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年表(三)(1960~1969年)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61&rec=246&run=13

〖大事年表〗=〖大事记〗〖计量〗〖标准〗〖1905-1989〗
1960年
1月,省计量标准局召开省直有关厅局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会议商定:今后定
期召开座谈会,研究开展地方标准化的问题,各厅局每季度要将检查标准贯彻情况
通告省计量标准局。
2月,省计量标准局印发《山东省1960年计量标准化工作纲要(草案)》。
5月,省计量标准局会同省机械工业厅、省农业机械厅召开全省机械工业标准
化工作会议。

1961年
10月2日,省人民委员会以(61)鲁财办行字第497号文印发了《关于日用工业产
品质量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规定:每一种工业产品都要有质量标准;国家已定
质量标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标准的产品由企业制定标
准作为检验依据。
本年,省计量标准局会同省供销社、省纺织局、省农业局组成省棉花标准仿制
委员会,对工、商部门仿制棉花实物标准负责指导、审查。

1962年
11月,省经委、省科委以(62)经计划字第37号、(62)科委量字第93号文印发了
《关于加强工业产品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意见》。
本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山东省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本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山东省计量检定费额表》。
本月,省计量标准局由济南市经二路小纬六路迁至济南市西顺河街55号新址办
公。

1963年
8月,省科委召开烤烟标准试点工作会议,并成立山东省烤烟分级标准试点工
作组,在益都县的弥河公社石家楼大队、东坝公社泊子大队、张孟公社南四大队,
以及桓台县索镇公社赵家大队进行样品收购试点。
9月28日,省科委颁发《山东省企业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规定》。

1964年
3月,省人民委员会以(64)鲁经栗字第356号文批准恢复省纤维检验机构。
4月20日,省科委颁发《山东省企业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补充规定》。
4月25日,山东省纺织纤维检验局在青岛恢复成立。下设济南办事处和德州、
平原、禹城、高密、张店、泰安、济宁、商丘等8个纤维检验站。
5月7日,省人民委员会以(64)鲁科栗字第615号文颁发《山东省工农业产品和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实施办法》。
7月,省科委以(64)科委标字第132号文批准发布《当地原木》(鲁Q1-64)、《
当地原条》(鲁Q2-64)两个省企业标准;省直8个厅局批准发布了37个省企业标准。

1965年
3月,经省编委同意,省科委决定在山东省计量标准局内设立山东省科学仪器
修配站,负责各种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和热工仪表的修配业务。后因“文化大革命”
,该站于1969年撤销。
本年,省计量标准局在省工业展览馆举办的全省工业展览会上展出了计量和标
准化成果。

1966年
8月~9月,为修订蓖麻蚕茧皮分级和收购标准,省计量标准局会同省纺织品进
出口公司、省土产杂品公司、莱阳绢纺厂等单位到菏泽、郓城、平原、武城、临沂、
曹县、定陶、兖州等8个重点产茧县的部分养蚕生产队、基层采购站以及莱阳、青
岛绢纺厂,对茧皮的生产、收购、质量情况及其对绢纺生产的影响进行了调查。
9月,国务院棉花标准改革山东工作队成立,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局局长贾蔚
秀任队长,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王学武任副队长。山东工作队在高唐县第二棉花轧
花厂和尹集、杨官屯两个区进行棉花标准改革试点,同时在青岛第四棉纺织厂进行
试纺工作。

1967年
6月,省财委、省计量标准局、省纺织工业局、省供销社、省农业局、省纺织
纤维检验局联合成立山东省棉花标准改革办公室,根据全国棉花标准改革方案,在
高唐、冠县、武城、邹平、诸城、单县等县进行棉花标准扩大试点工作。1973年山
东省棉花标准改革办公室撤销。

1968年
2月~3月,山东省棉花改革办公室分别向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和国务院改革棉花
标准领导小组报送了《山东省1967年棉花标准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

1969年
10月31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政工办公室批准建立山东省计量标准
局革命委员会,房公宁任主任,郝广田(军代表)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