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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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质检所〗〖简介〗〖机构〗
    〖设置〗〖职责〗〖检验〗〖测试〗〖项目〗
  1980年,山东省标准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
中关于“各省、市、自治区要在工业集中的城市建立和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受同级标准化管理部门领导”的规定,报请省编委批准成立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所。省编委于1980年2月29日以鲁编(80)31号文批复同意成立山东省工业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暂定人员编制30人。同年6月,更名为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所(以下简称省质检所)。
  1980年3月,省标准局确定省局质量监督处具体负责省质检所的筹建,在筹建
期间实行处、所合署办公。1980年8月省质检所在济南石棚街15号省商业厅招待所
内租用房屋四间作为办公地点。1982年2月省质检所在济南山大路130号租用齐鲁石
化总公司驻济办事处招待楼房屋17间作为基建期间的工作场所。同年5月,还在省
纺织纤维检验所借用房屋12间,用于验收设备和开展部分产品检验。
  1982年6月,国家标准总局在洛阳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划座谈会上
确定山东省质检所为全国标准化系统十个重点检验所之一。
  从1984年起省有关部门在省质检所内陆续建立了两个省级质检中心和两个省级
质检站见下表:

    〖省质检所〗〖所属〗〖质检〗〖机构〗〖1984〗〖统计表〗
┌─────────┬───────┬────────┬────────┐
│名称       │批准时间   │批准单位    │主要任务    │
├─────────┼───────┼────────┼────────┤
│山东省包装检测中心│1984年10月15日│山东省经委、山东│包装产品质量检验│
│         │       │省标准计量局  │        │
├─────────┼───────┼────────┼────────┤
│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1984年12月10日│山东省标准计量局│消防产品质量检验│
│监督检验站    │       │、山东省公安厅 │        │
├─────────┼───────┼────────┼────────┤
│山东省化肥监测站 │1986年8月8日 │山东省化学石油工│化肥质量监测  │
│         │       │业厅      │        │
├─────────┼───────┼────────┼────────┤
│山东省食品质量监督│1987年5月11日 │山东省标准计量局│各种食品质量检验│
│检验中心     │       │、山东省经委  │        │
└─────────┴───────┴────────┴────────┘

  1984年2月18日省局质量监督处同省质检所分开办公,根据《山东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暂行办法》的规定,省质检所的主要任务是:
  1、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认证检验和市场商品的抽
查检验;
  2、对申报“省优”的产品进行创优检验,对获得优质产品称号的产品进行复
查检验;
  3、对产品质量争议执行仲裁检验;
  4、负责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
  5、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处理意见;
  6、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质量检验制度,正确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培
训检测技术人员;
  7、开展检验技术和检测方法研究;
  8、承担部分标准的起草验证工作;
  9、承担有关单位委托的检验。
  1983年10月31日,省编委以鲁编(83)166号文批准省质检所编制为100人。1987
年6月19日,国家标准局以国标质发(87)021号文确定在山东省质检所建立“国家软
包装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989年4月18日,省编委以鲁编(89)68号文同意省
质检所人员编制增加到125人。
  1989年底,全所共有职工11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30人(含会计师2
人)、助理工程师45人、技术员11人,技术人员占全所人员总数的77.31%。全所固
定资产原值881.84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设备1071台(件),原值442万元,在全部仪
器设备中,价值万元以上的有64台(件),价值264.08万元。所内建有业务计划科、
技术设备科、办公室、政工科4个管理科室及机械室、电器室、化学分析室、食品
室、轻工室和声振室6个检测室。各检测室基本情况如下:
  机械室拥有各种规格的材料试验机,大型金相显微镜,以及轴承、钟表、医疗
器械检测仪等设备。能承担各种机械产品、纺织器材、消防器材、五金工具、钟表、
轴承等产品的检验;并可进行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包装材料的物理性能试验和
金属材料金相分析。
  电器室拥有大型恒湿恒温室、交变湿热试验箱、盐雾试验箱、振动试验台等环
境试验设备和全套的电光源试验装置,能承担各种家用电器、电机、电光源、低压
电器等产品的检测,并能承担各种产品的温湿度、热老化、高低温、振动、耐腐蚀
等环境性能试验。
  化学分析室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荧光光度计、
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各种大型化学分析仪器和常规分析设备,能承担各种化肥、日用
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石油化工制品、各种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和检测。
  食品室拥有751分光光度仪、食品粉碎器、电动粉筛、干燥箱、高精度天平、
细菌培养箱、高倍显微镜等检测仪器和各种常规分析设备,能对各种酒类、饮料、
罐头、粮油及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食品的理化分析和卫生指标检测。
  轻工室拥有电子拉力试验机、纸箱平板压力机、六角滚桶、斜坡冲击试验机、
耐破度试验仪、热封仪、连续测厚仪等检测设备,能承担皮革及制品、搪瓷、眼镜、
玻璃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包装用品的检测。
  声振室拥有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消声室和声学性能测试仪器。能承
担各种电器产品和机械产品全消声、半消声的声性能测试和各种音响设备的评价,
并可承担声级计的计量检定工作。
  省质检所自1982年正式开展质检工作以来,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评选优质产
品检验、发放生产许可证检验、监督抽查、统检,以及有关单位的委托检验、新产
品鉴定检验、仲裁检验等不同性质的检验,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了检验报告
10181份。1982~1989年提供的检验报告份数如下表:

    〖1982-1989〗〖检验〗〖报告〗〖统计表〗〖省质检所〗
┌─────┬──┬──┬──┬──┬──┬──┬──┬──┐
│年度   │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
├─────┼──┼──┼──┼──┼──┼──┼──┼──┤
│提供报告数│183 │269 │327 │741 │1100│3157│2063│2978│
└─────┴──┴──┴──┴──┴──┴──┴──┴──┘
  1988年5月,省质检所对化肥、金属材料、粮油食品、洗衣机、电风扇、电冰
箱、电热毯、钟表、轴承等178种(类)产品的检测能力通过了省标准计量局组织的
计量认证。

    〖简介〗〖省质检所〗〖基本〗〖建设〗
  省质检所的基本建设是从1980年开始的。1980年,山东省标准局报请省计委和
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山东省技术标准情报所检验业务
楼3000平方米、技术标准情报资料楼1000平方米,两所附属用房1000平方米、宿舍
2000平方米。以上共计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控制在120万元以内。根据省
计委基建计划,济南市基本建设委员会以(81)济基地字第79号文件批复征用历下区
东关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17.249亩。1982年,省标准局要求省计委追加基建计划,
省计委同意业务用房增加1500平方米,,宿舍楼增加600平方米,附属用房增加550
平方米。经过两次追加基建计划,业务用房为5500平方米,宿舍2600平方米,附属
用房1550平方米。该基建项目由山东省建筑设计院设计,莱芜钢铁总厂建筑工程处
第四工程队施工。整个工程从1982年7月15日破土动工,到1986年底,在济南市山
大北路建成检验楼两栋(6500平方米)、消音室一栋(432平方米)、附属建筑580平方
米、职工宿舍4044.6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近14000平方米,建筑总费用513万元(含
征地费用)。全部基建工程完成后,经山东省标准计量局研究决定,工作用房全部
交由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使用,山东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暂在济南市顺河
街218号省局机关院内西楼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