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物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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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库存〗〖积压〗=〖呆滞〗〖平衡〗〖处理〗〖调剂〗
  1955年12月山东省计委制发了《山东省平衡处理积压、呆滞物资暂行办法》。办
法规定:
  处理范围,以统配部管物资的积压、呆滞物资为主,统配部管以外的物资,原则
上自行处理,必要时由省物资供应局协助处理。
  1956年1月16日至21日,山东省物资供应局与省有关部门召开了全省第一次积压
物资平衡交流大会。参加会议的共109个代表单位,174人。其中中央系统18个单位,
54人;地方系统89个单位,118人。
  大会收到物资积压资料约值1543万元,其中主要有黑色、有色金属6498吨,机电
设备623台,化工产品333吨,染料41吨,木材4749立方米。
  大会成交总值168万元,绝大部分是金属材料和机电产品,为生产农具所需。
  1957年12月,山东省人委成立山东省物资调剂委员会,设在省物资供应局,办理
有关全省多余物资平衡调剂工作。
  1957年通过调剂会共平衡调剂钢材3911吨,木材767立方米,机电车床151台,有
色金属202吨,煤炭1252吨,轮胎271套,化工产品114吨等。另外还有其他物资。
  1958年通过物资平衡会议,清查仓库和“工业抗旱”等具体措施,全省共收集和
清查钢铁材料1.1万吨,废钢铁410吨,有色金属29.218吨,机电产品9709台/件,木
材2977立方米,炸药223吨,水泥751吨,煤炭2053吨,化工产品109.8吨。
  1959年在省委、省人委的领导下,在全省范围内较大规模地进行了几次物资清查
和调剂工作,省直各部门、各市、专先后召开了80余次物资调剂会议。据不完全统计
,全省共调剂钢材24900余吨,木材2.07万立方米,水泥1800多吨,机电产品6850台
,化工产品和燃料9900余吨,有色金属207吨,轴承146万套。其中钢材约占全部消费
量的10%左右,重点设备配套所需轴承占75%以上,有力地支援了重点工程需要。如
1959年12月在济宁地区召开的物资调剂会议为支援水利建设解决了照明、排水、机械
加工等70多台主要设备和大量水利施工急需的物资,加快了工程进度;潍坊市钢铁四
厂焙烧矿粉急需吹风机,曾派人跑过几个省市没有解决,而通过物资调剂会议解决了
40余台,使该厂生产效率提高了数倍;鞍钢因缺7518#轴承,曾跑遍全国各省市,只
上海找到一套,而通过省调剂会从聊城专区找到了11套。物资调剂对生产发展起到了
促进作用。
  1960年1月~2月,山东省物资供应局在泰安、青岛召开了两次全省物资调剂会议
,共调剂钢材5953吨,废钢铁2600吨,木材394立方米,水泥787吨,化工燃料2.9万
吨,机电设备2066台,轴承99358套,以及工具、仪表等物资。
  1961年山东省共组织召开了各种类型的物资调剂会议288次,调剂、调度的物资
总值约达6448余万元。主要物资有:黑色金属71465吨,木材22400立方米,水泥147
88吨。
  自70年代后期开始,物资调剂工作由省直各专业公司结合供应工作开展,省局不
再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