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工资计划与工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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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地矿部门劳动工资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批程序,在不同历史时期要求不
尽一致,它随隶属关系的变化而调整。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一般采用“一上两下”
的方式。即先由地勘单位按上年实际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向局提出本年度预测各
主要指标的建议数字,由局汇总报部(省)申请本年度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控制指
标,经审批后,下达各单位编制计划(草案)。待部(省)正式下达局年度劳动工
资计划后,由局统一调剂平衡,再正式下达各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属于国家
指令性指标,实行局队两级管理。
  1985年以后,国家对劳动工资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改为
“一上一下”的办法。即向地矿部上报年度计划草案,对各地勘单位则参照上年度
实际形成的数字下达年度计划控制指标,年末再视情况作个别调整。地矿局对全局
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实行宏观调控。
  山东省地矿局根据地矿部和山东省政府有关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规定,建立健
全了局、队两级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各单位在驻地银行建立了工资基金专户,凭局
下达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和《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支付工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