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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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管理机构〗〖山东省清理物资委员会〗
  新中国建立后,在较长一段时期内,物资清理是综合进行的。解放初期,在中共
山东分局整编节约委员会下设山东省清理物资委员会。1950年10月18日,根据全国物
资清理调配委员会第一号通知规定,山东省清理物资委员会改为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
配委员会华东分会山东支会。山东支会的组成人员是:周光春、王卓如、冯平、李辉
高、王有山、王亮,秘书长赵宏弼,办公地址在省财经委员会。

    〖山东省物资调剂委员会〗
  1957年11月8日,设立山东省物资调剂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省物资调剂平衡工作
,处理物资调剂平衡中有关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山东省物资调剂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戎
,副主任委员郑子英、钟德田、王梦玉,委员赵国栋、李元荣、牛一萍、刘涤生、李
华民、亓星舫、张逊三。

    〖山东省清理物资小组〗〖山东省物资清理调剂委员会〗
  1958年4月11日,省人委决定成立山东省清理物资小组。组长曹戎,副组长钟德
田、于立民,委员彭云五、王瑞、李衡、张彤云、戴心宽、田绰永、李济民、宁汉戈
、刘方、徐子光。1959年1月3日,省物资清理调剂小组和省物资清理调剂委员会合并
,成立山东省物资清理调剂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思敬,副主任委员李香亭、张逊三,
委员于立民、李济民、李震、刘方、郭庆全、刘涤生、李华民、柴诚、陈明达、张彤
云、彭云五、王瑞、刘清训、戴心宽、宁汉戈。物资清理调剂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
计委物资分配供应局负责办理。1961年2月,遵照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中共山东省委的
指示,山东省开展了全省的物资清理工作,并成立了省物资清查指挥部,物资清查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物资供应局。
  1962年7月2日,为加速超储物资收购处理,省物资厅专门成立了收购办公室。1
962年9月13日,省经济委员会又公布成立了积压物资质量鉴定小组,对库存积压物资
的质量进行专门鉴定。省积压物资质量鉴定小组由省重工业厅和机械厅两个厅的科技
负责人组成,分为机电设备、冶金、化工产品3个专门鉴定小组。
  1975年10月27日,山东省革委计划委员会发出《关于进行金属材料库存普查的通
知》,以省革委计委和省物资局为主,组成了金属材料普查办公室。负责全省金属材
料库存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1976年3月5日,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公布成立了山东省利用金属材料和机电设备库
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高启云、王杰、柳青、孙雨亭、张逊三、李秀、李克、崔凤
举、王杰(银行)、王新组成,高启云任组长,王杰、柳青、孙雨亭、张逊三任副组长
,王新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市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1976年10月5日,省革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扫仓库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决定成立省革委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由高启云任组长,于克颖
、杨波、宋一民、段毅、刘毅、刘雨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物资局,张
逊三兼办公室主任。
  1988年8月24日,省计划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物资局、省统计局转发了国
家《关于进行全国钢材消费库存普查的通知》。同时决定成立由省计委、省经委、省
统计局、省物资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省钢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
物资局。并要求市、地、县(市)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此后的普查和利库工作均由
各级物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