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配套承包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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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配套供应〗〖承包供应〗〖物资〗〖重点工程〗
  配套承包供应,是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对用户实际需要负责按质、
按量、按时配套供应的一种形式。

  〖重点工程〗〖兖州矿区〗〖鲁南电厂〗〖邹县电厂〗〖石横电厂〗〖青岛港〗
  1982年国家对上海宝钢、南京30万吨乙烯,葛洲坝水电站等13个大型重点工程组
织了配套供应。1983年规定扩大50个重点工程,其中有山东省与国家物资局联合承包
的兖州矿区、鲁南(邹县)电厂、石横电厂和青岛港4项重点工程,齐鲁石化总公司30
万吨乙烯工程列为划转指标供应项目。
  1983年10月,省计委、省经委、省物资局转发了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局《关于中
国基建物资配套承包联合公司组织章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办法(
试行)的通知》,并确定:重点工程物资配套供应的组织工作,在省物资配套承包公
司建立之前,由省物资局暂指定省物资服务公司统一组织金属、木材、机电、建材和
化轻等专业公司进行承包。省物资服务公司根据国家物资局下达的物资指标,分别与
各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协议和物资供应合同,并组织各专业公司参加订货、催交、调度
和调剂供应。国家规定承包供应的11种物资:钢材、木材、水泥、钢门窗、钢模板、
生铁、铸铁管、玻璃、油毡、石棉瓦、石油沥青,应尽量直达工地现场。
  1984年6月,山东省建材工业局、山东省物资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
的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工作的意见》,并决定成立以省物资局副局长鞠熙全为组长,省
建材工业局副局长刘世敏、省物资局副局长王世明为副组长的重点项目基建物资配套
承包供应工作联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物资局、省建材工业局及有关专业公司组
成。以山东省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解决承包供应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专业公司及有关地、市县物资部门做好承包项目基建物资的配套
承包供应工作。
  省金属、木材、建材、机电公司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下,按照承包协议,
对承包的物资要保证供应好,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各专业公司要根据承包业务量大
小,设立专业机构,或由专人负责。

    〖烟台市〗〖济宁市〗
  从1981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县物资部门都先后开展了配套承包供应工作。
烟台市(包括县级物资部门)1982年至1984年上半年共承包基建项目647个,技措项目
116个,总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供应钢材9.4万吨,木材8.3万立方米,水泥23.3万
吨。在承包项目及承包供应物资数量上均占全省首位。济宁市1981年至1984年上半年
共承包基建项目105个、技措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供应钢材2.3万吨
,木材3184立方米,水泥3.3万吨、生铁2668吨、玻璃2.1万标箱。省级物资部门198
3年以前没有直接开展配套承包业务。1984年受国家物资局委托与国家联合承包供应
4个国家重点基建项目。供应的主要物资有钢材6万吨,木材5万立方米,水泥18.6万
吨。
  配套承包供应主要形式有:联合承包或综合承包。对部分重点基建、技措项目和
部分重点工业产品所需主要物资,由地、市、县物资局牵头,组织各专业公司联合配
套成龙供应。这种形式在物资供应品种上比较齐全。
  专业承包和单项承包。因各种物资资源不平衡,基建、技措项目、工业产品全部
综合承包有困难,大多数地、市由各专业公司根据经营产品的情况,自行开展专业承
包或单项产品的承包供应。
  大力组织计划外资源。为确保配套承包工作顺利进行,仅仅依靠计划资源是很不
够的,需要积极组织计划外资源,弥补计划分配之不足,特别是县级物资部门计划分
配资源,只占供应量的25%。烟台市1982年至1984年上半年在市、县、区配套承包供
应的物资中,计划外的钢材5.3万吨,占供应总量的80%;木材6.33万立方米,占86
%;水泥14.6万吨,占36%;纯碱0.66万吨,占83%;烧碱0.12万吨,占43%。