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对度量衡器具的管理,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61&rec=46&run=13

(一)检定管理
这是对度量衡器具制造业、贩卖业和修理业的监督管理。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规
定度量衡器具的检定程序为:检收呈请书及检定费→检阅该器之出品者有无图印标记
→检阅该器制造合法与否→用检定器具测验→测其定程→测其公差→錾印给予检定回
照。遇有不合格者,发给不合格之执照并限期送所予以免费检定。
省检定所自1931年4月至1936年6月底,共检定度器48415件、量器2919件、衡器
102153件,共计153487件。
青岛特别市检定所检定数量为:1932年,度器2205件、衡器9017件;1933年,度
器258件、衡器7051件;1934年,度器1067件、衡器10005件;1936年,度器1800件、
衡器10466件。
1931年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检定设备主要有:钢(铁)量端器、铜(铁)斗、砝码、
天平、度器和量器检定台、、杆秤检定架,以及各种尺子、杆秤、台秤和检定印证等

1931~1936年省检定所检定费收入表(元)

〖1931-1936〗〖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检定费〗〖收入〗〖统计表〗

┌───┬────┬───┬───┬────┐
│ │合计 │度器 │量器 │衡器 │
├───┼────┼───┼───┼────┤
│1931年│610.27 │25.26 │21.11 │563.60 │
├───┼────┼───┼───┼────┤
│1932年│1036.49 │37.92 │85.09 │913.48 │
├───┼────┼───┼───┼────┤
│1933年│282.72 │13.53 │3.07 │266.12 │
├───┼────┼───┼───┼────┤
│1934年│946.63 │32.65 │2.10 │911.88 │
├───┼────┼───┼───┼────┤
│1935年│1120.12 │34.38 │24.42 │1059.32 │
├───┼────┼───┼───┼────┤
│1936年│683.51 │17.27 │6.39 │658.75 │
└───┴────┴───┴───┴────┘

(二)检查管理
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对度量衡器具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临时检查。
对济南市进行定期检查时,先经省建设厅批准,然后会同市政府张贴布告,由公安局
协同施行检查。对各县进行检查,由检定所函请县府饬兼办度政人员办理。通过检查
发现问题当即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省检定所对济南市的定期检查,自1931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共检查了5次。发现
问题处罚情况如下表:

1931~1935年省检定所对济南市违法户的处罚情况统计表

〖1931-1935〗〖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济南〗
〖违法户〗〖处罚〗〖统计表〗
┌─────────────────────────────────────┐
│单位:家 │
├───┬─────────────────┬────────────┬──┤
│ │处罚事由 │送往执行机关 │合计│
│ ├────┬────┬────┬──┼───┬──┬─────┤ │
│ │使用旧器│变更定程│制造旧器│其他│公安局│法院│在本所具结│ │
├───┼────┼────┼────┼──┼───┼──┼─────┼──┤
│1931年│7 │ │ │ │7 │ │ │7 │
├───┼────┼────┼────┼──┼───┼──┼─────┼──┤
│1932年│11 │1 │ │1 │13 │ │ │13 │
├───┼────┼────┼────┼──┼───┼──┼─────┼──┤
│1933年│ │5 │ │5 │4 │6 │ │10 │
├───┼────┼────┼────┼──┼───┼──┼─────┼──┤
│1934年│6 │12 │ │1 │3 │4 │12 │19 │
├───┼────┼────┼────┼──┼───┼──┼─────┼──┤
│1935年│9 │1 │ │ │6 │ │4 │10 │
├───┼────┼────┼────┼──┼───┼──┼─────┼──┤
│合计 │33 │19 │ │7 │33 │10 │16 │59 │
├──┬┴────┴────┴────┴──┴───┴──┴─────┴──┤
│备注│送公安局和法院处理的43户,分别被处以拘留三天至半年,罚金1~30元 │
│ │,棍责20~50次。 │
└──┴──────────────────────────────────┘

(三)对经营厂家的登记管理
为加强对经营度量衡器具的厂商的管理,首先明令厂商进行登记,对不登记者一
律取缔。其登记之手续分为两种:一种是向省检定所呈请登记,即先由厂商向省检定
所申述开业情形,领阅营业规程,缴纳执照印花费用,按规定格式填具呈请书,经省
检定所审核合格后,转呈省建设厅,由厅发给许可执照,方准营业;另一种是由各县
呈请登记,即业户先到县主管部门申述开业情形,领阅营业规程,缴纳执照印花费用
,按规定填具呈请书,经县府审查后,转呈省建设厅批交省检定所审核,认为合格后
由厅发给执照,令县颁发。
经过登记,全省共登记547家,其中制造业490家,贩卖业79家,修理业5家。按
地区分,济南市最多,共达53家;福山县次之,为20家;金乡、成武、定陶、博平、
茌平、德平、海阳等县各只有一家。

〖建国前〗〖解放区〗〖度量衡〗〖统一〗〖管理〗
建国前,山东境内解放区人民政府很重视度量衡的统一。
1943年2月11日,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通令统一度量衡,改换新秤。规定:
新秤2斤合1公斤,合旧16两秤为13两4钱8。同年5月16日,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
通令所属各集市改用新秤。
1944年9月3日,冀鲁豫边区政府发布命令,从1944年11月起,一律以新市斤计算
,并规定小米每斗定为10斤2两,每石定为162斤4两。
1945年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胶东各县市人民政府由实业科或工商管理局兼管
度量衡工作。同年8月,烟台市人民政府成立,度量衡检定工作由烟台市工商管理局
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