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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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传统管理
  1970年前,管理体制属于集中统一型。由局统一供应管理的物资类别有国家统
配物资、中央各主管部管物资、二类机电、地质专用工具配件、汽车、内燃机配件、
工矿机械配件、劳动防护用品和生活装备等。1970年后,局先后下放了部分计划管
理权限。至1978年,局供应范围主要为国家统配物资、少量部管物资和二类机电、
地质专用工具配件、汽车配件和部分生活装备。物资部门和管理人员凭经验进行管
理,用加大库存的方法保证供应,对库存的“紧俏品”、“热门货”,宁肯积压也
舍不得对外处理。仅据1963年和1972年两次清产核资统计,划出多余积压物资近
2000万元,报废削价损失近千万元。由于受产品经济体制影响,只重生产,不讲效
益,前清后乱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到1980年第三次清产核资时,又划出多余积压
物资540万元,报废削价损失200余万元。
  (二)科学管理
  物资计划管理的重点是消耗定额管理。 1978年以后,各级物资部门相继修订
和制定了有关消耗定额,为采购分配物资、供应领料、考核消耗等提供了基本尺度。
  1978年初,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局印发了《主要物资消耗试行定额》,对钢
材、木材、水泥及成品钻头、接箍(头)、钢粒、合金等单耗作了统一规定,为局
对地勘单位分配物资和考核消耗提供了基本依据。 1979年,局在社会调查和内部
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汽车运输燃油消耗试行定额》和《特定材〈燃〉料节约
奖励试行办法》,1984年,又作了进一步修订。《试行办法》把汽油、柴油、各类
钻头和钢粒等列入节约奖励范围,经多数单位试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达到
了节约材料和资金的目的。
  在物资计划管理中,认真贯彻了国务院(1981)1、2、3号文件,并且重点抓
了能源管理,各单位在实行材(燃)料节约奖励办法时,把能源放在第一位。1982
年6月,局印发了《驻济单位油料供应管理试行办法》;1984年1月,局批转了第七
地质队《电力管理试行办法》;同年5月,局首次组织了汽车驾驶节油技术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