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广告客户和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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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户
  19世纪末,随着广告媒体、广告内容和项目的增多,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开
始分离。
  清末的广告客户以商人为主,广告的内容主要是推销其经营的商品。民国时期,
民族工业成为新的广告客户,并且在广告内容中开始注重宣传产品品牌。新中国成
立后,尤其是1978年以后,由于广告意识不断增强,广告客户的数量迅速增加,广
告中不仅注重产品品牌,实力雄厚的企业还通过广告的全面策划,树立起良好的企
业形象,这一时期的莱芜布鞋厂、青岛电冰箱厂、曲阜酒厂等企业,利用广告宣传
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企业。
  二、经营者
  (一)兼营单位
  山东省较早的广告经营者是晚清时期兼营广告业务的胶州报社,后来又出现了
广播电台、杂志社等兼营单位。1989年,山东电视台创办广告节目,电视台成为新
的广告经营者。到1983年,山东兼营广告业务的报社有17家、电台3家、电视台2家、
杂志社11家。另外,还有有线广播电台(站)63家、体育馆1家、印刷厂16家、制作
工厂4家、文化馆7家,其它单位17家。1983年后,广告业发展更加迅速,到1990年,
全省兼营广告业务的报社达48家、电台46家、电视台32家、杂志社55家、有线广播
29家、体育场(馆)7家、印刷厂39家、制作工厂12家、文化馆26家,其它单位98家,
另外新增加的兼营广告业务的单位有民航3家、铁路4家、影剧院9家,还有一批经
营临时性广告业务的单位。
  (二)广告公司
  山东省最早的广告公司是1957年成立的青岛美术设计公司。到1982年底,全省
共有广告公司6家(济南市广告装潢公司、青岛广告公司、青岛美术设计公司、青岛
市广告艺术公司等),代理、承办外商广告的公司1家(齐鲁广告公司),年广告营业
额几十万元。1983年,山东省对广告业进行大规模整顿以后,广告公司增加到13家,
年广告经营额达到89万元。1984年,省工商局在政策上放宽了对广告经营的限制,
为广告公司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这一年广告公司发展到29家,比上年增
长一倍多;广告经营额达到440万元,比上年增长三倍多。1985年,广告公司增加
到47家,年经营额达738万元。由于广告公司增长速度过快,经营中出现了一些问
题。1986年,山东省对广告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将不具备广告公司条
件及有违法行为的广告公司予以取缔,保护了广告公司的合法经营。1986年,广告
公司的数量虽下降到39家,但广告经营额却达到999万元。
  1990年,广告公司达到76家,年经营额达3200万元。
  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广告公司不断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从公司内部
机构的设置、操作规程、人员管理到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