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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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计量〗〖情报〗〖工作〗〖概况〗=〖概述〗〖情报网〗
    〖机构〗〖建国后〗〖1959-1989〗
  1959年,山东省在开展地方标准化管理工作初期,开始收集有关的标准情报资
料。1973年,省和各地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分别同中国技术标准出版社建立了标准资
料的直供业务关系,由中国标准出版社直供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年终进
行一次性结算。但是在很长时期内,没有专门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由标准化管
理人员兼管标准情报工作。
  1978年,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设立标准管理处后,安排专人分管标准情报资料工
作,除了收集、管理国内标准资料外,开始收集国外标准资料。
  1980年3月,省标准局报请省编委批准,建立了山东省技术标准情报所,加强
了标准情报工作,逐步开展了对外借阅、复印和咨询服务工作,还不定期地编印了
《标准化参阅材料》、《技术标准通报》、《山东省和各地市企业标准目录》等标
准化资料,介绍国内外标准化工作动态。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报导标准批准发布
信息。
  1983年6月,为贯彻全国标准情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标准局《关于加强标
准情报工作的十点意见》,省标准局在威海召开了全省标准情报工作座谈会,讨论
研究了建立健全标准情报机构和全省标准情报网,积极搞好标准情报服务工作的问
题。会议要求积极贯彻“打好基础,加强调研,做好服务,开创局面”的标准情报
工作方针。省技术标准情报所要收集齐全各种国内外标准资料,积极承担全省标准
情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等工作;各地、市标准部门要积极创造
条件设立标准情报机构。这次会议还研究建立了由37个单位参加的全省标准情报网,
制订了《山东省标准情报网章程》,省技术标准情报所担任组长单位。标准情报网
成立后,编印了网员单位收藏国际标准中译本的目录。1983年省技术标准情报所分
别参加了中国标准情报网和华东标准情报网,参与全国和省市之间的标准情报交流
活动。
  1984年以后,全省标准情报工作有了较快发展。经省编委、省科委批准,山东
省技术标准情报所改名为山东省标准情报研究所,后又改名为山东省标准计量情报
研究所,所内设立了标准文献室、情报研究室、编辑室、编码研究室、办公室、政
工科、出版发行科等。青岛、淄博、枣庄、德州、济宁等市地先后建立了标准计量
情报所,烟台、潍坊、济南、东营等市设立了标准情报科(室),其他市地和县级标
准计量部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情报人员。据1988年底统计,全省标准计量系统专职
标准计量情报人员共有110人,其中省标准计量情报所有49人、省计量科研所资料
室有6人,省质检所资料室有3人,各地市52人。在全省标准计量情报人员中,具有
高级技术职称的3人,中级职称的20人。全省标准计量情报机构的标准文献馆藏量
达46万余件。省和各市地标准计量情报部门广泛开展了咨询服务、图书发行、编码
研究、人才培训和标准宣传贯彻等工作。
  1989年6月,省标准计量局召开全省标准计量情报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标准
情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全省标准计量情报工作经,研究了加强全省标准计
量情报工作的措施和意见,讨论修改了《山东省标准情报网章程》。会议提出:全
省标准计量情报工作的的指导思想是:深化改革,开拓前进,面向社会,面向生产,
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技术监督服务,为用户服务,积极开创全省标准计量情报工作
的新局面。会议要求各级标准计量主管部门要重视情报机构的建设,有条件的市地
要尽可能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标准计量情报机构;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
对全省标准计量情报工作要加强组织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制订全省标
准计量情报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省内外的情报交流和情报网的活动,培训标准
情报人员,对标准计量情报成果组织审查和评定等工作。

附 山东省标准情报网章程
  (1983年制订,1989年修订)

    〖标准〗〖情报网〗〖章程〗〖1983〗〖198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标准情报网是全省标准情报工作的协作和信息交流组织(以下称
本网)。
  第二条 本网的宗旨是:加强我省标准情报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协作,促进信
息交流,充分利用标准情报资料,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本网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标准计量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网由山东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和省直有关厅局、各地市标准计量行
政部门以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的标准情报机构以及部分具备条件的县标准计量部门
组成。凡申请参加本网的单位,需经正副网长同意,即可接受为本网成员。
  第五条 本网设网长单位及若干个副网长单位,由网员大会协商产生。正副网长
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网活动计划,总结经验和发展新成员等。
  第六条 本网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全
网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任务
  第七条 本网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各网员单位进行标准情报资料的协作和交流,促
进全省标准情报工作的开展,为振兴山东经济服务。其具体任务是:
  1、组织本网成员间的标准情报资料交流。
  2、开展标准情报的咨询服务。
  3、出版标准情报刊物、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交流工作经验。
  4、组织标准情报人员的业务培训。
  5、开展标准情报的学术交流与研究。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本网成员的权利是:
  1、有权参加本网举行的各种会议,参与本网活动计划的拟定,对本网各项工
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2、优先获得本网出版的标准情报刊物,各成员单位的标准资料等。
  3、享受本网组织的各种情报交流和服务活动的成果,参加业务培训及情报学
术活动。
  第九条 本网成员的义务是: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标准情报工作的指示、决定和本网的决议。
  2、支持本网出版的标准计量情报刊物,积极提供稿件。
  3、积极参加本网举办的业务活动。
  4、本网成员间互索情报资料,要给予优先安排。
  5、缴纳网费。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全网性的活动经费由网费开支,不足部分由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列支。
  第十一条 市地网员单位可在该地区建立地区标准情报网,并参照本章程制订地
区网章程。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全网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全网会议研究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