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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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补课
  文化补课是“六五”期间干部教育工作中的一项特定任务,是给“文化大革命”
期间的初、高中毕业生补习文化课,为其进一步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打下基
础。1982年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队伍中1968-1980年期间毕业的初、高
中生共3423人。各级工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组织补课对象参加学习:一是参加由教
育部门举办的文化补习班;二是单位自己办班,由教育部门考试、发证。如夏津县
工商局为了加快补课工作进度,自办文化业校,仅一年的时间,使全局所有补课对
象全部通过考试,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三是个人自学,单位组织面授、辅导,教育
部门考试、发证。1985年底,全省工商系统有3120人取得补课合格证书,占应补课
人数的95%,基本完成文化补课任务。

二、职工中专教育
  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省工商局建立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职工中等专业学
校,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普通中专)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学校规模为在校
生240人,教师编制60人,并设立了函授部,开办中专函授教育。招收对象为全省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具有两年以上工龄和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
的干部职工,当年招收脱产生114名、函授生108名。1985年4月,学校在全省各市、
地工商局建立了14个函授辅导站,招收中专函授生580名。同年,受国家工商局委
托,经国家教委远程教育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中专函授生,
采取联合办学的形式在福建、安徽、浙江、山西、新疆、江西、宁夏、黑龙江等8
个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了24个函授站,招收学员1020名。到1990
年,职工中专学校共招收毕业脱产生4届336人;招收函授生6届3717人,毕业2879
人,其中山东省1296人、外省1583人。

三、中等专业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1988
年,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为指导学校,在全省开考工商行政管
理中等专业自学考试,其专业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中专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
1988年10月开考至1989年10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的有3384
人(次)。其中,获单科合格证的785人(次),获全科合格证的150人。

四、委托高等院校开办大专函授教育
  1985年11月,北京财贸学院在省工商学校设立函授站。第一期招收250名学员,
由各市、地工商局推荐,免试入学。招收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
股所级以上的干部,学制3年。学员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北京财贸
学院颁发大专结业证书。从1986年开始,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招生,入学须参加全省
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颁发大专毕业文凭。到1990年,北京财贸学院在山东
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招收学员6届543名,毕业315名。

五、通过联合办学的形式开办大专班
  1986年2月,省工商局向省政府及省教委呈交《关于建立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干部学院的请示》。省教委根据省工商局的办学意图,经与山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协商,批准该学院开设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办学地点设在省工商学校,学制2年。
1987年暑期,该专业面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招收脱产大专班学员,到1990年共
招收学员4届173名,毕业148名。

六、大中专专业证书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或《中等专业教育专业证书》是学员经过学习,考
试合格,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或中专层次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在本行业或
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
1988年,省工商局委托山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开办了工商行政管理大专专业证书教
学班,招收系统内具有高中文化程度、5年以上专业工龄、35周岁以上、科局级以
上的干部,采取半脱产教学形式,学制一年半。到1990年,共招收三届314名学员。
为了进一步扩大中专教育的覆盖面,1990年,省工商局又在省工商学校开办了中专
专业证书教学班,招收本系统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专业工龄、35周岁以上、
股所级以上的干部,采取半脱产教学形式,学制一年半,当年招收学员86名。

七、其它形式的学历教育
  在主要依靠系统内办学的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
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社会上其它专业的电大、夜大、函大、干部专修科以及
电视业余中专学习和自学考试。到1990年,全系统累计已有655人取得大专文凭,
593人取得了中专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