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北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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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2年3月15日,山东巡抚改称山东都督,都督府下属机构仍沿清朝官制,农
工商业等仍然由劝业道统一管理。5月18日,都督府任命石金声为劝业道员。
  山东行政公署实业司1913年1月8日,根据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的《
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山东行政公署成立,下设总务处和内务、财
政、教育、实业四司。1月25日,省行政公署任命潘复为实业司长。实业司所办具
体事项是:1.劝业会;2.度量衡的检查和推行;3.输出品的奖励;4.商品陈列;5.
保险业和其它工商业监督;6.工商业团体;7.中央委令省办的工商业事项。
  山东巡按使公署政务厅实业科1914年5月23日,根据袁世凯颁布的《省官制》,
山东撤销原行政公署及所设处、司,设置巡按使公署,并改司为科。实业司改称实
业科,隶属政务厅,科长由巡按使委任。7月,政务厅设立实业公报编辑处。
  山东省长公署实业厅1916年6月7日,巡按使公署改称省长公署,公署内设置仍
维持原来格局,实业科改称实业厅。
  1917年9月8日,根据北洋政府颁布的《实业厅暂行条例》,由中央工商部在各
省设立实业厅,各省原省长公署所设实业厅废止。山东省实业厅直属于中央工商部,
受山东省长监督,负责全省实业行政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并办理地方实业。9月8日,
北洋政府任命陈介为山东省实业厅长。历任厅长依次为田步蟾(1918年8月-1923年
12月)、陈藻(1923年12月-1924年12月)、王讷(1924年12月-1925年9月)、杜尚(
1925年9月-1927年8月)、张栋铭(1927年8月-1928年4月)。
  此外,北洋政府时期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制,各道设置观察使公署,内分
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科,工商事务归实业科管理。各县于1920年设立劝业所,
1923年又改为实业局,这种设置一直延续到北洋政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