽样进行复验,发现纸面存有不同程度的尘埃斑点,严重
影响使用, 及时出证,收用货部门对外索赔5万美元。与有关经营部门加强协调,解
决了合同规定不明确、技术指标无单位、无代表性成交样品等问题。1989年,派员参
加第六次全国进口纸张检验工作会议,介绍了山东省进出口纸张检验工作的经验和具
体做法,并参与审定通过《进口纸和纸板检验规程》。
1990年8月1日,山东商检局对进口纸张和纸板按照《进口纸和纸板检验规程》进
行检验,重点加强了进口纸张的外观检验,并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签订进口纸张合同
时定明具体技术条款, 做好检验工作。1991年2月,该局受理检验从美国进口的牛皮
卡纸490吨。 经检验发现定量超过合同规定,对外出具索赔证书,并协助公司制订谈
判方案,经反复洽谈,美方同意赔款2.04万美元。同年,重点抓了实验室、商品档案
及原始检验记录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制订了《进口纸张测试仪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
规程》,建立了仪器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进口纸张商品档案及原始检验记录
档案,对进口纸张检测仪器进行了全面校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从而提高了检验结
果的准确性,使进口纸张的检验工作更趋规范化、严格化、系统化。
1992年, 该局共检验进口各类纸张11.59万吨。面对工作量大、检验任务重的困
难, 进一步抓好内部管理工作,将检验周期由30天缩短为20天左右。1993年7月,受
理检验进口台湾产灰底白板纸500吨,货值为20.43万美元。经检验因纸面存有尘埃和
斑点, 色调不一,与成交小样不符,出证后,由收货人对外索赔3万美元。10月,进
口纸张检测仪器11台,及时组织技术资料的翻译和调试,确保检验仪器的正常使用。
1994年下半年,新的纸张恒温恒湿室正式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启用。11月,邀请国
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人员,对进口新旧纸张检测仪器进行全面调试、鉴定。
1995年,山东商检局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指示,认真追查进口纸张漏报验问题。经
查实催报的有24批、计1万吨,货值300万美元。至同年底,山东商检局拥有先进的进
口纸张检测仪器19台,承担进口纸张外观、水分、定量、厚度、紧度(松厚度)、施胶
度、白度、透明度、透气度、环压强度(平压)、耐破度、撕裂度、抗张强度(伸长度)、
耐折度、挺度、平滑度(粗糙度)项目的检测工作。同时,在做好检验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了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仪器管理档案和商品档案,完善了检验
标准和检验记录。在岗4人经岗位培训和考核获得上机操作证。

1962年-1995年进口纸张检验情况统计表
表3-24
┌──┬────┬────┬───┬────┬─────┬────┐
│年度│数量(吨)│金额 │总批数│合格批数│不合格批数│索赔金额│
│ │ │(万美元)│ │ │ │(万美元)│
├──┼────┼────┼───┼────┼─────┼────┤
│1962│1 │ │1 │ │ │ │
│1966│125 │ │2 │ │ │ │
│1970│2030 │ │2 │ │ │ │
│1971│6527 │ │5 │ │ │ │
│1972│7565 │ │7 │ │ │ │
│1973│4844 │ │4 │ │ │ │
│1974│7607 │ │3 │ │ │ │
│1975│49696 │ │32 │ │ │ │
│1976│14562 │ │18 │ │ │ │
│1977│33488 │1196 │20 │ │ │ │
│1978│53111 │1883 │45 │ │ │ │
│1979│35565 │1175 │46 │ │ │ │
│1980│56623 │3374 │60 │ │ │ │
│1981│90602 │5028.3 │89 │ │ │ │
│1982│43584 │1136.6 │64 │61 │3 │2.55 │
│1983│73120 │2038.2 │94 │85 │9 │7.13 │
│1984│41716 │1397.8 │78 │72 │6 │0.71 │
│1985│51355 │1752.0 │95 │83 │12 │2.09 │
│1986│68561 │2154.0 │175 │171 │4 │0.78 │
│1987│110777 │4190.0 │229 │221 │8 │9.40 │
│1988│78700 │3510.0 │153 │137 │16 │19.90 │
│1989│64805 │2841.3 │124 │120 │4 │4.08 │
│1990│74160 │2992.9 │109 │104 │5 │2.75 │
│1991│58773 │2502.8 │87 │83 │4 │3.59 │
│1992│115895 │5066.98 │177 │168 │9 │ │
│1993│82650 │3633.91 │145 │144 │1 │3.00 │
│1994│97305 │4260.14 │171 │167 │4 │2.00 │
│1995│80689 │4663.71 │135 │129 │6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