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消费者协会参与评优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62&rec=241&run=13

  代表消费者参与优质名牌产品的评比、评选,是省政府和《山东省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条例》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权之一。省消费者协会在参与评优方面主要做
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消费者对申报国优、部优产品的意见
  1988年,省消费者协会一是收集消费者对一些品牌的彩电、冰箱的意见,为中
国消费者协会参与评选国优产品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收集消费者对部分品牌的电
视机、电视差转机、收录机和冰箱的意见,为机械电子工业部评选部优产品提供依
据。
  1989年,省消费者协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参与评选国优、部优产品提供了消费
者的意见。

  二、征求消费者和用户对创省优产品的意见
  1988年,省消费者协会印发9000份产品质量征求意见书,并通知各市、地消费
者协会(筹备组)通过召开消费者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消费者对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意见。
省消费者协会把消费者意见在评优中作了反映,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有3种产品因
为消费者和用户意见大而未予评选。
  1989年,省和各地消费者协会印发6000份产品质量征求意见书,召开了70多次
消费者座谈会,并从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整理出消费者对申报评优产品的1000多条
意见,反映给省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有6种产品因为消费者和用户意见大而落选。
  1990年,省和各地消费者协会印发3万多份产品质量征求意见书,召开了330次
消费者代表座谈会,整理了1000多条消费者投诉意见,如实提供给省优质产品评审
委员会,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产品质量跟踪和消费者评优活动
  1987年,省消费者协会会同省质量管理协会通过济南跟踪站对电冰箱、电视机、
啤酒等进行了质量跟踪活动。仲秋节前,省消费者协会和枣庄市消费者协会分别会
同有关部门对月饼质量进行了评议。
  1988年4月,省消费者协会和省质量管理协会、省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举办了“
1987年全省‘十佳’优质白酒评选活动”。这次活动,先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市
组织广大消费者对1987年获省优的74种白酒进行跟踪评议,然后根据消费者反馈的
意见选出25种白酒进入复评,并特邀11位消费者代表与评酒专家一起进行评审,从
中评出10种白酒为全省“十佳”。这是山东省消费者代表首次直接参与评优活动。
东营市消费者协会按照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意见,于同年底会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举办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副市长滕化迎为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
号的9家企业和11家个体业户颁发了奖牌。
  1989年6月,省消费者协会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1988年全省‘十佳’优质白
酒评比活动”。由省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从市场抽样,并邀请消费者代表参加评
比。各级消费者协会按照省消费者协会关于积极发动消费者评优的意见,开展了各
种评优活动。如淄博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者投票选出28种“消费者最喜爱的食品”
。昌邑县消费者协会发动消费者评出5种“消费者满意的夏令食品”。胶南县消费
者协会会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消费者定期对服务行业进行评议,并
将评议结果通过广播和电视予以通报。
  1990年,各市、地消费者协会按照省消费者协会的部署,普遍组织了“消费者
满意商店评比活动”,由消费者投票选出“消费者满意商店”。11月,省消费者协
会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1989年全省‘十佳’优质白酒评比活动”,参评白酒均从
市场抽样,并特邀消费者代表直接参加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