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建国前价格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62&rec=46&run=13

  清政府对集贸市场的价格主要采用平抑物价的办法进行管理,遇灾荒、物品匮
乏,粮食、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价格高涨时,一般采用以下措施进行平抑:1.官府储
备商品,遇市价高涨时,平价或减价出售;2.限价出售;3.令低价州县调运高价州
县,平抑物价;4.禁止囤积;5.调价收购,对某些商品收购价过低进行适当调高以
利收购。乾隆八年,山东各地干旱,粮价大涨,为平定价格,清政府令各州县开仓
以低于市价12%的价格粜卖粮食,平抑物价。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帝国主义在山东开设商埠及修筑胶济铁路,客观上刺
激了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集市贸易也开始繁荣。从1911年起到1936年,集市上的
粮食、棉花等土特农副产品的价格指数,20多年间上升了不到50%。如面粉1911年
每10斤为0.51元(银元),1932年为0.61元,其它农副产品的价格升涨幅度也大致如
此。
  “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占领山东大部分城镇,他们在占领区强迫使用日
币;日伪政权建立后,又开始发行伪币(在华北是“联银券”,在华东是“贮备券”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法币由于有美英等帝国主义的支持,所以在敌占
区币值不但没有下跌,而且还占有一定优势。日伪在其占领区大量发行伪币,收兑
法币,拿到上海等地的美国和英国银行去换取美元和英镑,到国际市场上套购他们
所需的各种物资。因此,他们仍让法币自由流通,并不希望法币贬值。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市场上,法币也是主要流通货币,只是禁止伪币流通。山东
抗日根据地从1939年开始发行北海银行票。但因法币能在全国自由流通,所以根据
地内并不限制法币使用。抗日民主政府还要掌握一定数量的法币,来保证抗币币值
的相对稳定。这一时期,除部分地区因战争和灾害影响外,物价基本稳定。
  为及时掌握物价变化情况,在抗日根据地工商部门内专门设有统调科,在各交
易所内都有统调员,将当天的物价变化情况、物资成交情况按时上报。县工商局将
各地的情况汇总,并加以分析研究,预测物价变化趋势,并拟定出平抑物价的方案。
  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和国民党签定了和平协定。根据地内有些人错误地估
计形势,认为和平已经到来,联合政府就要成立,政治统一必然促成经济的统一和
货币的统一,本币将要收回,若收回本币,法币与本币的比值定为一比一,群众就
要吃大亏。于是,印发大量的本币,加上取消对敌经济斗争及货币斗争,结果使物
价在全根据地内暴涨。1946年7月仅几天功夫物价就上涨了一倍多。如麦子由每斤
28元(北海币)涨到60元,豆子由每斤17元涨到24元,棉花由每斤170元涨到350元。
这次物价上涨范围之大、速度之快是历年中所没有的。
  1946年8月,中共华东中央局紧急召开财经会议,制定了新的方针政策,要求
各地迅速采取精简节约、紧缩货币、稳定物价的措施,扭转被动局面。会后,各地
都积极行动起来。华东局决定地方精简10万人,这项工作先在滨海区执行,仅政府
系统就减少53%的人员。此后,鲁中、鲁南、胶东、渤海亦先后执行了。再是节约
粮食和资金,主力部队由每人每日2.4斤口粮减为2.3斤;地方部队由2.4斤减为2.3
斤;后勤机关由2.4斤减为2斤;政府机关由2斤减为1.8斤(均按高粱或谷子计算)。
同时,减发服装,减发菜金,几项合计共可节约粮食60万斤,资金1200万至2000万
元。为扭转经济上的不利局面,提供了物资保证。这期间,各地工商局都低价抛售
了大批物资。如烟台工商局抛售了黄金100多两;石岛工商局抛售棉花18万斤,粮
食48万斤;沂山工商局抛售粮食366万斤,棉花6万斤,食盐18万斤;利津工商局抛
售粮食40万斤;郯邳工商局抛售食盐99万斤,豆油1万斤,土布9万匹。采取这些措
施后,全省解放区的物价相继得以稳定。
  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解放区越来越扩大,经
济也日益繁荣。1947年后,山东解放区的物价较平稳。而这一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
物价却大幅度上涨。仅以青岛为例:1945年8月到1946年6月,各种物价平均就上涨
了10多倍。到1947年物价更是狂涨不已,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在1947年3月公布了《
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其中包括三个管制物价的方案:《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商
品囤积居奇办法》、《违反限制物价条例》和《平抑物价实施办法》。这些紧急措
施定在32个城市中实施,山东的青岛和济南就是其中的两个。
  紧急措施在青岛、济南实施后,物价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在实施后五天内上涨
了60%。市民普遍反映“物价越管制越狂涨”,教师罢课、工人罢工的现象屡有发
生;市民因饥饿发生的抢粮事件也此起彼伏。1948年5月,青岛市物价上涨幅度居
全国之首,到1948年9月,法币由于通货膨胀,已毫无币值可言,几百万元的法币
只能买十多斤粮食。不得已,国民党政府下发新币(金元券)来取代法币,但不到一
年时间,金元券的币值又贬低到了同法币一样的程度。物价上涨不是以日、时为计
算单位,而是以分、秒为计算单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