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基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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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所担负的职能和任务而开展的。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农业、手
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私
营企业的主管机关,主要担负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全省只有济南、青岛、烟台等私营工商业占一定比重的大中城市保留了工商行政管
理机构,人员很少。从1957年起,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尤其是在“以阶级斗
争为纲”的影响下,工商局的管理范围逐步缩小,有的地方撤销了工商局,有的地
方将工商局并入了其它部门(主要是商业部门)。60年代初,国民经济实行“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农村集市贸易和城市自由市场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为加强市场管理,活跃城乡经济,各地撤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又陆续恢复,但机
构的名称不一致,有的仍称“工商行政管理局”,有的称“市场管理委员会”或“
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
机构绝大部分又被撤并,干部被调离,组织机构和队伍遭到严重削弱。在上述几个
时期,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都没有有效地开展。1978
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
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指导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
组织机构得到迅速恢复和加强,干部队伍逐步扩大。各级工商局逐步开展了干部轮
训、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强了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保证了各项工商
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