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计量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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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讲师〗〖管理〗〖机构〗〖山东省计量管理局〗〖简介〗
    〖建国后〗〖职责〗=〖任务〗〖体制〗
  1956年11月19日,为加强工业和科学研究的计量管理工作,山东省商业厅请示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编委会批准,以(56)商政字第15号文决定将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
改为山东省计量管理局,归省商业厅领导。局内部设置人事秘书、行政管理和技术
研究三科,在行政管理科内设专人兼管济南市的度量衡管理工作,并接受济南市工
商局指导。1956年12月1日山东省计量管理局正式启用新印章。
  1957年4月,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计量工作为工业生产服务的方针,省人民委员
会决定山东省计量管理局由省商业厅转交省工业厅代管,同时确定各地市县计量检
定机构由当地工业部门领导。同年5月17日省商业厅、省工业厅联合发文,要求各
地计量检定机构由商业局(科)移交当地工业局(科)领导,所有人员、财产、档案随
机构全部移交,并于6月15日前交接结束。
  1957年6月24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在(57)人编字第83号《关于省
计量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中同意省计量管理局设监督科、技术研究科、检定科(
兼作济南市检定工作)、秘书科。编制名额由行政经费开支的31人(包括工勤人员),
检定科为20人,由事业费开支。
  1957年11月2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郑汉鼎任山东省计量管
理局副局长。
  1958年2月,山东省工业厅撤销,省计量管理局归省重工业厅领导。同年7月,
山东省重工业厅撤销,省计量管理局归省机械工业厅领导。
  1958年9月,国家科委在上海召开全国计量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计量工作的范
围已扩大到长度、温度、力学、电学、无线电、光学、声学等方面。国家科委要求
将各地计量部门划归综合性的科技部门领导。1959年3月4日,中共山东省机械工业
厅党组以(59)机发字第4号文向中共山东省委提出了《关于将山东省计量管理局移
交省科委领导的报告》。《报告》称:“计量局是属综合性的科学技术部门,机械
工业与计量工作发生关系的主要是长度计量,如果仍将省计量局委托我厅代管,确
有诸多困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刘西尧副主任在上海会议上建议计量部门最
好由综合性的科学技术部门领导的意见,又鉴于山东省科学工作委员会是全省性科
学技术领导机关,最好将该局划归省科委领导”。1959年3月16日,中共山东省委
鲁发(59)字230号《关于改变山东省计量管理局领导关系的通知》指出:“随着国
家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计量工作与科学技术工作的关系日趋密切,为便利工作省
委确定山东省计量管理局由山东省科学工作委员会代管,对外仍为山东省计量管理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