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改革开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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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时期,本省遵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
一系列改革,逐步扭转了价格结构严重不合理的局面,初步形成了宏观经济调控下主
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机制。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79年-1984年,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重点解决农
产品和基础工业品价格偏低的问题。这一时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棉、油等主要
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提高了肉、蛋、菜、鱼、奶等主要副食品及其相关制品的销售
价格,并给职工发放了价格补贴;提高了原煤、焦炭、生铁、钢材、水泥等部分工业
生产资料出厂价格;有升有降地调整了纺织品的厂、销价格;提高了卷烟和粮食酒的
厂、销价格;调整了铁路货物运价和水运客货运价;提高了尿素、柴油等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同时取消了对农药、农机、化肥、农膜、农用柴油的价格补贴;放开了三类
农副产品价格和大部分日用工业小商品价格。通过上述价格改革,全省商品零售价格
总水平累计上升了6.8%, 年均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了12.9%,年
均2.0%;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了7.8%,年均1.3%;农产品收购价格
总水平累计提高了60.9%,年均8.2%;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3.9
%,年均0.6%;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累计缩小了35.4%,年均7%(详见表1-10)。

1979年-1984年山东省各种价格指数变化情况表
表1-10(以1978年为100)
┌───────────┬───┬───┬───┬───┬───┬───┐
│年份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
├───────────┼───┼───┼───┼───┼───┼───┤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101.6 │104.6 │106.4 │107.1 │105.6 │106.8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0.7 │105.7 │107.6 │108.6 │111.2 │112.9 │
├───────────┼───┼───┼───┼───┼───┼───┤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4 │104.3 │106.5 │106.9 │106.2 │107.8 │
├───────────┼───┼───┼───┼───┼───┼───┤
│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 │129.1 │140.7 │147.0 │148.6 │159.3 │160.9 │
├───────────┼───┼───┼───┼───┼───┼───┤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100.1 │100.3 │100.7 │101.4 │101.1 │103.9 │
│数 │ │ │ │ │ │ │
└───────────┴───┴───┴───┴───┴───┴───┘

第二阶段, 1985年-1988年,采取“放调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重点解决价
格管理体制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问题。这一时期,调整了粮、棉、油等农产品的购
销和价格政策,取消统派购,实行合同定购。定购内的农产品实行比例计价并对国家
定购部分的价格进行了微调,定购以外部分实行议价收购。同时,把返销农村的粮、
油价格提到与比例购价持平,把工业用粮改为议价供应。放开和调整了肉、蛋、菜、
鱼、糖等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并按定量给职工增发了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对工
业生产资料实行了“双轨制”价格,有计划地提高了计划内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放开
了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并对重要的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实行了最高限价。对部
分工业消费品实行了浮动价、花色差价、季节差价、批零差价;有计划地提高了国家
管理的消费品价格;彻底放开了日用工业小商品价格;放开了部分耐用消费品价格,
并对主要品种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提高了农药、农地膜、小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
格。提高了铁路短途客货运价和民航、公路、水运运价。进一步改革了价格管理办法,
采取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下放了一批价格管理
权限。 通过上述价格改革,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了46.1%,年均9.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了45.9%, 年均9.9%;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
计上升了50.4%, 年均10.7%;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49.3%,年
均10.5%;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27.6%,年均6.3%(详见表1-11);工
农产品“比价剪刀差”累计缩小了14.5%,年均3.8%。

1985年-1988年山东省各种价格指数变化情况表
表1-11(以1984年为100)

┌───────────┬───┬───┬───┬───┐
│年份 │1985 │1986 │1987 │1988 │
├───────────┼───┼───┼───┼───┤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108.5 │113.4 │122.8 │146.1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8.7 │113.6 │122.9 │145.9 │
├───────────┼───┼───┼───┼───┤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8.8 │114.3 │124.7 │150.4 │
├───────────┼───┼───┼───┼───┤
│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 │106.1 │108.9 │118.6 │149.3 │
├───────────┼───┼───┼───┼───┤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103.5 │106.9 │112.1 │127.6 │
│数 │ │ │ │ │
└───────────┴───┴───┴───┴───┘

1985年-1988年的4年中,全省市场价格总水平有两次大幅度上涨。
第一次在1985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上年相比分
别上升8.5%和8.8%。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比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基本建
设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货币投放过多,许多商品供不应求;价格结构性调
整步子比较大,价格放开的商品品种多,影响面广;农副产品价格大部分放开,计划
外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动了部分消费品价格上涨;城市蔬菜价格放开后,工作没有
相应跟上,造成大路菜价格一度大幅度上涨;不少工商企业和个体商贩,违反国家价
格政策,乱涨价和变相涨价。尽管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但对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没
有产生大的影响。1985年,农村由于市场零售牌价调整,提降相抵净增支4984.4万元,
由于粮食、 烤烟等收购牌价提高农村增收8914.8万元, 棉花、 红麻等降价减收754
9.4万元, 提降相抵净增收1365.4万元。城镇居民因物价上涨平均每人每月增支4.42
元,但是,国家通过增加职工工资、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等措施,使城镇居民每人每
月增收8.5元。
第二次在1988年, 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分别上升19%
和18.7%, 为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价格总水平大幅度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
是:工业过热,农业过冷,固定资产投资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货币投放过多;
流通秩序混乱,市场发育不健全。致使许多地方一度发生了“抢购风”和“涨价风”。
针对价格总水平过度上涨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省政府采取了建立物价调控目
标领导负责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管理和指导,保持工业消费品价格稳定;坚决制止
生产资料乱涨价;加强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管理;严肃物价纪律;深入开展物价监督
检查等措施,制止涨价风,稳定市场物价。价格总水平的过度上涨,对城乡人民生活
产生了一定影响。 据统计,198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1084.39元,比上
年增长20.4%,扣除涨价因素,实际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有39.5%的居民因物价
上涨而使实际收入减少。1988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3.74元,比上年增长12.8%,
其中因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人均增收64.01元, 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
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户为9.7%, 比上年增加4.6个百分点;人均纯收
入200元以下的户为3.8%,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收入水平差距拉大。
第三阶段, 1989年-1991年,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在逐步降低
物价上涨幅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这一时期,先后提高了粮食、油脂油
料、棉花、烤烟、蚕茧、红麻等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煤炭、原油、盐及盐化工
产品价格和工业电价,提高了棉纺织品的厂销价格,制定和调整了化肥、农药、农膜
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了部分农业机械厂销价格,提高了铁路、水运、民航的客
货运价,扩大了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地区差价;整顿了公路汽车客货运价、
中小学学杂费、 医疗收费和邮电资费;全面整顿了农村电价,废止了101项不合法、
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期分批放开了钟表、服装、轻骑摩托车、油漆、果
露酒等118种(类)商品价格,放开了理发、浴池、照相、洗染等四个行业的服务价格,
停止了提价商品权收一格的审批办法,取消了电冰箱、洗衣机、黑白电视机、自行车
和水产品等的提价审报制度和差率控制;实行了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和明码标
价制度。 通过上述改革和整顿,1989年-1991年全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
了10.8%,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26.8%,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累
计扩大了14.4%;基础工业品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51.9%,加工工业品价格总水平累
计提高了30.4%,基础工业品与加工工业品比价累计缩小了14.2%。商品零售价格总水
平涨幅由1989年的16.9%, 回落到1990年的1.6%和1991年的4.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
平涨幅由1989年的17.3%, 回落到1990年的3.4%和1991年的4.9%;市场物价总水平逐
步趋于稳定(详见表1-12)。

1989年-1991年山东省各种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情况表
表1-12(以上年为100)

┌──┬─────┬─────┬──────┬─────┬───────┐
│年份│商品零售价│居民消费价│城市居民消费│农产品收购│农村工业品零售│
│ │ │ │ │ │ │
│ │格总指数 │格总指数 │价格总指数 │价格总指数│价格总指数 │
├──┼─────┼─────┼──────┼─────┼───────┤
│1989│116.9 │117.3 │115.7 │112.4 │117.9 │
├──┼─────┼─────┼──────┼─────┼───────┤
│1990│101.6 │103.4 │102.6 │99.0 │103.0 │
├──┼─────┼─────┼──────┼─────┼───────┤
│1991│104.9 │104.9 │106.2 │99.3 │102.9 │
└──┴─────┴─────┴──────┴─────┴───────┘

第四阶段,1992年-1996年,贯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
保持稳定”和“稳中求进”的方针,围绕抑制通货膨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
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整顿价格秩序,为国民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一时期,结合流
通体制改革放开了400多种(类) 商品和服务价格;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
营机制条例》,修订了价格管理目录,放开了1000多种(类)商品和服务价格;1993年
在保留定购数量,实行保护价的前提下,一度放开了粮食收购价格。先后提高了粮食
定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提高了棉花、桑蚕茧、烤烟等农产品价格;提高了原油、成品
油、电力、工业用盐、化肥、农药、农膜价格和铁路客货运价及航空客运票价;调整
了城市自来水、市内公共汽车、液化气、管道煤气价格,提高了中小学学杂费、中小
学课本、 部分药品、金饰品的价格;整顿乱收费,废止不合理、不合法收费101项;
对粮食、 食油、 肉、糖、民用燃料、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托幼收费和房租等19种
(类)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颁布实施了《山东省价格监督
检查办法》和《山东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烟台、济南、青岛、
威海、泰安、潍坊等城市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同时加强了农村物价和企业价格
管理。上述价格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措施的实施,使通货膨胀受到抑制,市场物价总
水平逐步趋于平稳。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由1992年的6.2%上涨到1994年
的20.3%,1995、1996年分别回落到14.2%和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由
1992年的6.8%上涨到1994年的23.4%,1995、1996年分别回落到17.6%和9.6%;
全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涨幅由1992年的6%上涨到1994年的48.7%,1995年、1 996
年分别回落到12.8%和5.8%;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由1992年的3%上涨到
1995年的17.6%,1996年回落到5.6%(详见表1-13)。

1992年-1996年山东省各种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表
表1-13(以上年为100)

┌──┬─────┬─────┬──────┬─────┬──────┐
│年份│商品零售价│居民消费价│城市居民消费│农产品收购│农村工业品零│
│ │ │ │ │ │售 │
│ │格总指数 │格总指数 │价格总指数 │价格总指数│价格总指数 │
├──┼─────┼─────┼──────┼─────┼──────┤
│1992│106.2 │106.8 │108.6 │106.0 │103.0 │
├──┼─────┼─────┼──────┼─────┼──────┤
│1993│110.3 │112.7 │114.6 │111.0 │108.7 │
├──┼─────┼─────┼──────┼─────┼──────┤
│1994│120.3 │123.4 │125.4 │148.7 │116.7 │
├──┼─────┼─────┼──────┼─────┼──────┤
│1995│114.2 │117.6 │116.8 │112.8 │117.6 │
├──┼─────┼─────┼──────┼─────┼──────┤
│1996│107.0 │109.6 │110.5 │105.8 │105.6 │
└──┴─────┴─────┴──────┴─────┴──────┘

1992年-1996年, 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72.2%,年均11.5%;居民
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91.4%,年均13.9%;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
了1 08.9%,年均15.9%;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101.4%,年均15.0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提高了62.3%,年均10.2%。5年价格总水平的变化
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92年-1994年为价格总水平上涨加剧阶段。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
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全省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发展进
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时期。但是,由于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和短缺经济的约束,
以及仍然是粗放的经营和经济增长方式,1992年到1993年上半年全省经济生活中开始
出现局部过热现象,突出表现是乱集资、乱拆借、乱设金融机构和房地产热、开发区
热;投资规模迅速扩张,货币投放量急剧增加,经济总量供求失衡;加上受南方部分
地区忽视粮食生产,以及流通不畅的影响,造成粮食价格以至整个食品价格大幅度上
涨,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
从1992年9月开始, 全省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加剧,至1993
年1月和6月,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分别突破一位数。199
3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0.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
12.7%。1994年市场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20.3%,居民
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3.4%,均为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
第二阶段, 1995年-1996年,价格总水平逐步回落阶段。随着国家适度从紧财政
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 本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 认真抓好“米袋子”、
“菜篮子”,加强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
任制等价格调控措施,经过三年的努力,在成功实现经济“软着陆”的同时,市场物
价总水平逐步回落。1996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由上年的14.2%,回落到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由上年的17.6%, 回落到9.6%。1997年,本省经济进一步实
现了“高增长, 低通胀”的格局。在保持经济增长11.2%的基础上,全省商品零售价
格总水平回落到0.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回落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