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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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使用商标的历史较早。中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商标图形是北宋时期济
南府刘家针铺的“兔儿为记”商标。清朝及民国时期,山东使用及注册商标最多的
地区为青岛和济南市,约占全省注册商标数的85%以上。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
商标注册工作中断,山东使用商标的企业寥寥无几。
  建国后,恢复了全国商标统一注册。1951年全省共注册3507个商标。1957年以
前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山东注册商标约占全部使用商标的63%。1957年后,
商标改为全面注册,未注册商标不许使用。1960年2月,全省在青岛召开商标工作
现场会,推广了青岛市商标管理工作的经验。此后,其它市地也普遍开展了商标注
册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工商局停办商标注册工作。1979年,全国恢复
商标统一注册。1949年到1979年30年间,山东共有有效注册商标1328个。
  1979年后,商标工作走上正常化管理,加上商品经济大发展,注册商标数也直
线上升,1980年到1990年十年间,全省共有有效注册商标16978个,是1979年前30
年的1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