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标准化法》的宣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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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化法〗〖宣传〗〖建国后〗〖1988-1989〗〖活动〗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省和各地市
县标准计量局根据国务院法制局、司法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通知精神,采取多种
方式,广泛地开展了《标准化法》的宣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萍同志就宣
传贯彻《标准化法》发表了电视讲话,省标准计量局局长张极业在《山东法制报》,
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答了贯彻实施《标准化法》的有关问题。1989年4月,省政
府以鲁政发(89)35号文批转了省标准计量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化法〉的意见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标准计量、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各行业都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
学习、掌握《标准化法》的基本内容。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标准化
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使标准化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
  二、省标准计量局是省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标准化工
作。市(地)、县标准计量部门是同级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
内的标准化工作。省、市(地)、县各有关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
作,应指定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具体负责。
  三、各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物价、公安、司法等部门,围绕“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结合《标准化法》的贯彻
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查处伪劣商品,打击伪
劣商品的生产、经销者,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四、各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贯彻《标准化法》与
开展企业管理上等级活动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加强标准化工
作,改善企业素质。
  五、各级政府要以实际措施,充实、加强标准化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妥善解
决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经费,帮助检验机构提高素质、扩大监督检验范围,增强执
法能力,保证执法任务的完成。

    〖贯彻〗〖实施〗〖建国后〗〖活动〗〖1989〗〖标准化法〗〖清理〗
    〖整顿〗〖地方标准〗〖企业〗〖升级〗〖标准化〗〖规定〗
  《标准化法》颁布实施后,全省130多个县市区同时开展了实施《标准化法》
宣传周活动,多数市地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各主要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实施标
准化法动员大会和宣传贯彻标准化法学习班。并在各城市繁华区的主要建筑物和街
道上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咨询服务和宣传站点。据统计,省、市(地)、县各级政府、
人大负责同志在各种场合发表实施《标准化法》动员讲话186场次,各类报刊发表
有关文章57篇,广播电视报道44次,各级标准计量部门和有关部门举办《标准化法》
学习班696次,设宣传站715个,张贴布告标语近3万幅(张),放映幻灯500余场次。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省标准计量局调整了地方标准的范围,停止了市地级地
方标准的审批发布,并印发了《依法清理整顿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和《山东省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清理整顿现行地方标准,开展企业标准
备案工作。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标准计量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企业升级
中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企业管理升级中标准化系统的建立,采用国
际标准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申报升级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其
他工业企业,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多品种生产的企业1990年主要产
品采标率不低于40%,1995年必须达到60%。在升级考核中,要审查企业是否取得
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合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省级先进企业。
2、所有申报升级的企业都必须建立起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
准在内的企业标准化系统,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申报各级先进企业。3、
已升为省级先进企业和国家级的先进企业,在建立企业标准化系统和采用国际标准
方面不符合规定的,都应进行补课并取得证书。4、各级标准计量部门和企业管理
办公室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标准化工作。
  1989年8月,省标准计量局在石臼所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标准化法》经验交
流会,会议收到交流材料50份,有25人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各自行业和单位贯彻
《标准化法》、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
标准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