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检人员的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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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建国后〗
    〖1980-1989〗〖结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
  1980年以后,全省质检机构发展比较迅速,质检人员来自不同部门和岗位,质
检业务知识比较缺乏。为此,各级标准计量部门对质检人员进行了普遍的教育培训
工作。
  1981年以来山东省颁布的质检方面的各种办法和规章制度,均对质检人员应具
备的条件、责任、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如:《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
第十条规定“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对于工作成绩
显著并作出重要贡献者应予奖励,对于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者应追究责任并严
肃处理”。《山东省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规定》要求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严格遵
守有关监督检验的法规、条例和工作纪律,保证仲裁检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玩
忽职守和弄虚作假者,要追究法律责任。《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试行)》
提出监督检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占用样品,不得受贿
和假公济私”。各质检机构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订了《工作人员手册》。
  从1983年开始,每年都派遗一批质监管理和检验人员到国家培训中心学习,
1984年省标准计量局委托省质检所翻印了国家标准局培训中心编印的《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组织与管理》一书,作为各质检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材料。同年10月,省标
准计量局举办了全省第一期市地质检管理人员学习班,为市地培训了30多名师资。
1986年3月,省标准计量局组织编写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基础》,为各级质检人
员提供一本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学习用书。1987年2月,省标准计量局和济南市标准
计量局编印了《产品质量监督培训教材》。1988年省标准计量局、潍坊市标准计量
局组织编写了《工业企业质量检验》一书,并举办学习班,培训各质检机构和企业
的质检人员。
  1982年10月10日,省标准局发出通知:“对从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技术人员
和特邀的产品质量监督员,经省或市地标准局命题考核合格者发给《山东省产品质
量监督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二年,到1989年底全省已有1509人领取了证书。
1984年5月24日,山东省标准计量局以(84)鲁标字第103号文发布《山东省选聘特邀
质量监督员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被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并规定应
同专业质检人员一样参加考核领取《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员证书》。此外,省标准
计量局还不定期对质检机构的检测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1988年省局对有
关检测机构进行了白酒、饲料、啤酒、化肥、盐酸等样品的比对考核。1989年进行
了白酒、食用植物油、啤酒、印染布、磷肥、水泥、纸张等样品的比对考核,1989
年标样考核合格率较1988年提高了14.2%。每次考核后均发布考核误差分析公告,
提高了质检机构的工作质量和质检人员的业务素质。
  1983年以来,全省先后有21人次被国家技术监督局授予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先进工作者称号。1983年受表彰的有:省质检所王新宁、烟台市质检所孙志珊、枣
庄市质检所余胡平、淄博市质检所高晓红、德州市质检所杨治、省农机质检站伍介
夫、聊城地区标准计量处陈连祯、青岛市质检所张明祥、潍坊市标准计量局于肇智、
省生丝质检站董崇政、烟台市木钟厂质检科贾丽娟。1989年受表彰的有:省质检所
鲍奇、安涌,青岛市质检所王帆,潍坊市质检所安德旭,省电子质检站马安学,省
内燃机质检站曲怀德,省纸张质检站席德安,烟台市标准计量局李长太,省标准计
量局孙蒙恩、伍介夫,德州市标准计量局叶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