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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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国家恢复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980年5月19日,地质部发出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省地质局在
地质系统部署了工程技术、教育、卫生和经济等序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局、
队两级组建了职称评审组织,开展了自下而上的评审工作。 1981年和1983年,进
行了两次职称评审。至1983年9月,山东地矿系统(含9个地、市矿管局)共评审高
级职称者7人、中级职称者1053人、初级职称者775人(其中助理507人,员级268人)
,分别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2%、28.7%、21.1%,无职称者1831人,占专
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1986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人
员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按地矿部部署,1987年省地矿局全面开展了专业技术任
职资格的评审,并于1988年3月进行了聘任工作。在366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不含
以工代技者),有283人获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聘高级职务224人,占专业技
术人员总数的6.1%;实聘中级职务148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0.4%;实聘初
级职务1821人(不含以工代干),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9.7%;无职务者141人,占
专业技术人员的3.8%。高、中、初级职务比例为1:6.6 :8.1。通过职称改革,
改善了地矿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