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山东省计量标准局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61&rec=7&run=13

    〖山东省计量标准局〗〖简介〗〖管理〗〖标准〗〖计量〗〖机构〗
    〖建国后〗〖职责〗〖体制〗〖负责人〗
  1959年,国家科委标准局在北京召开各省市自治区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座谈
会,讨论研究了开展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问题,会后印发了《关于地方标准化工作的
若干暂行规定》(草案)。山东省科委根据这次会议精神,确定把全省的标准化工作
交由省计量管理局负责。同年9月15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在批转
省科委《关于开展计量工作的报告》时,同意将山东省计量管理局改为山东省计量
标准局,负责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同时还确定济南市单独建立计量机构,负责
办理该市和所辖县的计量工作,省局不再兼办济南市的计量管理工作。山东省计量
标准局内设长力科、热电科、标准化管理科、办公室及试验工厂,全局职工50余人。
同年11月5日,山东省计量标准局正式启用新印章。
  1959年,中共山东省科委党组报经中共山东省委同意后,决定房公宁任山东省
计量标准局局长,郑汉鼎任副局长。
  1965年3月,山东省科委为了加强科学仪器的修配,经省编委同意后在山东省
计量标准局内设立山东省科学仪器修配站,负责各种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和热工仪
表修配业务。同年7月15日经省科委同意,山东省科学仪器修配站在社会上招收了
15名合同工,作为仪器修配站的工人。1969年,山东省科学仪器修配站撤销,所招
用的合同工在济南市有关企业安排就业。
  1969年10月31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政工办公室批准建立山东省计
量标准局革命委员会,房公宁任主任,郝广田(军代表)任副主任。
  1975年12月26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以(75)革生字第114号文,转
发国务院办公室《关于调整对国家标准计量局领导关系的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
确定省、地、市县计量标准机构的工作,由同级计委和科技办公室(委、组)共同领
导,以科技办公室(委、组)为主。
  1977年3月7日,中共山东省计划委员会核心小组以(77)鲁计核字第8号文决定:
张喜山任山东省计量标准局革委会主任,杨明、卢英才、房公宁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