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类 广告登记管理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工商行政管理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2/article/1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2/article/1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对广告宣传进行登记管理始于20世纪20年代,登记管理限于户外广告,而且没 有规范的登记程序。随着广告业的发展,广告登记的范围逐步扩大,手续也渐趋规 范。1947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会警察局管理商业广告规则》,才出 现了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申请书和广告许可证。新中国成立后,也进行了对广 告宣传的登记管理。1951年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管理广告暂行规则》中就有明 确的登记管理条款。但从50年代末后到80年代初对广告的登记管理基本中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告业逐步恢复发展,广告登记管理工作也重新开 展起来。1982年,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广告经营进行登记 管理的各项事宜,使登记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