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广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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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广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始于1923年,主要是监督检查游行广告是否违反有关
规定。随着广告立法的发展,对广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也逐渐扩大,1931年
青岛市发布的《青岛市广告管理暂行规则》几乎把所有的广告都列入监督检查的范
围。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告业得到迅速发展,广告
的监督检查也由过去单一的广告宣传监督发展为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两方面的检查。
1988年以后,青岛市还进行了事先审查试点,将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广告发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