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国家质量奖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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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奖〗〖推荐〗〖建国后〗〖国家级〗〖优质〗〖产品〗〖评选〗
    〖程序〗〖办法〗〖国优〗〖数量〗〖1979-1989〗
  国家质量奖包括国家质量管理奖、国家优质产品奖、国家优质食品奖、中国工
艺美术百花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奖评选产品的推荐办法如下:
  1、省经委和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优质产品评选计
划,同有关厅、局、公司研究协商,提出本省参加国家质量奖评比产品名单及创优
企业。
  2、创优企业落实创优计划,并同产品归口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各有关
部门互相配合,协助企业共同做好创国家质量奖的各项工作。
  3、创优企业按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企业所在市地及省主管厅局
审核。经核实符合国家质量奖条件的,再送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4、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由省经委和省质量管理协会签署意见,
加盖公章,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向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
室推荐,由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
  1979~1989年,山东省共获国家质量奖290个,其中金奖54个,银奖2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